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工程监理细则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工程名称 明珠湾大桥工程 项目总监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明珠湾大桥监理联合体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015 年 5 月 2 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为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 量,安全、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施工细则。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明珠湾大桥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城市主干道的公路道路交 通设施工程施工。 1、 引用文件 (1)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标 GB5768—1999;JT/280;GN47 —1989;GN48—1989 (2) 、广州市地名委员会《中英双语标志和通名译写规范》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 、 《道路交通信号灯》国标 GBI4887—2003 (5) 、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1—90 2. 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控制 2.1 事前控制 (1) 、掌握道路沿线的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的实际情况。 (2) 、组织人员绘审及熟悉设计图纸。 (3) 、审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 、校核临时水准点,道路轴线控制桩,高程桩。 (5)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资格,特 3 殊技术工程上岗证进行审核。 (6) 、审定材料和水泥来源、标号、质量、数量及供应计划、材 料进场堆放。 2.2 事中控制 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并按道路交通 设施施工工序分别抽检旁站检验,施工单位在施工的每道工序自检合 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定和按 有关规定做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2.1 设计目标的主要控点: 一、道路标准路段双向 8 车道,车道宽度 3.5 米。 二、标志的支撑方式: 1、 悬臂式标志杆(L 杆) ;L 杆采用八角型钢管制作,是标牌和信 号灯的支持构件。 2、 单立杆主要支持小型标志,因支持牌面大小的不同,单立杆有所 区别,支持 1.5 平方米以上的单立杆采用直径 89mm 钢管制作, 支持 1.5 平方米以下的单立杆采用直径 76 mm 钢管制作. 三、材料的防锈处理:各类交通设施标志的杆件、螺母均应进行热镀 锌处理,立杆、杆件等的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应在钢材进行表面 防腐处理之前完成。热镀锌干燥后,杆件再喷涂银色的环氧富锌漆 3 度。为防盗需要螺栓安装完毕应点焊。 四、信号灯:交叉口信号灯按车道功能设置,每组信号灯为红、黄、 绿(箭头)三色灯具,附于车道下游的悬臂式或立柱式灯杆上(所有 4 灯具采用 LED 灯具) 。 灯杆基础必须安装地线, 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 4 欧母。信号机要具备多时段、多相位、带标准的 RS—232 接口及通信 软件的功能。输出大于或等于 32 路,每路输出电流大于或等于 5A, 还须要防雷设计,并可通过标准的 RS—232 接口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 实现信号机与信号机之间或信号机与中央计算机之间的通讯,达到协 调控制的目的。信号机机箱必须安装在信号机生产厂家要求的信号机 基础上,并保证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 4 欧母。 五、在有交通信号灯电源的渠化岛端部迎车面方向安装岛头指示灯。 六、交通灯管线:为交通协调控制需要,在道路西侧绿化带中埋设纵 向控制管线;交能采用直径 90mm 的 HDPE 管(高密度聚乙烯管)埋 设,管线设施施工完毕后应进行穿透试验,以确保管道畅通。管内应 穿一根直径 4mm 的铁丝,预留管道的头部应用专用管套进行密封。管 线连接大井采用 2 号井,小井采用 4 号井。 七、主要工程量 交通工程主要工程量参数表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示警桩 φ114 ㎜ H=1.5m 4 根 立拄式机动 车灯杆 Φ114ⅹ3.5ⅹ 4.5 7 支 人行横道信 号灯杆 Φ89ⅹ3. 5ⅹ3. 5 38 人行横道信 号灯具 38 套 LED 灯具 机动车道三 色灯具 27 5 控制系统连 接交通管线 系统 3 组 控制机箱,连接 电缆,多相位控 制仪等 交通信号灯 接驳路灯系 统 5 路段行人按 钮控制系统 2 过路管线埋 设 5Φ90HDPE 管 711 米 人行道横下 埋设管线 2Φ90HDPE 管 1762 米 交通大井 30 个 交通小井 60 个 3cm 厚热度锌 无缝钢管 711 米 作过街管线外 套 限速路标 50 33 个 采用反光环保 涂料 八角钢管门 架 跨度 16 米 1 座 悬挂标志 2.2.4 细部控制: 一、 L 杆施工的控制 1、 L 杆基础的施工控制: 本工程中基础的最大深度达 2.4 米, 由 于深度较大,在施工过程中需加强监理力度,特别注意如下: (1) 、 施工前熟悉地下管线、 构筑物的情况, 复核测量放线的位置。 (2) 、对施工支护的钢板桩逐根检查,不合格者作出责令整改。 (3) 、 加强检查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净宽不得小于施工设计的规 定。 6 (4) 、加强旁站力度,当出现较大渗水现象时,及时要求作出防护 措施,并及时汇报总监理工程师。 (5) 、基坑开挖到位后,检查夯实情况及基底标高。 (6) 、检查模板的稳定性、钢筋和预埋件的准确性。 (7) 、浇注混凝土时需全程旁站,有异常情况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同 时汇报总监理工程师。 二、 交通标志安装 (1) 、标志的安装必须等基础混凝土达到强度要求后,方许可安装。 (2) 、安装前需检查标志金属构件镀锌面是否有划伤,较大气泡和色 彩不一致等,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安装。 (3) 、交通标志安装时吊装绝不允许标志板面受损坏。 三、 标线施工过程监理 (1) 、路面划线前检查路面是否清扫整洁、安全标记是否完善。 (2) 、涂料的加热是否达到所需温度(180~230°C) ,涂料的搅拌是否 均匀。 (3) 、打线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全程旁站检查。 (4) 、检查划线后的清理工作。 2.4 事后控制 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工序逐项检 验的结果向项目监理部申请交工验收,并提出竣工图。 3. 质量评定 7 项目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检查工程工序已检验资料 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应符合规范质量标准。 4.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穗建筑 99—175 号 文) 《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 (穗建筑 99—258 号 文) 一 事前监理 1、建立以项目总监为安全生产负责人,总监代表为现场安全负 责人,各专业监理代表为各专业安全生产负责人。 项目总监: (孙国安) 项目总监代表: (李传勇) 专业监理理工程师(匡培桃) 2、促承包商建立及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 事中监理 1、 落实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职责。 2、 检查承包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 3、 抽查承包商在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是否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 4、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如电工、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