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 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 《食安办关于印发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 2016】26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 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增强 学校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 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 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中毒事故发生。同时,通过综合治理, 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摊贩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储存、管理、加 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使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证 照齐全,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行为得到有 效治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食堂安全长效 监管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1.实 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做为学校校园食品安全 的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 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常年不懈。2.学校校园食堂必须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规范悬挂或摆 放许可证,且不得超范围经营。3.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抓好贯彻落实。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二要制定从业 人员培训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完善校园食堂、小卖 部、商店 和超市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必须具 有健康证明;三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加强个人卫生管理;四 要按规定对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并按规定存放;五要制定 和完善学校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及食品中毒应急预案。4.严格 管控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对原料采购、 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要严格管理、加强 关键点的控制。一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采购 食品及原料须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须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 要符合管理要求,做好进货验收、出入库登记和台账记录,不 得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严防“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流入; 二要严格遵守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加工、烹饪过程要符合食品 安全要求,不得违规制售冷荤凉菜、不得生熟食品交叉放置, 不得食用发芽土豆和未熟透的豆角,当日餐的剩饭剩菜要及时 处理;三要清洗消毒到位,食物原料清洗要彻底,必须备有消 毒设施,操作人员要着工作服,掌握基本操作知识,规范操作, 做好在消毒记录;四要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 行检验检测,符合卫生要求;五要干净整治,食堂内外环境干 净整治、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虫害设施,进出门要有防蝇 门帘或装有纱门,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5.加强食品安全 教育。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动员全社会力 量,共同参与食品监管。6.严格落实安保措施。严禁非食堂工 作人员随意进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具备条件的可在食 品加工区域等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加强对食品加工全 过程的监控,防止问题发生。7.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 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 食品安全责任书。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建 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强化从业人员培训。3.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 流消毒,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4.定期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1. 持证经营,严格禁止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 (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 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等违 法违规经营行为。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 品采购关口。3.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4.定期开展食品安全 自查。5.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经营者要经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过程中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 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 覆盖。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经营、非法添加、卫生环境差、交 叉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把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 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检测 力度。每年春秋季开学后专门组织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和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 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除重点检查 上述项目外,还应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 规定。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 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倡导学生食堂、学生集体 用餐配送单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对农村教学点学生 餐饮企业,要参照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管理规定严格管理,保障 供餐安全。对农村分散教学点属于“小餐桌”形式集体用餐的, 要按照校外托餐机构管理规定管理,确保用餐安全。 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 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与行政区域内学 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 要每学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通报检查结 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 全风险。加强校园内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到有餐 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就餐,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督促学 校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校外供餐情况。 城市管理部门要综合运用数字城管等手段和方式, 加强对校园周边违规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食品摊贩的监管,规 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提高对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促进校园周边 食品安全。 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 门,按照《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相 关规定,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 制,加大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 厉打击制假售假、暴力抗拒、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违法犯 罪行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8 月 26 日开始)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及教育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校园及周边,开展调查 研究,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学校、学生家 长、群众及食品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摸清本辖区学校校 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第二阶段,安排部署。(8 月 26 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及教育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 6 部 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加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