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前 言 为加强××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 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户的生活秩序,使各业户安居乐业,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装修规定。 本装修规定是为了协助业户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的手续,请各业户仔细阅读本规定,幷 按照规定进行。 一、装修申请手续 (一)业户向管理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 由业户填写《 装修申请表》交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同时附交以下资料: *装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 *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防火设施更动,须有市消防局批文或准许施工的临时手续;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房屋建筑格局,须有市规划局批文; 2. 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在收到上述文件后, 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幷给予答复; 如不批准, 将作出具体说明; 如予批准, 则发给 《装修施工许可证》 。 业户同管理处签署 《装修管理规定》 承诺书,装修单位应作为第三方会签,保证遵守一切有关装修规定,由客户服务部进行审核。 一式二份,各自留存备查。 (二)施工单位向管理处办理进场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 2.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装修违约赔偿保证金,其计收标准为每单元 1000 元。 3. 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缴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 填报施工人员名单幷 交纳 1 寸照片 1 张。 4.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办理出入证工本费(每张 元)和押金(每人 元) 5.客户服务部验证、核实人数,发给施工人员出入证(每卡一人,不得转借),完工时应 全部证件收还、注销。 二、施工人员管理 (一)施工人员出入物业小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准入内。 (二)施工人员只能按装修电梯使用方法规定乘用。 1. 施工人员如确定装修工作时需要在装修房屋内暂住, 经由房屋业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 申请,幷应持有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施工人员只能在限定的有关区域内作业,不得任意窜户。 3.施工人员应遵守管理处对装修施工工作作出的一切规定,幷接受安保人员的管理,如 有破坏或盗窃等违法行为,须负法律责任。 4.施工队(或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教育: *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殴斗,不参与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禁止随地便溺; *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余食物,不在小区内晒衣物; *不准在室内动用明火操作,或用木块、刨花煮饭、取暖,幷禁止吸烟; *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从事机电安装、电焊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 岗证应在管理员要求之时向物业管理处出示。 5. 应急处理 如施工现场突发事件(水淹、煤气泄漏、火警或民工殴斗等) ,现场人员应做到: *保持镇静,不要慌张。 *在自身安全条件下,采取可能采取的措施,阻止事态发展或减少不良后果。 *尽快通知物业事务部保安人员或管理处前来处理。 *撤离现场,并劝阻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现场。 三、材料管理规定 (一) 、装修材料进入物业小区,必须接受检查,是否有违章材料进场,幷在物业事务部 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运行。 (二) 、业户如运送大宗装修材料,应事先联系联系客户服务部,以便妥善安排电梯(二 期)和提供配合服务。 (三) 、材料一经卸下,应立即搬进业户的单元内,不准占用公共区域堆放。 (四) 、在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电梯 厅、楼梯间及电梯轿厢内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等部位妥加保护; 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大理石地面上拖拉;严禁超高对象进入电梯轿厢。 (五) 、材料应集中堆放,整齐有序,并应远离走道口、电梯厅(二期)等公共信道,不 得侵占任何公用部位。 (六) 、如装修材料的数量较大时,应设定专门区域作为堆放处,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 物,配置有效灭火机,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管理制度。 (七) 、施工结束后,剩余材料应尽快搬离现场,搬离过程中同样要注意以上各事项。 四、装修工程管理 (一) 、装修单位必须按申报批准的图纸施工。 (二) 、 进场施工, 必须严格遵照核定的项目和具体要求进行装修, 规范施工, 保证质量。 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超越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违章施工。 (三) 、要认真处理厨房与卫生间的防水,确保排水系统安装完好,如因施工问题造 成渗水或其它破坏,业主须负一切责任。 (四) 、业主在安装卫生间吊顶时,必须在排水、排污管道的积水弯处预留适当检修口, 室内管弄井的检修口不得封堵,否则日后由于排污管检修而导致的吊顶拆装等费用由该业主 承担。 (五) 、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须将冷凝水管插入统-的引流管道内或阳台内 适当的排水地方,不得悬挂在任何外墙部位,以防漏水扰人及污浊墙面。 (六) 、对装璜垃圾要及时清理,袋装后堆放到指定地点; (七) 、不得将水泥浆、碎砖、砂石、油漆、溶剂、硬件物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走廊、 电梯厅和楼梯走道堆放材料、工具或垃圾以免堵住信道; (八) 、不得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箱)内,不得向外抛垃圾; (九) 、如弱电线路因装修施工造成线路中断或破坏的(包括电话线、宽带网络线等) , 请及时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十) 、装修过程中使用电锯、电刨、电锤等大功率设备时,要注意每户的额定最大功率 及最大电流和安全使用,以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 (十一) 、施工人员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非机动车应办理停车手续,停放在指定地点, 运货车在卸下物品后应立即驶离,不在小区内停泊。 (十二) 、 装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第三者责任事故)及因施工对房屋造成的损害 均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 (十三)为确保物业小区的美好环境及业主的安全,金色港湾物业管理处禁止有以下行 为发生: 1.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 2.擅自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3.擅自利用其它装饰材料改变外墙装饰面; 4.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或改变外门窗的规格、类型、颜色; 5.擅自安装升出阳台外的晒衣架(包括伸缩衣架)和花架; 6.擅自封闭阳台和顶层平台; 7.偷用公共部位水、电; 8.擅自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至小区项目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9.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 10. 擅自移动、封闭、改装煤气管,私接煤气表,所有煤气表管的施工必须由煤气公司 进行; 11. 侵占绿地、损毁绿化或围护设施; 12. 破坏、污染水环境,侵占、损毁小区河道及其设施; 13. 在花园、庭院或其它场地进行搭建; 14. 擅自安装防盗窗、防盗栅; 15. 擅自安装空调室外机架; 16. 擅自在外墙打洞。 五、作业时间规定 抓好装修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对相邻业户的干扰与影响,管理处对本物业内 的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作如下规定: 在小区暂无正式居住户的施工情况下,允许施工作业的时间为:7:00-21:00; 在小区业户实际入住的情况下,施工作业的时间为:8:30-18:30; 大噪音工具允许使用的时间为:9:00-17:00; 如需要在超出以上规定时间外施工及使用大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