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合作协议书
矿山开采合作协议书矿山开采合作协议书 矿山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 协商一致, 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 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 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以及 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 枯竭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1、 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申请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 甲方负责办理 申报审批手续。乙方负责该矿山当地乡镇、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工作 (包括征山、征地事项);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股份;前期投 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 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乙方占%。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 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 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 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 但所需花费、财 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 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2、 双方各派一名股东参与管理(具体以新公司公司章程为准), 其 余工作人员可在社会上进行招聘;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 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 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 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向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矿山合作开采协议书 甲方:XXXXXX 法人:XXXXXX 电话: 乙方: 法人: 为合理开采 XXXX 铅锌矿。 本着双方真诚合作之态度, 经过双方协 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期限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双方合作时间为 XXXX 年 XX 月 XX 日-XX 年 XX 月 XXX 日。 暂定合作期限为 XXX 年。 合作利润分配为: 二、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矿山开采的各项协调工作,使开采 工作顺畅进行,同时负责工程所有爆破器材供应不受影响,并委派一 位公司人员协调搞好矿所在地县、 镇、 村间的协调合作(该人员的工资 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将一些棘手、突出的问题及时同公司进行沟通、 汇报解决。 2.在合作开采之前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予以 解决,若由于某种原因而造成矿山停工一个月,则由甲方同乙方协商 予以乙方进行适当的补贴。如造成停工三个月或以上则由甲方进行适 当的经济补偿,同时顺延合作期限日期来填补缺失合作时间。 3.甲方在乙方未能按合作期限付款没有兑现时,则有权令乙方在 规定时间内交清所欠款项,若乙方仍不能按时如约交付,甲方有权令 其停工,或在规定期限外中止合作的延续。 4.由于矿山目前需要重新进行线路改造及新设电路,甲方应承担 其变压器及线路的安装及工程 50%费用;在合作开发期限内, 不得以任 何借口,将乙方所涉及开采的地段再予第三方合作,并同时委派一名 会计协调乙方矿山账目的管理工作。 5.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间如果将矿山卖出,则赔付乙方全部工程 款及矿山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另外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XX 万元, 作为 对乙方的经济补偿。若在第二年将矿山卖出,则第一年乙方支付的合 作款 XX 万元不予退还, 但对乙方全部工程价款及矿山发生的有关费用 予以赔付, 同时一次性支付 XX 万元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 在甲方出 让该矿山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购买意向。 三、乙方义务及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派人进驻矿山开展相应的准备工 作。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矿山内外的协调工作,遵纪守法,照 章纳税。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配合甲方做好矿山 及选矿、出售等各项账目、税费工作。 3.乙方进入矿山后,应独资开采、选矿等工作并承担矿山发生的 一切相关费用,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同时承担由于人为或安全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责任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线路改造重建工程费 用的 50%。 4.矿山在正式开采后,应积极主动购买施工及相关管理人员人身 安全保险, 完善矿山各项管理设施, 配合甲方处理好其内外协调工作, 并同公司及时进行沟通交流, 达成步调一致, 确保矿山工作正常开展。 5.在甲方转让矿山已成事实后,乙方若无购买意向,应积极配合 甲方转让工作外,如果没有得到甲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赔偿款项情况 下,有权拒绝退出矿山,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并有权进 行矿山继续正常开展工作。 四、其他条款 1.甲方采矿权证基本情况:采矿权人、名称、有效期、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以上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拐点确定的范围,标高 从 XX 米至 XX 米,为双方合作开采的区域。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自 行再开采或许可第三人开采。 2.甲方负责矿山开采所需要的一切手续。 3.矿山的开采方式,由乙方根据相关资料,在矿区坐标拐点及标 高范围内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确保安全生产。 4.与政府相关部门、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协调由甲方指派专门人 员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续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 的,由甲方协调与政府关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因乙方 自身生产经营的原因, 需要甲方协调相关关系的, 该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属于甲乙双方共同职责范围内所产生的,确有必要的招待费用,经 双方认可后,共同予以均摊。乙方负责甲方派出人员及会计的工资。 5.甲方确保对合作的矿区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障碍或 纠纷。在签署本合同时,符合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 司股东会成员的同意,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协议。甲方确保不 存在第三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提出权利妨碍。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符合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 公司股东会成员的同意,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协议。 6、甲方确保矿区道路、坑口、矿场及其他生产占地、占林的合法 有效手续及使用权;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 7.如线路、炸药库需要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8.考虑到乙方开采投入成本大,风险高,通过乙方的努力,已发 现主矿体,达到规模开采条件时,甲方在合作期间内原则上不将矿山 转与他人。 9.关于其他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没有体现的,依据合同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规定安排。 10.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法 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双方 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 以下内容可在阅读后自行删除。以下内容可在阅读后自行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