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储蓄业务的柜台操作,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及《中国ⅩⅩ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节 一本通开折和销折 1.1一本通开折 1.1.1单户开折 1.1.1.1 业务介绍 一、基本规定 1、开户时应提供符合实名制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下同),并留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下同)。16岁以下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户,开户时除要求监护人出具本人和账户使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要求监护人出具账户使用人的户口簿等表明其与账户使用人监护关系的有关证明文件。 2、对代理他人以开立账户的方式与我行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同时对账户户主(被代理人)和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核对账户户主(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账户户主(被代理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和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并留存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代理他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还应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系资料。 二、使用的凭证 一般凭证:《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表》、《个人XX凭证》 重要空白凭证: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 1.1.1.2业务流程 一、审单 1、审核申请人、代理人(如有)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2、如客户申请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应提示客户阅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如客户首次在我行开立账户且非我行潜在客户,还应填写“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表”。 3、对于代理开立活期一本通结算账户的,柜员应与被代理人进行开户事宜的电话核实,如被代理人在我行已留存联系电话,柜员应使用已留存的电话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如被代理人未在我行留存过联系电话,柜员应按照代理人提供的联系电话与被代理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柜员在《个人XX凭证》上记录核实情况(包括被代理人姓名、核实的电话号码、核实结果、核实日期及时间等),并签章确认。 原则上应在电话核实无误后再办理开户。如遇当时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等特殊情况,柜员可以按照业务流程先办理开户,并使用“9228账户备注信息增加”交易为该账户增加提示备注,核实责任人应履行继续跟踪核实的责任,将后续核实情况记录在《个人XX凭证》上(开户当日完成核实时)或《其他重要事项登记簿》中,以备后查。完成电话核实后,柜员应使用“9229账户备注信息维护”交易删除账户的备注信息。截止下一工作日营业终了,仍无法联系被代理人的,柜台经理应再次核实,如果无法联系,柜台经理应在《其他重要事项登记簿》中签字确认,柜员删除账户的备注信息,无须后续再电话核实。 二、录入、打印 1、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对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打印内部通用凭证。 2、使用[1001一本通开折]交易开折。如客户首次在我行开立账户,应依次使用[0531身份核实信息建立]交易建立客户身份核实信息、[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建立客户信息(只有当客户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三要素对应的身份核实结果为“02-真实”或“09-新增疑义信息”时,才能建立客户信息。如为潜在客户,应使用[0560潜在客户查询]交易查询系统中登记的潜在客户信息,选择转为正式客户,联动[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下同),分别打印“内部通用凭证”、“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表”。 建立信息时柜员应完整、准确地录入,保证系统中客户信息的合规性、完整性。如在录入客户中文姓名时找不到对应的字(以下统称“生僻字”),在“客户名称”栏应录入拼音小写代替该“生僻字”,在“综合账户清单地址”栏注明“生僻字”结构和偏旁部首组成(如“珣”在输入法找不到该字,应在“综合账户清单地址”栏注明:“xun左右结构,左‘王’,右‘旬’组成”),并在《其他重要事项登记簿》中登记备查,另外,柜员还应在凭证扉页“户名”栏拼音旁手工书写正确汉字,并加盖柜员名章确认(下同)。 反洗钱监控名单系统对[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进行实时监控,柜员录入客户身份信息后, (一)如系统发现疑似监控名单(由制裁名单、关注名单构成)人员信息,将自动提示待认定疑似记录。柜员选定记录后联动[0594实时单笔道琼斯ID查询道琼斯数据]交易查看辅助判别信息,经与客户身份信息比对后,判断客户是否属于监控名单所涉人员,联动[0596登记人工记录]交易登记认定结果,根据认定情况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①认定为“非监控名单人员/机构”,继续交易; ②认定为“是监控名单人员/机构”,退出交易; ③经对现有客户资料中的身份信息核实后仍不能认定的,要求其补充提供身份信息。客户不予或无法按要求提供补充身份信息,或提供补充身份信息再次比对后仍无法排除其为监控名单人员的,认定为“无法排除其为监控名单人员/机构”,退出交易; ④经对现有客户资料中的身份信息核实后仍不能认定,要求其补充提供身份信息的,认定为“需客户补充信息后认定”,退出交易。日后,客户携资料办理业务时,柜员使用[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系统返回疑似记录并提示该客户存在历史认定记录。柜员选定历史记录后,点击“修改”按钮联动[0598修改人工认定记录]交易对历史记录认定结果进行修改,并根据认定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如系统提示历史认定记录,经确认为同名异人,柜员应点击 “忽略”按钮,系统将开启新认定记录界面,供柜员重新认定,下同); ⑤柜员在监控名单核实和认定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客户提出异议和投诉,经支行行长(或支行主管行长)同意需请示分行法律合规部的,认定为“需提交法律合规部审核后认定”,退出交易。分行法律合规部答复后,柜员使用[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系统返回疑似记录并提示该客户存在历史认定记录。柜员选定历史记录后,点击“修改”按钮联动[0598修改人工认定记录]交易对历史记录认定结果进行修改,并根据认定情况进行后续处理。 ⑥客户疑似关注名单中人员,认定为“是监控名单人员/机构”或“无法排除其为监控名单人员/机构”时,打印《外国政要客户新建客户信息(保持业务关系)审批单》或《外国政要家属及关系人客户新建客户信息(保持业务关系)审批单》后退出交易。支行行长(或支行主管行长)审批后,柜员使用[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系统返回疑似记录并提示该客户存在历史认定记录。柜员选定历史记录后,点击“修改”按钮联动[0598修改人工认定记录]交易将认定结果修改为“高级管理层人员审批通过”(审批同意开户)、继续交易,或将认定结果修改为“高级管理层人员审批不通过”(审批不同意开户)、退出交易。审批单原件由网点反洗钱岗位人员专夹保存,自销户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复印件做传票附件。 当客户疑似多个监控名单人员时,柜员应对多条疑似记录逐一核实认定。疑似记录全部认定完成后,系统将根据认定情况继续或退出交易。 (二)如系统发现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