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操作细则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操作细则 (暂行) 为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工作,特制定 《普通程序 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流程图及申报材料》等 2 个操作细 则,具体如下: 一、普通程序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流程图及申报材料一、普通程序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流程图及申报材料 (一)流程图 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或业主 代表等提出维修申请 报告街道办事处 征求业主意见确定施工单位并编制维修方案 公示相关资料 (公示期不得少于 5 日) 报两江新区(北部新区)国土房 管分局审核 组织施工并竣工验收拨付首期资金(申请金额 30%) 将竣工验收有关资料进行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 5 日) 持竣工验收有关材料及公示资 料申请拨付尾款 经两江新区(北部新区)国土房管分局审核符合条件 的支付尾款,不合条件的进行整改。 备注: 成立业委会的物业项目,业委会为申报主体; 未成立业主委 员会的或业主委员会不制定方案的,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代表 - 1 - 也可以作为申报主体, 申请办理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批手 续。 - 2 - (二)申报材料(二)申报材料 1.首次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提交的资料: (1)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表(普通程序)(原件)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原件) (3) 工程施工 (维修) 合同 (载明施工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 (原件) (4)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维修电梯、消防、安 防时,需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5) 物业项目质保期的有关证明材料(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 质量保证书或需维修项目的质量保证书等) (6)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表决意见表(原件) (7)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证明 (8)公示材料(维修方案、施工合同、业主表决意见表、公 示情况说明、维修部位照片等)及公示情况说明 (影印件及原件) (9)授权委托书(如业主委员会自行办理,则无需委托书) (原件) (10)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情况说明等 (原件) (11)其他相关材料 2.尾款拨付需提交的资料: (1)维修费用清单、票据(原件) - 3 - (2)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物业企 业认可的结算报告)(原件) (3)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原件) (4)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社区居委会、 物业企业、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章)(原件) (5)公示材料(含〈1〉—〈4〉项内容)及公示情况说明 (影印件及原件) 注:以上材料能提交原件的尽量提供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 需出示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提交复印件。 二、紧急程序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流程图及申报材料二、紧急程序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流程图及申报材料 (一)流程图 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代 表向辖区街道和相关部门书面报告 组织维修并完成竣工验收 - 4 - 街道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研究 确认启动紧急程序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核实情况 并出具书面证明 向两江新区 (北部新区) 国土房管 分局提出使用申请 符合使用条件的拨付首期资金(申请金额30%) 公示相关材料(公示期不得少于5 日) 备注: 持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及公示资料向两江新区 (北部 新区)国土房管分局申请拨付尾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支付尾款, 不合 条件的进行整改 1.上述程序适用出现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 即渝国土房 管〔2013〕871 号文所列情形。 2.涉及电梯、消防设施的维修,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或业主代表除立即将情况书面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外, 还应同时 书面报告质量监督部门或公安消防部门。 - 5 - (二)申请材料(二)申请材料 1、首期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提交的资料: (1)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电梯及消防设施维修的,申 请表需由质量监督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核确认并签章)(原件)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原件) (3)工程施工(维修)合同(载明施工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 (原件) (4)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5)物业项目质保期的有关证明材料(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 质量保证书或需维修项目的质量保证书等) (6)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纪要 (7)其他相关材料 2、尾款拨付需提交的资料: (1)启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程序的公告材料 (原件) (2)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物业企 业认可的结算报告)(原件) (3)维修费用清单、票据(原件) (4)维修费用分担明细表(原件) (5)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社区居委会、 物业公司、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章)(原件) (6)公示材料(含〈1〉—〈5〉项内容)及公示情况说明 (影印件原件) - 6 - (7)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 7 - 附件 1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 时间: 小区、大厦(栋、单元)名称: 维修单位名称: 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名称:xxxxx(加盖公章) 维修项目:1. 2. 3. 序 号 11 维修费用:(元) 涉及专有部分业主总人数:(人) 序号 1 签名建筑面积分摊费用 房号业主姓名 (㎡)(元)同意栏联系方式 涉及专有部分业主建筑总面积:(㎡) 房号 签名建筑面积分摊费用 业主姓名 (㎡)(元)同意栏联系方式 (人)(㎡) 2 3 4 5 6 7 8 9 10 小计(同意的)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人)(㎡)小计(同意的) 备注:业主在同意栏签署姓名,按楼栋及单元制表。 8 附件 2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一般程序□紧急程序□ 物业小区名称 申请单位情 况 施工单位情 况 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会 施工单位 经办人及电话 开户银行 房屋地址 维修房屋基 本情况 房屋维修资 金情况 资金拨付 情况 维修内容 基本情况 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盖章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 意见 社区居委会 意见 行业主管部 门意见 (紧急程序需填写)(紧急程序需填写) 经办人及电话 经办人及电话 帐号 幢号单元号 涉及建筑面积 (㎡) 申请使用金额 首期拨付金额 尾款拨付金额 工程项目 涉及业主户数 交存额 帐面余额 一次性申请金额 是□否□ 分期拨付 是□否□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业主委员会盖章年月日 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年月日 经核实该物业小区出现状况,同意申请物业专 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年月日 经核实该物业小区出现状况,符合《重庆市物 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相关条件。 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 街道办事处 意见 注:维修内容由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申报主体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