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润管理制度汇总
公司利润管理制度 一、综合性公司的利润中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利润中心有关的基本精神、组织原 则、管理方式、资产划分 及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项。 第二条本公司推行利润中心制度,旨在激励员工发挥 自动自发精神,工作更加勤奋,使全体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 报酬,勤奋的员工获得合理的酬金,借以提高敬业精神,从 而加速公司的成长与发展。 第三条利润中心制度的推行。各部(中心)均须制定必 须完成的年度盈利目标,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人员个人 的能力, 同时注重整体管理, 发挥以公司为主体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凡本公司所属单位、人员,均依本制度制定的 各项业务标准执行。 第二章组织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所属单位依产品类别分成若干部,以部 为单独盈利的利润中心依据董事会的决策、总经理的指示及 董事会分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材执行盈利活动。 第六条各部设经理,负责该部投资的经营及业务经营。 第七条部以下视业务需要设科,执行各项业务活动。 第八条总公司设秘书室、稽核室、人事室、电脑室、 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支援各利润中心的经营。 (1)秘书室统筹管理全公司文书收发及资料管理。 (2)稽核室专门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更新的经 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生产力,并协助推行年度经营 计划,公司章则制度,各部室办事细则,及新产品开发投 资计划的审核。 (3)人事室统一掌管全公司有关人事资料、考勤、招聘并 支援协助各部的人力。 (4)电脑室掌管统计分析各部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5)总务部统筹管理与规划全公司共同性的工作。 (6)会计部除统筹掌管与记载全公司的各类账务外,并按 月分别提供各中心的资产负债及盈余损益等经营分析所必 需的各项资料。 (7)财务部除掌管公司现金、证券等统收、统支外,并协 助各部的财务调度 第三章管理方式 第九条总经理向董事长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公司 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 第十条各部(中心)经理向总经理负责,指挥各利润中 心,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并负责该部财务。 第十一条以部(中心)为盈利单位,以其资产负债计算 其损益。 第十二条利润中心相互间物质的收缴、人力的支援, 均视为内部交易,若某中心的索价高于外购价格时,其他中 心可以请求某中心以外购价格让渡或自行外购。 第十三条各部(中心)为经营所需资金,经总经理的批 准后,可向财务部款,利息计算如下。 1)各部当月利息,以上月份流动资金账面余额的 1%计 算(依银行利息变动)。 2)各部当年度累积盈余及累积亏损, 亦 并入流动资金计息。 (3)配合各部内营业计划实施,向银行专项贷款 (限进口 机器及外销贷款),依原贷款利息拨该中心使用 第十四条各部(中心)的现金票据、 存款、 有价证券等均 由财务部保管,内部交易用“内部往来”凭证。 第十五条会计部每月十五日前列报各部(中心)前月的 资产负债及损益计算, 供各部(中心)经理及总(副)经理经营参 考,同时需列报各部的成本费用分析,供各部经理作管理措 施的参考。 第十六条秘书室、 稽核室、 人事室、 电脑室、 总务部、 会计部、 财务部的费用预算由各部(中心)依投资额(或服务)多 少的比例,按月定额分推。 第十七条各部除营业活动外,一切对外的承诺、签约 及财务借贷,均由总公司代表统筹办理。 第四章资产划分 第十八条各部(中心)成立之初,各部均依下列方式分 配资产与负债。1)总公司的现金由各中心申请货为周转金, 账面划拨后,现金由财务部统一保管。 (2)设备依各部(中心)实际所需划分给各部。 (3)材料、半成品、成品依实存量拨归各部(中心)。 (4)土地除各部占用及必需的空地处,划归财务部。以后 各部使用时,计收租金或重新划归该部。 (5)公司现有的负债, 依资产与负比例分配于各部(中心)。 (6)各部不需要的资产(设备)统归总务部处理, 除成品外,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自行变卖。 第十九条各部必须新添设备时,可拟计划经总经理批 准后向财务部贷款,利息按 第十三条 第一款计算 第五章奖励及分配 第二十条年度终了结算盈余时,应按盈余先减除所得 税,税后剩余额优先弥补上年度亏损,再计提公积金,然后 方可发放股息、员工奖金等。 第二十一条各部应得的员工奖金由各部经理全权分 配。 第二十二条原则上于次年 2 月底前发放各部当年度结 算的奖金。 第二十三条任何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年度进行 中以预支或暂支名义发放奖金。 第二十四条各部经管财物于年终盘点时,如发现有短 缺,需在发放奖金时扣回。 第二十五条各部的目标编定及绩效评估另依有关规 定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二、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企业各项服务已经提供, 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 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第二条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计算,发生的各种折扣、 回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各级领导应严格按规定的折扣权限 签单。需对外付出佣金的,应由经办部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 向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再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才可以支付。 如需代领,代领人应由主管领导认定。 第三条企业的一切营业性收入均需经财务部门入账 核算,各收银点当日收到的现金、支票、信用卡消费单等票 据经夜间核算员核准后, 于次日上午应全部上交财务部门;各 营业部门预收的包餐、包房定金也应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门。 第四条营业收入应按照配比的原则记账,与同期发生 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一 起反映,预收的房租等应按预付期分期计入当期营业收入中。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法令计提各项税金、基金,并按 时纳税。 第六条企业的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为: 利润=营业收入投资浄收益营业外收入ー营业税金一营 业成本营业费用一财务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营业外支出一汇 总损失 (1)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净 收入、礼品折价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及其他收入 (2)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出售净 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捐赠以及其他支出。 第七条按照企业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 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多抵少补,保证全 年计划数。 第八条企业每年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财务制度 的规定,依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各项税金的滞纳金、罚金 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 (2)弥补上一年的亏损。 (3)按企业和企业总经理室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和公益金。 (4)按企业规定的金额上交未分配利润。 第九条企业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 福利设施支出等项开支且预先应报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