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防护项目设备供货合同及价格表
人防防护项目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人防防护项目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发包包方方((甲甲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承包包方方((乙乙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等有关规定。 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人防防 护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第三三条条工工程程概概况况:: 工程名称:xxxxxxxx 项目高层区地下室人防工程 工程地点:xxxxxxxx 号 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包料,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含地下室人防防护 设备生产、制作、安装、调试、验收通过等全过程); 工程质量:人防设备及安装工程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第第二二条条工工程程承承包包范范围围及及内内容容:: 2.1 、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合同附件中的内容及xxxxxxxx 项目(xxxx) 二期涉及人防工程的建筑施工图纸,安装工 程人防通风(不含矩形白铁皮风管及相关设备、附件)等施工图; 2.2 、乙方按侯人防()建审字第号要求,完成地下室相关人防通风(防化)设备和人防防护设备的施工安 装,并负责通过人防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包验收通过。主要内容包括: 2.2.1 、人防门、战时封堵(不含风井封堵板)的制作、预埋、锚固定件、相关的配件、安装、调试、验收; 2.2.2 、吊钩、气密测量管的制作、预埋、相关的配件、安装; 2.2.3 、 给排水部分: 含防爆地漏 (不含排水管、 普通地漏、 排水泵等) 提供 (不负责安装) , 不含人防给水系统; 2.2.4 、 战时通风部分: 战时进风系统施工至进风机房(不含所有镀锌铁板风管及其上设备),负责进、 排风井到进、 排风机所有预埋内容; 2.2.5 、电器部分:含抗爆按钮、通风方式信号箱、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人防风机控制 箱(不含所有的预埋管、穿线及人防配电箱、水泵控制箱、照明灯具等); 2.2.6 、防爆超压排气阀门(框架、排气阀门)的预埋、安装;吸收过滤器及其他设备用的支架制作、安装。 第第三三条条人人防防工工程程与与土土建建、、水水电电施施工工交交接接界界面面:: 3.1 、预留预埋所需的标高线由甲方土建专业提供(参照相关施工图); 3.2 、人防通风井的砌筑及地面出风口的百叶窗,由土建方负责完成,人防防护区风管进入风井安装后的封堵应由 相关专业施工班组完成; 3.3 、人防区的排水系统所需的防爆地漏,由人防施工单位提供,安装由水电施工班组负责; 1 3.4 、进入人防区的给水管、消防管、电缆穿墙所需的刚性套管由水电、消防施工班组负责安装; 3.5 、 人防区的人防设备所需的电源的电缆、 电缆套管、 桥架、 配电箱由水电施工班组负责安装及敷设, 人防施工 班组负责配电箱(柜)出线端→设备控制箱→用电设备的线路敷设; 3.6 、 平战接合部的镀锌铁皮风管, 由甲方指定施工班组负责安装;人防口部所需预埋件, 滤毒室的风管 (厚度3 ㎜铁管及所需的法兰)等应由人防施工班组负责制作、安装; 3.7 、 人防区所需的气密性测量管、 放射性检测取样管、 增压管带球阀、 尾气监测取样管、 压差管、 测压管、 工事 超压测压装置等人防设备,应由人防施工单位负责制作、预埋、安装。 第第四四条条:: 工工程程工工期期:: 工程竣工日根据土建进度确定 4.1 、由于xxxxxxxx 项目高层区土建分期开工的特性,根据土建进度,甲方应提前15天,将土建开工的人防防护分 区工期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将所开工的人防防护分区所需的人防门框、战时封堵框,所需的各种大小规格的刚 性套管进行生产,乙方应在10日内生产完毕运送工地。 根据土建人防口部钢筋绑扎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 方进行预留预埋,乙方应密切配合土建模板班组施工,不影响土建模板安装及混凝土浇捣。 土建浇捣混凝土时,乙方应派 工人在现场看护; 4.2 、 人防工程进入安装阶时,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供货, 乙方应按期将门扇、 悬摆式防爆波活门、 密闭观察 窗等运到工地并派安装工人进入工地安装; 4.3 、 人防的通风及滤毒室钢管、 风机、 人防抗暴按钮、 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 风机控制箱、 防火阀、 风量调节阀、 气密性测量管、放射性检测取样管、增压管带球阀、尾气监测取样管、压差管、测压管、工事超压测压装置等附属设 备。乙方安装进度必须满足土建总包方施工进度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所定的工程任务; 第第五五条条工工程程总总造造价价:: 5.1 、 本工程为承包含税固定总价包干,总价人民币为贰佰贰拾贰万元整(小写2220000.00 元)价格构成详见合同清 单。本包干总价不含人防设备的过滤吸收器(型号RFP-1000 )20台,属全国指定专业厂家生产的产品,安装之前由甲 方负责另行购进,并由供货单位负责安装(乙方做好现场配合); 5.2 、以上包干价均为人防工程施工图纸内容的包干,包干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油漆、制作、运输、二次运输 费、 装卸车、 保管、 安装、 成品半成品保护、 内业资料编制、 整改、 保险、 人工费、设备、 机械费、 安全文明措施费、 利润、预埋件、税金等的相关费用包干; 5.3 、 以上包干价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图纸、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安装规范中隐含的工作费用及各类建材、 钢材、 铜 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各类风险因素。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政策、材料、人工、税收、定额等各种费用变化, 包干价均不作调整; 5.4 、 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引起设计变更而使工程量发生变动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工程量按实调整,单价按合同 2 附件中的单价套用调整结算,合同中没有的单价,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确定。 5.5 、本工程包干价内不含人防工程专业监理、总包配合费,总包的管理费,施工的电费。 第第六六条条工工程程质质量量及及验验收收:: 6.1 、 本工程以设计图纸、 设计变更、 现行国标图集及按人防主管部门关于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及文件有关内容 组织生产与安装,并作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同时,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达到人防办验收合格标准; 6.2 、施工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个别修改规格型号及数量的,应报经设计院、人防办同意后更改,工期经甲方确 认后予以顺延; 6.3 、乙方须负责本项目人防的验收,待设备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办理内业资料等手续,同时报人防主管部门申 请、组织人防设备单项验收。若初验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整改产生的费用,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6.4 、乙方须负责完成自身负责施工安装的人防设施、设备的人防验收。若验收过程中,出现不合项,乙方应负责 整改到位至至验收合格为止; 6.5 、本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为人防质量监督站福州分站。乙方负责协调并服从监督。 6.6 、 土建施工单位施工的人防项目应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