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
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大资金的流转速度。同事 避免公司各部门及客户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影响公司形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本着方便、可行、效率的原则,对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作如下规定: 1人员组织安排: 1.1 财务总监及融资计划部从公司宏观角度负责公司资金运作和统筹调度,负责计 划的审批和计划外资金的协调和有关批准事项。 1.2 融资部负责资金的具体计划安排,具体落实公司资金管理政策,同时负责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3 财务部具体实施各种批准的资金计划,办理具体付款事宜,向融资部提供当月 的资金计划使用和客户欠款情况。 1.4 各资金用款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及融资计划部,按时将当月经总经理、董事 长审批的资金计划单报财务部及融资计划部。 2 审批内容和审批权限 2.1 资金计划的审批 资金计划原则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以年度计划为准则) 、月度计划(以 季度计划为准则)和周计划(以月度计划为准则) 。年度计划、季度机化和月度计 划是方向目标性计划,但周计划必须是严密可执行的计划。 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必须由各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书面签字并由总 经理报董事长审批, 周计划根据需要由分管副总按月计划报总经理签字后由财务部 负责支付(原则上所有按月计划支付项目在 25 号后支付) 。财务部和相关用款部门 依据批准的计划严格落实。 2.2 付款审批单计划内资金项目在落实过程中, 对于各用款部门按计划提交 的付款审批单,董事长不在具体审批单(周计划)上签字。但部门业务经办人和部 门级负责人必须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 财务总监或其授权人和融资计划部经理须在具体付款审批单上签字, 特殊情况 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 无融资计划部经理签字或者有融资计划部经理签字无财务总 监签字审批,付款审批单可直接交出纳办理,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补办有关手续。 总之,付款审批单必须由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签字,财务总监及其书面 授权的人员和融资计划部经理或其授权的主管人员书面签字。 出纳才能依据批准手 续齐备的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 2.3 计划外的付款的审批 单笔计划外付款超过 5 万元以上(包括 5 万元) ,周累计超过 10 万元上的(包括 10 万元)必须由总经理报董事长并签字后、通知财务部和融资计划部资按手续予 以及时办理。 特殊紧急付款的可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安排付 款,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及时补办手续,否则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和 出纳承担相关责任。 2.4 出差借款(包括备用金)的审批 借款必须由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及总经理在借款单 签字审批后方可借款。但不得超过 10000 元,超过后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办理。 所有的借款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根据制度进一步审核。 特殊紧急借款的可以主管副总由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安排付款, 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否则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和出纳 承担相关责任 2.5 其他费用支付(非采购和工程性支出)的审批 费用审核人员首先按照公司制度和有关费用标准,审查单据合理性和合法性, 由主管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签字审批,并由财务部审核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出纳 在审查以上手续齐全后上予以支付。 3 付款流程 按照以上审批权限,规定的付款流程如下: 3.1 付款审批单流程 业务流程中每一步由资金使用部门资金计划员负责传递 3.2 借款流程 借 款 人 编 制 借 款单 根据权限 决定是否 由分管副 总签字审 批 财 务 处 指 专 人 核 人 字 部 定 审 签 根 限 总 其 授 据 财 监 书 权 权 务 或 面 人 总经理审 批 签 字 (10000 元以上董 事长签字) 出纳 付款 各用款部门 计划员或客 户按完整手 续领款 出纳 付款 根据权限和 具体情况财 务总监或其 书面授权人 签字 原则上资金 处长或其授 权的主管人 员 签 字 审 批, 资金用款部门 按批准签字后 的月度及周计 划填写申请单 计划外用款按按权限报 总经理和分管副总 (包括 其书面授权人员)审批 资金用款 部门主管 及相关负 责人签字 审批 2222 3.3 其他费用流程 业务经办 人按规定 提交费用 发票或其 他单据 部门主管 签字审批 根 限 是 分 总 据 决 否 管 签 权 定 由 副 字 会 计 处 指 定 专 人 审 核 人签字 总经理或 董事长签 字 出纳 付款 4 资金付款计划的编制 4.1 编制依据 各资金用款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开展需要和项目用款紧急程度,编制资金用款计 划,资金用款必须有主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字后提交给融资计划部和财 务部。 根据以下资料编制资金付款计划: 供应部必须负责专人提供工程客户和供应商的最新欠款余额。 财务部出纳提供最新帐户余额。 销售部门提交收款计划。 收款计划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总审批签字后提交给 总经理及融资计划部。 4.2 计划编制时间 年度计划:每年 12 月 20 日前,各资金用款部门提交下年度计划。 季度计划:每季度末所在的月 25 日前,各资金用款部门提交下季度计划。 月度计划:每月 27 日,各资金用款部门提交下月计划。 周计划:每周星期四前,各资金用款部门提交下周计划。 相关资金用款部门必须按照合同及其他文件,结合下期业务开展情况,认真仔细编 制付款计划并经批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融资计划部。逾期引起的一切相关责 任由资金付款部门承担。 融资计划部会同财务部按计划安排还所用资金, 同时和资金付款部门负责协调向客 户办理付款安排事宜。 5 费用付款审批报销: 其他尚末涉及事项按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有关费用报销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6 责任 资金用款部门负责延报计划引起的一切责任,同时对数据填报质量负责,填报主 观失误及部门审核失误,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融资计划部负责资金筹集和统筹调度,承担安排失误及反馈延误的责任。 财务部对编制计划所需的并且由财务部负责提供的资料负责,并对准确性负责。 同时出纳负责及时按计划付款。 7 财务部及融资计划部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以前与本规定的相悖的制度作废。本 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