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外观检验标准
内容页次 1.目的2 2.范围2 3.优先原则 4.外观 5.表面划分 6.塑料件 7.金属板金件 8.铸造件 9.油漆和喷涂件 10.产品标识 2 2 4 4 5 8 9 10 1.0.目的 该程序是为了建立和描述用来判定零件、装配件、产品外观质量合格与否的 准则 2.0.范围 2.1凡本公司所生产的和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零件、装配件和成品。 如客户有特定要求和规范,应以要求的规范为准。 2.2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的塑料件、金属板金件、丝印和喷涂件及产品的标识。 3.0.优先原则 在发生矛盾时,采用以下优先原则: 3.1.文件应与特别规定的适用性上保持一致,如零件的公差。 3.2.采购合同或专门条款。 3.3.现用的图纸或要求。 3.4.本外观标准。 4.0.外观 4.1.总体要求 在本标准的各个部分中, 外观检查使用时间和距离来描述。该标准可用于员工 培训,任何加工过程的外观表面质量控制以及判定产品合格与否。 4.2.观察条件 所有检查都应在正常灯光下,独立的标准的观察条件下进行。检查中,仅肉眼 检查之为准。 零件表面检查不需任何放大帮助,45°观察角下进行。A级表面在检 查时,可旋转表面,利用最强的反射。B级、C级则不需要。 5.0.表面划分 A级(装饰表面):用户经常看到的表面。例如底座,面板表面等等。 B级(适当装饰表面):不翻动时偶然才会看到的表面。例如架式底盘的两侧 和顶部,后面等等。 C级(非装饰表面):翻动才会看到的表面。例如底盘的外部和内部零件等 6.0.塑料件 6.1.接受标准 6.1.1.可接受的A、B、C级缺陷都应不影响产品的装配或功能,如有影响就应 自动拒收。 6.1.2.检查要求和观察条件参考第4部分(外观标准/检验要求) 6.1.3.公差表中是指50平方英寸(约320cm2)范围内允许存在缺陷的数量, 超过50平方英寸其缺陷数按比例增加,如同时存在2种以上的缺陷应拒收。 6.2.指定区域或表面的观察时间和距离 项目 距离 时间 A级 450毫米 10秒 B级 450毫米 5秒 C级 600毫米 3秒 6.3.缺陷定义 6.3.1.突起:表面上局部高出(如水泡,肿块,山脊状) 6.3.2.变色:与原色不同,或在同一零件中颜色不一致 6.3.3.流痕:表面呈波纹、条纹状 6.3.4.雾状:透明件中呈现云雾状 6.3.5.凹坑:零件表面的小弹坑 6.3.6.斑点:粘在表面上的细小颗粒 6.3.7.划伤:表面上的线状浅槽 6.3.8.缩水:表面局部下陷 6.3.9.溶 接 线:流料溶接处形成的可见线 6.3.10.色 泽 差:表面光泽不一致 6.3.11.分型线/飞边:零件在模具接合点处形成的可见线或突出线 6.3.12.质地变化:对于同一取样零件切片上有明显的质地结构变化 6.3.13.脱模:喷射润滑油,易于零件脱模 6.3.14.色差:零件颜色与色板不同 6.4.公差表(塑胶件) 每个表面的缺陷数量不得超过可接受的限度,此表可用于检验人员的培训和判 定产品的拒收。 缺陷项类 突起 A级B级 最大尺寸:6.45mm2 x0.38mm(高) C级 最大尺寸:12.9mm2 x0.76mm(高) 拒收 数量:2(Max)/50in2数量:8(Max)/50in2 变色,流痕,雾状 拒收 数量:4(Max)/50in2 接收 最大尺寸:6.45mm2 凹坑和斑点拒收 数量:4(Max)/50in2 接收 最大尺寸:1.5mm(直 径)x0.4mm(高/深) 划伤拒收 数量:4(Max)/50in2 接收 最大尺寸:6.35mm (长)x0.5mm(宽) 缩水 溶接线 拒收 拒收 数量:2(Max)/50in2 接收 最大深度:0.15mm 数量:2(Max)/50in2 接收 最大尺寸:0.05mm (宽) 色泽差 分型线/飞边 质地变化(可见) 脱模 色差 缺陷类型 7.0.金属板金件 拒收 拒收 拒收 拒收 拒收 A级 接收 最大尺寸:0.15mm (飞边/错模) 接收 最大尺寸:0.25mm (飞边/错模) 接收 拒收 拒收 B级 接收 拒收 接收 C级 7.1.接受标准 7.1.1.可接受的A、B、C级缺陷应不影响装配或功能,如有影响就应自动拒收。 7.1.2.检查要求和观察条件参考第4部分(外观标准/检验要求) 7.1.3.特别适用于已电镀和需电镀的零件 7.1.4.公差表中是指50平方英寸(约320cm2)范围内允许存在缺陷的数量,超 过50平方英寸其缺陷数按比例增加,如同时存在2种以上的缺陷应拒收。 7.2.指定区域或表面的观察时间和距离 项目 距离 时间 A级 450毫米 10秒 B级 450毫米 5秒 C级 600毫米 3秒 7.3.缺陷定义 7.3.1.彩 虹 纹:镀锌层出现局部变色或彩纹 7.3.2.生锈/氧化:暴露在空气中的母材发生了化学反应 7.3.3.变色:与原色不同或不一致 7.3.4.划伤:用指甲不可感知的,但可见的沟槽 7.3.5.浅度划伤:通过旋转可以看到,但不是从所有角度和边都能看到的沟槽 7.3.6.浅槽:用指甲可感知的,可见的沟槽 7.3.7.镀痕:由于电镀过程造成工件表面明显的不一致,如水纹、钩痕 7.3.8.麻痕:基材表面的沙坑状痕迹,涂装后仍可见 7.3.9.色 泽 差:局部表面上出现光泽不足或光泽过强 7.3.10.油脂:加工过程中遗留在表面上未清洗掉的油污 7.3.11.污点:在涂层或表面上留有杂物 7.3.12.疤痕:表面上有小弹坑 7.3.13.模痕: 由成型模留下的过程痕迹,这种痕迹在所有的零件上都存在, 并位于成型弯曲的区域,但其它痕迹不能定义为模痕 7.3.14.光亮表面:由于研磨介质的作用而形成的,如带式、轮式抛光机形成 的光亮表面 7.3.15.手 指 印:正常的制造过程中,在工件表面留下的手指印 注:任何痕迹、划伤都不得渗透镀层。 7.4.公差表(板材零件) 每个表面的缺陷数量不得超过可接受的限度,此表可用于检验人员的培训和判 定产品的拒收。 缺陷类型 彩虹纹(锌层) 变色 生锈/氧化 A级B级C级 拒收 拒收 拒收 接收 接收 拒收 接收 接收 剪切边/表面上的锈 点直径小于1mm, 划伤/浅槽 Ⅰ:在尺寸0.4mm x 6.35mm内的划伤 接收 Ⅰ:在尺寸0.4mm x 正常的生产所造 6.35mm内的划伤 成的,接收 面积允许数量面积允许数量 65-130cm20 130-320cm20 320-1290cm20 1290cm2以上4 12.7mm内的划伤 65-130cm23 130-320cm26 320-1290cm210 1290cm2以上20 25.4mm内的划伤 Ⅱ:在尺寸0.13mm xⅡ: 在尺寸0.13mm x 面积允许数量面积允许数量 65-130cm20 130-320cm20 65-130cm21 130-320cm22 320-1290cm20 1290cm2以上1 320-1290cm23 1290cm2以上7 Ⅲ:累计的划伤长度 不超过64mm /1290 cm2 面积允许数量 65-130cm20 130-320cm20 320-1290cm21 浅度划伤 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