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工程承包合同
宁夏盐池光伏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宁夏盐池光伏项目 甲方:青海圣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盛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6 年 3 月 28 日 -1- 宁夏盐池光伏承包合同 发包方:青海圣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方:四川盛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宁夏盐池光伏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宁夏盐池市 业主方:中房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乙方施工组件及太阳板安装,不包括基础。 2、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第三条承包方式 1、甲方在宁夏盐池光伏项目工程承包的工程项目中的组件 及太阳板部分以包安全、包人工、包质量、包施工机具、包文明 施工、包竣工验收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 2、乙方知晓并承包全面履行甲方向业主方承诺的本工程项 目有关组件及及阳板安装的所有条件; A、接受业主对有关组件及太阳板分部作业的全部条款,并 -2- 承担履约过程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B、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各种质量缺陷,给业主带来的 损失,如发生业主按照《施工合同》内容规定的索赔事项由乙方 承担。 C、乙方必须承担由于违反甲方和业主对本工程组件及太阳 板安装的规定,如工程质量等标准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所要承担的 罚款,诉讼和所有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间接经济支出。 3、乙方在实施本合同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得以任何 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不得转包。 4、乙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因工程需要与 劳务承包者、材料及设施供货商等签订合同时,应接受甲方的监 督和管理。如需甲方对用工合同、供货合同进行担保时,应事前 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承诺,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支付 对方费用时,甲方有权直接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代表其支付,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本工程甲方提供主料,乙方采购辅材必须按建设方(业 主)指定材料价格和品牌执行,材料并经甲、乙双方确认进行采 购。 第四条合同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 算完毕之日止;本工程工期按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方)约定的 -3- 按时完成;若因一方原因逾期,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 还将进行严厉处罚;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 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他资源以保证工期 顺利完成; 第五条合同价款 1、乙方承包的工程量按现场完成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2、计价方式:按安装每兆瓦价格为 6.8 万元整,辅材按市 场定价为准。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要求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 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本工程质保期同甲方与(建设方)业主约定的质保期的 时间一样,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 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4、乙方应按照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各项交底组织施工, 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5、如经甲方检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按甲方 要求认真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 6、乙方应做好自身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因成品保护不利 -4- 而造成的损失,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现人为 破坏或施工相互配合中成品损失,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第七条甲方的工作 1、甲方指派为施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 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 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检查; 2、现场符合乙方进场条件后,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进场; 3、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4、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关系,协助乙方成果保护。 5、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发放其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的工作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 应尽的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 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接受建设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质检和评定工作。 3、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协调工作,介绍甲方的监督管理。 4、该合同成果未交付甲方建设方(业主)验收合格前,乙 方负责保管,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费按期修复。 5、由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方建设成果损坏,由乙方赔偿并承 担相关责任。 6、乙方按期完成工程量。 -5- 7、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保管丢放、工人生 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自己解决。 8、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各工种 上岗证。 9、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 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 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按所完成每兆瓦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后按 每月所完成每兆瓦的产值支付 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甲方与业主结算完成后,甲方 付给乙方 95%的工程款,5%作质量保修金。 3、乙方的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 3 个月,保 修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余款。如果不来维修,甲方派人维修, 维修的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4、订立合同前乙方需交 30 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甲 方作为质量、安全、进度的保证金,保证金分一次性退还。 第十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 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安全保险及社会保 险;如发生大事故,马上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 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由合同执行 地法院管辖。 甲方:青海圣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 联系电话: -7- 乙方:四川盛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 联系电话: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