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 (一) 、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部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 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 2.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路局营业线 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3.项目部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 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 导的责任。 4.项目部在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作业;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施工作业卡交底。 5.项目部编制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通过后,报建设指 挥部;建指组织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现场踏勘、 预审通过,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修 改完善后,在提报路局建设处。 路局建设处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施工 工艺及流程、施工组织安排、安全防护措施、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类别、物理隔离 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等容;在评审会议上, 应明确判定邻近营业线项目各工序施 工类别,并形成施工类别判定意见表,经参会人员共同签认后做为施工方案审查 会议纪要附件下发执行,方案有效期为一年。 6.对营业线Ⅰ、Ⅱ级施工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 关键卡控表、 《安全关键卡控表》和《施工应急预案》等,并严格按审核的方案、 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7.项目部按照各铁路局建设工程有关邻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防护办法,编 制切实可行的物理隔离防护设置(拆除)方案,纳入施工方案,按照营业线施工 审查程序,一并报铁路局审批后实施。 8.方案路局审核通过后,项目部携带批复的施工方案与铁路有关设备管理单 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办理开工手续, 否则不得开工。 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 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 工程。 9.项目部要按照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规定,将次月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 计划经相关站段会签后,及时准确提报铁路局。所有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纳入铁 路局月施工计划或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坚决杜绝无计划的提前上道施 工。 10.营业线施工,项目部必须提前 72 小时将施工日计划申请报路局主管业务 处室(建设项目施工日计划申请应先报建指调度科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室), 主管业务处室审核盖章后, 于施工前 2 日 9 时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日 计划申请。 同时,也必须在正式施工 72 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铁路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 合通知单)向设备管理和监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计划应注明施工时间、 施 工项目、施工地点及影响围、需要配合项目和对配合人员要求等。 11.开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配合及监理单位人员召开当日施工 任务布置会,明确施工容、地点和大型机械使用(作业)项目,明确每位施工作 业人员各自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及卡控要求,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 关通知、现场配合签到、三方联签、邻近营业线大机施工联签单、现场盯控等制 度。 12.邻近营业线每个工点在开工前一周,由建指组织参加的施工、设计、监 理单位负责人和施工现场负责人、 设备管理单位车间负责人在现场召开邻近营业 线安全风险交底会议, 学习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和安全承诺书 容,进行安全案例警示教育,明确邻近营业线施工项目的安全风险因素和安全防 控措施。 13.必须对所有进场的施工机械、机具、材料和防护通讯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确认,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开始施工前,必 须确认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14.对拟担任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大机操作、拉料车驾驶员,项目部要对其进 行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并考试。 凭 《特种作业操作书》( 《机 动车驾驶证》)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成绩,报监理单位审核、留存,项目部统立 台账,发放大机操作上岗证(上岗证要有照片、年龄、、操作机械名称、有效期 等要素)后,方可上岗作业。 15.对进场大型施工机械,项目部必须建立进场大机设备台帐,全部进行检 查验收合格,并建立“设备标识牌”。标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年检时间、使 用状态、进场时间、工地编号等要素。每台大机均应建立《机械施工日志》,记 录当日大机操作人、作业时间、地点、施工容、工作量、大机状态等事项。 16.必须沿线路行走至工地时,施工负责人必须确认驻站联络人员到位后, 方可组织施工人员在现场防护人员的引导下,列队沿路肩行走,途中应随时注意 人员、工具、材料不得侵入铁路限界。通过桥梁、隧道来车时,必须进入就近一 侧的避车台或避车洞避车,严禁横穿铁路。 17.营业线施工盯控要求:I 级施工项目经理(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 控;Ⅱ级施工项目经理(指挥长)或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 控;III 级施工由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控。 (有 多处施工时,经指挥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人员参加)。 18.邻近营业线施工盯控要求:A 类及 B 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由施 工由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 参加并负责现场盯控;B 类不纳入路局施 工计划的施工以及 C 类施工由施工单位的安质、工程部部长或主管人员到场监 控。 19.每次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施工负责人应携带安全监控检查表,对 照检查和勾销。施工结束后分别交项目部安质部站保存备查(监控检查表格在本 章后附)。 20、邻近营业线施工高风险工点现场需准备的台账:设计图纸、施工方案、 安全协议、相关技术安全交底、 邻近营业线施工配合部门签到表、涉及大机作业 工点大机联签单和“三会” 记录、涉及工点的当月各级书面检查通知单及整改报 告复印件、工点检查登记本(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检查问题、有关要求、整改 情况、问题整改回复人) ;中度风险工点现场需要放置的管理台账目录由建指确 定。 邻近营业线施工高度风险项目:(1)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 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可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 界的施工;(2)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 全限界的施工;(3)站改工程。 (二) 、施工作业阶段 1.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围 和批准的监督计划及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必须在设备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控 人员到位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措施》、 《施工方案示意 图》、《营业线施工作业流程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和“一处一案”组织施 工,并落实设备管理、监理单位监控人员的安全要求。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 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围作业、超计划施工,确保施工 质量;严禁损坏或影响营业线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