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业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 Standard for the design application of industrial building ination model DB22/T xxxx-2024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4 年 XX 月 XX 日 2024· 长 春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 年全省工程 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二) 〉的通知》吉建函〔2021〕 694 号文件的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依据国 家相关标准,总结近年来吉林省工业建筑工程 BIM 技术应用实践 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 1 总则; 2 术语和代号; 3 基本规定; 4 项 目策划;5 模型设计;6 模型应用;7 模型交付;8 数据安全。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由机械工业 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 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 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31楼, 邮编:130051,Email:jljsbz@ )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久远汽车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吉林省大王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三乐四方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滕继东 刘天居 李 丰 黄大巍 周登科 李华峰 王一戈 马 辉 赵 锐 李洪光 陈建军 祝 石 李晨希 崔 崧 李政研 丁 哲 姜博雅 孔德广 朱明璞 李肖松 刘沛森 张子竟 刘成亮 董 阳 李 林 刘立琪 陈 戈 尤帅天 黄立斌 杜艳韬 田 宇 王宇雷 王国影 毕从福 邱大为 李鹏飞 周加潼 楚金平 孙文侃 柳 林 刘 皓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许 超 周 毅 赵伟峰 刘 芳 张 淼 翟春龙 宗 民 目目 次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代号 2 2.1 术语 . 2 2.2 代号 . 3 3 基本规定 4 4 项目策划 5 4.1 一般规定 . 5 4.2 设计模型技术要求 . 5 4.3 模型实施计划 . 6 4.4 协同设计平台 . 6 5 模型设计 7 5.1 一般规定 . 7 5.2 模型命名规则 . 8 5.3 模型设计深度 . 10 5.4 模型创建规则 11 5.5 模型定位规则 11 5.6 模型检查规则 . 12 5.7 模型传递规则 . 12 5.8 构件级模型单元分类编码规则 . 13 6 模型应用 14 7 模型交付 15 7.1 一般规定 . 15 7.2 交付物 . 15 8 数据安全 17 附录 A 模型单元分类及深度等级 . 18 附录 B 模型单元设计深度要求 . 52 本标准用词说明 .110 引用标准名录 . 111 附:条文说明 .113 1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建设项目在工程设计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 提 升工业建筑设计信息化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业建筑信息模型(BIM) 设计应用。 1.0.3 工业建筑信息模型设计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代号 2.1 术语 2.1.1 工业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ation model of industry 工业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中对工厂各类设施、设备几何图形、 物理特征、性能特征、功能特征的数字化表达,以及对相关策划、 设计、分析、建造和运维等要素的数字化定义。 2.1.2 模型单元 model unit 模型中承载建筑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 是工程对象 的数字化表述。 2.1.3 几何图形深度等级 level of geometric development 对模型几何轮廓形状细节详细程度、 组装内容分解粒度划分级 别的一组技术规格要求。 2.1.4 属性信息深度等级 level of data development 对模型属性描述中专业信息主要参数组成项目内容、 相关数据 详细程度划分级别的一组技术规格要求。 2.1.5 协同设计平台 design collaborative plat 在设计中多专业同时使用并协同工作的软件环境。 2.1.6 模型单元管理系统 model unit management system 对模型单元进行分类管理,并提供快速搜索、快速调用等提高 模型创建效率和图纸质量的软件系统管理平台。 2.1.7 交付物 deliverable 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交付的设计成果。 2.1.8 模型可视化 model visualization 利用模型数据和视觉处理技术, 将虚拟三维世界呈现出来,具 有真实感、形象逼真、易于理解等特点。 3 2.1.9 工程对象 engineering object 构成建筑工程的建筑物、系统、设施、设备、零件等物理实体 的集合。 2.1.10 正投影图 orthogonal projection 建筑信息模型在平行投射线与投影面相垂直的方向上投射所 形成的视图。 2.2 代号 GL——几何图形深度等级; DL——属性信息深度等级。 4 3 基本规定 3.0.1 在工业建设工程设计过程中,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完成工业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立,并提供相应的设计交付物。 3.0.2 工程项目设计应满足各阶段的应用需求, 并以模型单元作为 基本对象模型单元的类型包括项目级、子项级、专业级、系统级、 构件级模型单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制造工业工程设计信息模 型应用标准》 GB/T 51362 以及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制图标准》 JGJ/T 448 的有关规定。 3.0.3 在设计过程中,应利用模型中包含的信息进行协同工作,实 现各专业在工程建设各阶段信息的有效传递。 3.0.4 宜采用协同设计平台进行 BIM 模型创建,以提高多专业协 同工作的效率。 3.0.5 施工图设计阶段宜使用模型生成图纸, 并确保图纸与模型的 同步性、一致性、时效性。 3.0.6 在实施过程中,应共享模型资源, 实现对已有模型资源的充 分利用。宜建立“模型单元管理系统”,打造标准化资源库,提高设 计效率。 3.0.7 BIM 模型创建过程中应引用工艺设备模型协同进行。 5 4 项目策划 4.1 一般规定 4.1.1 设计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在双方协议文本中明确建筑信息模 型(BIM)应用要求、短期和长期成果目标及交付要求。 4.1.2 设计单位应在项目初期组织专项策划, 依据与建设单位的协 议文本要求制定设计模型技术要求, 编制模型实施计划, 宜搭建协 同设计平台开展模型创建工作。 4.2 设计模型技术要求 4.2.1 设计单位依据与建设单位的协议文本要求, 应编制设计过程 所需的模型技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