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营改增”后总分包业务处理会计分录“营改增”后总分包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一、项目总包方账务处理一、项目总包方账务处理 1、业主计量 简易征收: 借:应收账款-工程款-业主单位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 贷:工程结算-业主单位 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 一般计税: 借:应收账款-工程款-业主单位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 贷:工程结算-业主单位 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 2、计提增值税 简易征收: 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 一般计税: 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对项目分包方计量 简易征收: 1 / 7 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 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 长期应付款-质保金 一般计税: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 长期应付款-质保金 4、暂估分包方收入与实际结算金额形成的差额(每月暂估,次 月冲回) 借: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 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暂估 5、确认收入、成本、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6、预缴税额(根据扣除分包后的差额计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款 贷:银行存款 7、项目总包方根据预缴税额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 / 7 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 8、收到业主支付工程款(依据分包方移交过来的银行账户核 算)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工程款-业主单位 9、支付分包方工程款 借: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项目分部 贷:银行存款 10、折现(长期应收-业主) 借:财务费用-折现 贷:长期应收款-折现 11、折现(长期应付款-分部) 借:财务费用-折现(红字) 贷:长期应付款-折现(红字) 二、项目分包方账务处理二、项目分包方账务处理 1、项目总包方计量 简易征收: 借:应收账款-项目总包方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项目总包方 3 / 7 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贷:工程结算-项目总包方 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 一般计税: 借:应收账款-项目总包方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项目总包方 贷:工程结算-项目总包方 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 2、计提增值税 简易征收: 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 一般计税: 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发生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银行存款 或贷:应付账款 4、确认收入、成本、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分包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4 / 7 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5、预缴税额 简易征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款 贷: 银行存款 一般计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款 贷: 银行存款 6、项目分部根据预缴税额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 7、收到总包方支付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工程款-项目总包方 8、折现(长期应收-总包方) 借:财务费用-折现 贷:长期应收款-折现 三、汇总报表时总分包需要抵消的会计分录三、汇总报表时总分包需要抵消的会计分录 (一) 、抵消债权债务: 1、应收与应付抵消 5 / 7 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2、长期应收与长期应付抵消 借:长期应收款(红字) 贷:长期应付款(红字) 3、暂估成本与存货抵消: 借:存货-已完工未结算(红字) 借:预收账款-已结算未完工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二) 、关联交易抵消: 1、收入、成本抵消: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2、折现抵消: 借:财务费用-应收折现(红字) 贷:财务费用-应付折现(红字) (三) 、现金流抵消: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红字) 贷: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红字) (四) 、建造合同抵消: 按照应抵消的收入、成本分别抵消建造合同表中的相应的收 入、成本及工程结算金额 6 / 7 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7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