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工作票制度
检修工作票制度检修工作票制度 一、机械工作票制度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 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 度。工作票制度的内容和形式如下: 1、工作票必须由生产副总或总工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 无效。 2、运行班长必须在得到调度许可并做好安全措施之后,才可允 许组织人员进行工作。 3、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4、工作负责人(运行班长)应对以下事项负责: (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 安全措施。 5、工作许可人(调度、运行班长或指定的值班人员)应对下列 事项负责: (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 险等。6、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 场检查安全措施已正确地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才允许开始工 作。 6、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进行 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 (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 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 (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7、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由工作负 责人一并交给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8、工作票不准任意涂改,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许可 人)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 下列工作项目一般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1)计划性的检查; (2)造成停窑、停磨达 2 小时以上的检修; (3)窑尾风机、高温风机的检查; (4)磨机、煤粉管道、动态选粉机的检修; (5)收尘器的检修; (6)螺旋输送机、皮带机、提升机、FU 的检修工作; (7)进入各类仓、库内以及沟道内的检查、检修工作。 9、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工作许可人应在 工作票上签字注销。注销的工作票应送交安环科,工作票注销后应 保存三个月,安环科以月汇总工作票的合格与否。 10、突发性检修时可不办理工作票先开展工作,但必须做好安 全措施,随后再补工作票。 二、电气工作票制度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 列三种: (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2)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3)口头或电话命令 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 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 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 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3、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 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4、工作票要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 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两份工作票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 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 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 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 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 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 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6、事故检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 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7、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8、工作票必须由生产副总或总工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 效。 9、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 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 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负责人(检修班长)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 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负责检查 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 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工作班人员变 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运行班长)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 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 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求作 详细补充。 10、已结束的工作票交安环科,保管三个月,安环科以月汇总工作 票合格与否。 三、点火工作票制度 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防止事放的发生,必须严格执 行点火工作票制度,下列工作一般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1、开启窑门的工作砌砖,进入窑、单冷机、篦冷机内工作; 2、预热器各级内进入人员工作; 3、大布袋收尘器系统内进入入人员工作; 4、煤磨系统进入(磨机、仓内管道)人员工作; 5、大、中修后,准备运行点火时; 注:以上工作结束后,窑点火前,必须填写点火工作票。 四、点火工作票批准人由生产副总担任,责任人由中控主任担任。 责任人职责:经常到现场检查督促点火前检查内容的执行情 况; 给现场检查人以必要的指导; 五、本工作票在工作结束后,交安环科保管三个月,安环科以月汇 总工作票的合格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