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协议书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年月日 第一部分代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及内容: 二、建设模式:全过程代建从开展办理用地手续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 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 期阶段,组织项目可研、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 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 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 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 单位、保修期满和办理产权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 工作。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金额: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1 1 / 2323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符合相关规定。 4、进度控制目标: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 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工期日历天(不含办理产权时间)。竣工验收 合格后 3 个月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手续。 四、代建服务费 取费费率:%; 代建服务费暂定金额:大写:万元(小写:¥万元)人民币。 最终代建服务费=经批准的建安工程审核结果×取费费率(代建期间代建服 务费率固定不变)。本项目代建服务费暂以项目投资估算人民币万元作为计费 基数。最终取费基数以政府部门批准的建安工程审核结果为准,调整代建合同 总价。 1、合同协议书和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书或文件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附件 6、招标文件及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7、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批复文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2 2 / 2323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 的定义相同。七、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 必要的协调服务。 八、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代建工 作范围和内容,承担和完成本项目代建任务。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十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七份。 十、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地址:开户银行: 邮编:账号: 电话:银行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实施代建的项目。 (2)“甲方”本合同具体为。 3 3 / 2323 (3)“乙方”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单位”是指。。。。 (5)“代建管理机构”是指由乙方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总负责人”是指由乙方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代建工作。 (8)“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9)“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 一天的时间段。 (10)“年”:指 365 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 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 24 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 年时除外。 (11)“缺陷责任”: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本项目发生任何 质量问题,由施工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尝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 措施的保修责任。 (12)“批准”: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 面确认。 (13)“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 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 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 件。 (14)“外部关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15)“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乙方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4 4 / 2323 (16)“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者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 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程度的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二条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第三条本代建合同文件使用汉 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第二章双方权利 甲方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权对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 度、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工程 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对乙方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批意见。甲方有权审批本项目的所有招标方案和 招标文件,有权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相关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 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代建工作管理人员,如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有权约请使用单位对代建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批并 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 第九条甲方有权参与设计审查,对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建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或考评,具体按甲方 另行制订的相关办法执行。 乙方权利 5 5 / 2323 第十一条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建期内享有以 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招标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 合同;(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代建合同约定之外的要 求。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 节余额中获取奖励金。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 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 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签署 意见后,由乙方审批或由乙方报甲方审批,具体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应严格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