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 五人制足球赛规则五人制足球赛规则 1、球场应是长方形的,由二条平行的底线和二条平行的边线组成;球场边线长 32 米 -42 米,底线宽 16 米-22 米; 2、球门高 2 米,宽 3 米,球门柱及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被批准的其他材料制成; 球场应在二条平行的边线中点画一条中线,中圈是一个5 米直径的圆; 禁区是以底线的中 点为圆心,6 米为半径画个半圆组成; 点球点应距球门线 5 米,罚点球时罚球者不能助跑; 3、比赛双方不得佩戴护腿板,不得佩戴危及双方的危险物品;比赛双方只能穿平底足 球鞋或平底运动鞋;鞋面和鞋底要偏软,具体由当值主裁判决定; 4、上场队员:一场比赛应由二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 名,其中必须有1 名 为守门员.比赛中任何一队因队员被罚出场或其他原因场上队员少于2 名时, 比赛视为结束, 并判对方 5:0 获胜(如比分已超过 5:0 的,则以当时比分计). 5、每队必须有二套深浅不同的比赛服装,球员比赛服装上的号码(上衣后面的高 25 厘 米,胸前小号码高10 厘米,短裤右腿前面高10 厘米)必须与报名号码相符,无号、重号均 不得上场; 6、 比赛时间全场 40 分钟,上、下半场各 20 分钟,半场补时不得超过5 分钟,具体 由主裁判掌握,中场休息5 分钟; -可编辑修改- 。 7、 比赛换人不限制人数,换下的球员可重新上场,上场球员须经主裁判同意后才能 进入场地; 8、 比赛预备开始,应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时要进攻那个球门;另一个队开 球开始比赛; 9、五人制比赛没有越位;开球(中圈开球)不能直接射门得分; 10、犯规与不正当行为的判罚(详见:足球竞赛规则第十二章); 11、比赛中上场球员犯规每得一次黄牌者,罚下场1 分钟,红牌下场 3 分钟,罚下场 球员须经主裁判示意后才能重新进入场地参加比赛; 对有严重违规违纪的、或有暴力行为 的球队或球员将追加处罚; 12、比赛不允许铲球,铲球碰到对方球员的,轻者应判罚黄牌,重者判罚红牌; 13、球门球应由守门员来主罚,守门员持球不得超过 6 秒钟;球门球不能直接抛过半 场,违规后由对方在中线任意一点罚间接任意球; 14、界外球为间接任意球;罚任意球在距离够的情况下防守方应退出5 米远; -可编辑修改- 。 15、比赛每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得 0 分;排列名次按在同一循环中的积 分多少决定,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积分相等, 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积分、 净胜球、 进球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列前;如再相等,按同一循环中的净胜球、进球多少决定名次,多 者列前; 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方法决定名次; 16、在每场比赛开始前 20 分钟,各队必须把上场球员名单交到裁判员手里; 17、换人区:换人区与球队座位在球场相同的一边。换人区在替补席的前边。球员替 换时应从换人区进入及离开球场。 1) 换人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长度5 米。两侧各划一线与边线垂直,宽度 8 厘米,长度 80 厘米,40 厘米在球场内,40 厘米在球场外。 2) 两个换人区至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的距离是5 米。两换人区之间的空间,在记录员 桌子的正前方,应保持空旷,以便记录员观察场上情况。 18、球门:球门应设在球门线的中央。球门由两根直立门柱,上架一根水平横梁组成。 两根门柱与球场两角的距离相等。两根球门柱(从门柱内缘丈量)距离1.7 米,从球门横梁 下缘至地面距离 1.4 米,两根门柱及横梁的宽度与厚度同为8 厘米。球门网用大麻、黄麻或 尼龙绳编成。球门网挂在球门后方,连接于门柱和横梁。球门网的下缘应用弯曲铁棒或其它 方法支撑固定。 球门的深度,从球门柱内缘向球场外侧延伸,上方至少 40 厘米,地面至 少 60 厘米。 19、球:各组使用 5 号球。 -可编辑修改- 。 20、比赛时间: 1) 每场比赛时间 40 分钟,上下半场各 20 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5 分钟。 2) 比赛时间应由记录员掌握,随时示意裁判员,裁判最终把握比赛延时时间。 3) 在每半场比赛中,如执行罚点球,则应延长至罚完为止。 4) 如全场比赛打成平局,则以互踢点球决出胜负(见本规则34 条之规定)。 21、球员装备: 1) 队员不得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 2) 球员装备:球员不能佩带护腿板,球鞋只能是用帆布或软皮革制成的足球鞋,鞋底 应用橡胶或其他类似的材料制成,不可有硬质鞋钉。 3) 队员上场比赛时必须外套组委会提供的分队背心以示区别。 21 替补程序: 1) 当要进行替补程序时,替换者必须向裁判示意,并且站在中场场外替换区内准备入 场, 当被替换者离场后 (必须由场内替换区出场) , 并在记录员示意下, 替换者才可入场 (必 须由场外替换区内进场)参加比赛,当替换球员进场后,替换即告完成,被换出之球员可同 一场比赛中再以候补球员的身份替换其他球员, 候补球员无论是否在场上比赛, 都属裁判员 管辖范围之内。 2) 处罚:在替换球员时,若替换球员在被替换球员离开球场前进场,或不经中场外替 换区进场, 裁判员须停止比赛同时应判给对方一间接任意球以重新比赛。 该任意球须在犯规 队员出入场地点开出。如果利用换人犯规战术来破坏对方进攻机会, 可判黄牌。球员如触犯 -可编辑修改- 。 上述事项,判给对方球队任意球,该任意球须在犯规队员出入场地点开出。 22裁判员: 1) 进入比赛场地,既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当他离开比赛场地后,其职权随即 终止。 2) 在比赛进行中, 以及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 主裁判员均有判罚权。 3) 主裁判员在比赛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 裁判员因当: a) 执行规则; b) 避免作出裁判员认为反而使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 记录在比赛前、比赛中及比赛后发生的事情; d) 如比赛中没有计时员,则主裁判员应负责计时员的工作; e) 因违反规则、观众干扰或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主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 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竞赛委员会; f) 从他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粗暴或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予警告,经警告后仍坚 持其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 g) 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h) 如主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快移至场外并 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 凡受伤队员能够自己走到边线 或球门线者,不得在场上护理; i) 主裁判员认为队员在恶劣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时,应罚令 -可编辑修改- 。 其出场; 23 记录员:每场比赛设记录员一名,负责记录比赛过程及监督换人程序和计算比赛时 间。 24 比赛开始 1) 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币方式选定场地和开球,胜队有开球或挑边的选择权。比赛应有 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队员将球踢入 (即踢动放定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 对方 半场,但不准直接射门。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 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 3 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如 有球员犯规, 裁判员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