法律专业开题报告范本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法律专业开题报告范文法律专业开题报告范文 法律专业开题报告范文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一)选题目的 1、本课题以缓刑制度的内容为核心,通过收集资料,了解缓刑制 度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司法状况,分析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 及其原因。 2、以中外学者对缓刑制度的研究为背景,探求我国缓刑制度的新 趋势,结合所学的知识,总结经验,根据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需要, 不断予以丰富和发展。提出司法改革建议,以突显该制度的的现实意 义及存在的价值。 (二)选题意义 1、缓刑是指对于判处某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遵守一定条件下, 不执行原判的刑罪制度。我国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现代缓刑制度构 建过于原则和抽象,加强缓刑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对完善我国缓刑制 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2、缓刑制度的立法、司法建设相辅相成,立法为司法提供依据, 司法为立法提供理论基础,因此完善缓刑制度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本课题在缓刑适用和执行方面提出完善 意见,对提高我国缓刑适用的质量,充分发挥缓刑能动作用具有积极 意义。 3、缓刑制度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深受世界各国的重视,在 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中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各国司法改革,我国缓刑 1第 1 页 共 7 页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制度的诸多问题日益突出,发展举步维艰,为把握缓刑制度的发展趋 势,值得且有必要对该制度加以研究。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国外发展现状 1、英美法系正式的缓刑制度是近代才发展起来,但是它的早期萌 芽可以追溯到古老的时期。而“教士恩赦”、“司法暂缓”和“具结 释放”三项制度则被认为是现代缓刑制度的先声。英美现代缓刑制度 的诞生有赖于一批先驱者的热心和努力。其中首推被尊为“现代缓刑 之父”的奥古斯塔斯。奥古斯塔斯对法院为“延缓判决”或“暂停判 决”处分的是类犯人,多能提供保释机会。在保释期间,奥古斯塔斯 运用个案工作及辅导功能,并改善其适应环境的困难。奥古斯塔斯对 于缓刑事业的贡献是巨大的。这不仅体现在他所矫正的人数,而且体 现在他所创造的一些社区矫正方法--例如调查与筛选、监督、教育和 就业服务、提供帮助等等--至今仍被使用。更重要的是他的人道主义 精神和对缓刑事业所持有的坚定信念。直到柯克由波士顿的萨福克县 组成“儿童援助协会”支付薪金地从事犯罪人救助活动,才有了正式 的缓刑事业之雏形。英美缓刑事业的发展是自下而上的。在诸多人道 主义者的实践和推动下,政府开始制定相关的缓刑法律。英国79 年制 定了《简易裁判法案》,规定对轻罪犯可以适用缓刑,这是英国关于 缓刑的最早法律规定。1887 年英国制定《初犯者缓刑法案》,将缓刑 适用范围扩大到 2 年以下轻罪之盗窃以及伪证等初犯者,并可以适用 于简易裁判法院以外的上级法院。1907 年英国制定《犯罪人缓刑法 案》,该法案最值得注意之处在于“将联合王国各州刑事法院的处置 置于一项新机构的管理之下”。1948 年《刑事司法法案》颁布之后, 2第 2 页 共 7 页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犯罪人缓刑法案》被废止。美国的缓刑制度法律化与英国在时间上 大体并行。1878 年 4 月 28 日,马萨诸赛州议会通过了美国的第一 部缓刑法案,1891 年又制定第二部缓刑法案,将适用缓刑的权力由行 政部门移至司法部门。1898 年,“马萨诸赛州扩大了本州所有法院雇 用缓刑官的权力。根据法官的意志,缓刑可适用于所有的罪犯。随 后,美国诸州也纷纷制定了类似的缓刑法案。直到到25 年,所有地区 都规定了少年犯的缓刑,到 56 年,所有地区都规定了成年犯的缓刑。 1925 年 4 月,联邦缓刑局成立,通过了“联邦缓刑法案”,建立了 联邦缓刑制度。在 20 世纪,缓刑制度中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缓刑 越来越多地用于重罪犯、缓刑人数的增多,导致缓刑官难以保证对每 个缓刑犯的管理质量。“缓刑是美国最基本的社区矫正项目,也是刑 事司法实践中使用最广泛的非监禁措施。在整个世纪中,缓刑一直被 认为是社会拥有的代替监禁刑的最好方法,但到了 70 年代,严惩路 线的倡导者在缓刑对犯罪行为适用上提出了质疑。 2、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暂缓执行主义,一般选择附条件有 罪判决主义,有的选择附条件赦免主义。法国是采附条件有罪判决主 义的代表。法国刑法典把缓刑规定在第二章刑罚制度中的第二节刑罚 个人化方式中,区别适用不同的犯罪处遇。日本也是采附条件有罪判 决主义主要国家之一,日本刑法有一历史发展的过程,在1908 年前日 本采附条件赦免主义,而逾 1908 年后转而采用了附条件有罪判决主 义。相比于法国缓刑制度,日本规定的较为简单,只有六个条文,法 国则较详细,用了 29 个条文规定缓刑制度。我国台湾地区刑法亦采附 条件有罪判决主义。意大利刑法典将缓刑制度规定为“消除犯罪”的 原因之一,如缓刑在考验期内没被撤销,就产生消除犯罪的效果,但 3第 3 页 共 7 页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犯罪的消除产生阻却执行主刑和附加刑的法律后果,但不消除有罪判 决的其他刑事法律后果,因犯罪而产生的民事债务当然有效。附条件 有罪判决主义现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德国是采附条件赦免主义 的代表。德国的缓刑制度的最初形式是“附条件的赦免”制度。1923 年,《青少年法院法》正式确立了德国的缓刑制度。针对罚金刑,德 国刑法典也规定了保留刑罚的警告这一制度。另外德国还将类似于我 国的假释制度规定为“有期自由刑余刑的缓刑”和“终身自由刑余刑 的缓刑”,并相应地采用缓刑制度的有关规定。可见德国刑法典不但 在采附条件赦免主义,还规定了对罚金刑的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并 在这一保留刑罚的警告制度中创立了一些新规则,适应了刑罚功能的 需要,增强了刑罚的社会调整效果。另一个采附条件赦免主义的重要 国家是挪威,我国澳门地区也采用附条件赦免主义,但纵观世界上大 陆国家,采用附条件赦免主义的并不多。 (二)国内发展现状一般而言,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一般缓刑和 战时缓刑,本课题主要论述一般缓刑。相对一般缓刑,战时缓刑不仅 在适用对象,条件和方法上有所不同,而且法律后果昂也不尽相同。 一般缓刑属于执行犹豫刑,而战时缓刑则属于附条件赦免刑,是我国 刑法中一种宽大处理的方式。我国缓刑措施源于西周,缓刑制度见于 《大清新刑律》,经过不断完善直至 1919 年第一部刑法典首次较全面 的对其作出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司法实践总的缓刑经验,并借鉴世界 各国缓刑制度的立法概况。1979 年正式通过《刑法》设专章节对缓刑 制度作了具体规定,从而使我国缓刑立法司法进入新阶段,1997 年 《刑法》再次对缓刑规定做出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使我国刑法中的 4第 4 页 共 7 页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缓刑制度的规定更加系统、科学、合理。为了应对新时期社会发展新 情况、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年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八)》,完善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的规定 看,进一步明确缓刑的适用条件,增强其实践可操作性,同时完善了 缓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