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小贷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现代商业公司经营体制,促进银丰小贷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可持续发展和员工不断成长,增强员工企业归属感,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 变、工资随企业效益浮动,收入与业绩挂钩的激励型薪酬分配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分配坚持薪酬与职位、岗位挂钩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 则;薪酬与岗位责任、风险、贡献相称的原则;分配制度与人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本公司员工平均薪酬不低于本地区金融机构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的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的工资总额是由基本工资、津贴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本公 司员工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员工等级、岗位和业绩等确定,并参考当地同行业标准。 本公司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依据本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 效益和工资总额提出方案后实施。 第四条 本公司薪酬根据员工入公司时间、公司从业情况,分别执行见习工 资、基础工资两个系列. 第二章 工资级别 第五条 工资级别是根据现代金融行业因不同职务、岗位所承担的责任、风 险、贡献不同以及本公司工龄而设置的.本公司员工等级分为 9 级,并设见习期。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底薪和绩效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 见习工资 第七条 见习工资是应(历)届毕业生参加本公司工作所执行的工资标准。执 行见习工资期间,公司执行统一标准。 第八条 见习工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 第九条 执行见习工资期间,员工享受各项福利。 第四章 基础工资 第十条 基础工资是见习期满后通过岗位竞聘,根据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履行岗 位职责情况执行的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基础工资因部门、岗位工作内容和性质以及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贡 献度的差异执行不同的基础工资。员工技能、资历、学历作为上岗的资格和条件, 间接体现在基础工资中。 第十二条 本公司基础工资分配充分体现效益性和激励性,激励管理岗和业务部 门、风险控制部门、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 各岗位基础工资基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实行, 一年一定。 第十四条 基础工资作为计提员工各项固定福利即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计生保险、工伤保险的依据。 第五章 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各岗位完成各项经营指标情况所兑 现的薪酬,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第十六条 绩效工资根据岗位执行不同的级别. 第十七条 绩效工资实行按季考核、按季兑现的办法计发,兑现至部门,由部门 负责人根据各岗位业绩情况进行分配。 第六章 奖 金 第十八条 奖金是一个会计年度后,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目标完成情况,对超 额完成工作目标或业绩突出岗位给予的一种奖励。 第十九条 奖金的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总经理的奖金由董事 会研究决定。 第七章 各项福利 第二十条 本公司各项福利分为固定福利和奖励福利。 第二十一条 固定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计 生保险、工伤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缴存至员工个人帐户. 第二十二条 奖励福利包括带薪休假、交通费、通讯费、劳保、租房补贴、车 贴等。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岗位特点和业绩研究拟定报董事会批 准后实施。 第八章 晋级和晋升 第二十三条 晋级和晋升是公司鼓励员工成长的一项措施,也是年度考核结果 的体现。晋级是指在本职务等级不变的情况下工资级别执行上一个档次,晋升是指 上升一个职务等级。 第二十四条 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对每一位员工都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是 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由公司管理层、部门经理、一般员工全员参与 评价,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对考评为优秀和连续二年称职的员工,给予晋级或者晋升,直接体现在基础工资 中。 第九章 薪酬总额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薪酬总额由经营层于每年底制定下年度经营计划时,根据 本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测算出薪酬总额,报董事会批准,并根据董事会下达的财务费 用计划列支.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财务部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薪酬总额的测算工作。 第十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银丰小贷公司岗位工资制是本公司薪酬管理的基本方案,在全员竞 聘、定岗定员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经银丰小贷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正式下发之日起执行. 银丰小贷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银丰小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权益,调动员工工作积 极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考勤是指对员工出勤、休假、请假等情况进行考核;休假包括病 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银丰小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下简称“员 工”)。 第二章 员工考勤 第四条 实行定时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 第五条 考勤是对员工出勤情况的考核,考勤结果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 工、病事假等。 第六条 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未能按时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 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第七条 旷工指既未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又无合理、充分理由的缺勤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迟到超过,小时; (二)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超过,小时; (三)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超过,小时;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休假; (五)特殊情况未请假又未及时补假; (六)假期结束,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旷工时间按实际发生情况计算。 第八条 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员工考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末填制考勤登记 表,考勤登记表须经员工本人确认和负责人签字。考勤时间为每月,日至月末,次 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月份考勤表》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考勤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第九条 旷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扣发一定薪酬. 第三章 请假休假 第十条 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休假须填写休假单。所有请、休假单须交综 合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 请事假一天之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需经本 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经理审批;超过三天的,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 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员工因病请假一天以上者,需持乡以上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填 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员工休假须填写休假单,经本 部门负责人、分管经踵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 员工请假获准后,应将本人工作移交清楚后方可离岗。因疾病或突 发事件来不及请假者,应电话通知公司,并于返公司工作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四条 假期结束归公司后,需在工作第一天销假,不销假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 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1 天)、春节(3 天)、清明节(1 天)、端午节(1 天)、劳动节(1 天)、中秋节(1 天)、国庆节(3 天),共计 11 天。 第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需对员工请假理由认真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者,按旷工 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病假.根据国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