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的分类
水电站的分类 将水能转换为电能的综合工程设施又称水电厂,它包括为利用水能生产电 能而兴建的一系列水电站建筑物及装设的各种水电站设备。 利用这些建筑物集中天然水流的落差形成水头,汇集、调节天然水流的流 量,并将它输向水轮机,经水轮机与发电机的联合运转,将集中的水能转换为 电能,再经变压器、开关站和输电线路等将电能输入电网。有些水电站除发电 所需的建筑物外,还常有为防洪、灌溉、航运、过木、过鱼等综合利用目的服 务的其他建筑物。这些建筑物的综合体称水电站枢纽或水利枢纽。 水电站有各种不同的分类方法。按照水电站利用水源的性质,可分为三类: ①常规水电站: 利用天然河流、xx 等水源发电; ②抽水蓄能电站: 利用电网中负荷低谷时多余的电力,将低处下水库的水抽到高处上水库存 蓄,待电网负荷高峰时放水发电,尾水至下水库,从而满足电网调峰等电力负 荷的需要; ③潮汐电站: 利用海潮涨落所形成的潮汐能发电。 按照水电站对天然水流的利用方式和调节能力,可以分为两类: ①径流式水电站: 没有水库或水库库容很小,对天然水量无调节能力或调节能力很小的水电站; ②蓄水式水电站: 设有一定库容的水库,对天然水流具有不同调节能力的水电站。 在水电站工程建设中,还常采用以下分类方法: 1 1 / 2 2 ①按水电站的开发方式,即按集中水头的手段和水电站的工程布置,可分为 坝式水电站、引水式水电站和坝-引水混合式水电站三种基本类型。这是工程建 设中最通用的分类方法。 ②按水电站利用水头的大小,可分为高水头、中水头和低水头水电站。世 界上对水头的具体划分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国家将水头低于15m 作为低水头 水电站,15~70m 为中水头水电站,71~250m 为高水头水电站,水头大于 250m 时为特高水头水电站。中国通常称水头大于 70m 为高水头水电站,低于 30m 为 低水头水电站,30~70m 为中水头水电站这一分类标准与水电站主要建筑物的 等级划分和水轮发电机组的分类适用范围,均较适应。 ③按水电站装机容量的大小,可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水电站。 各国一般把装机容量 5000kW 以下的水电站定为小水电站,5000~10 万 kW 为中型水电站,10 万~100 万 kW 为大型水电站,超过 100 万 kW 的为巨型水电 站。中国规定将水电站分为五等,其中: 装机容量大于 75 万 kW 为一等〔大 (1)型水电站〕,75 万~25 万 kW 为二等〔大 (2)型水电站〕,25 万~ 2.5 万 kW 为三等〔中型水电站〕, 2.5 万~ 0.05 万 kw 为四等〔小 (1)型水电站〕,小于 0.05 万 kW 为五等〔小 (2)型水电站〕;但统计上常将 1.2 万 kW 以下作为小水电站。 2 2 /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