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测-常规食品检验项目及检测依据
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1 二、乳制品.3 三、饮料.5 四、方便食品.7 五、饼干.8 六、罐头.9 七、冷冻饮品.10 八、薯类及膨化食品.11 九、酒类. 12 十、水果制品.14 十一、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16 十二、蛋制品.17 十三、食糖.18 十四、淀粉及淀粉制品.18 十五、糕点.20 十六、豆制品.21 十七、蜂产品.22 十八、茶叶及相关制品.23 十九、速冻食品.24 二十、糖果制品.24 二十一、调味品.25 二十二、蔬菜制品.25 二十三、食用油.26 二十四、食用农产品.27 二十五、食品添加剂.32 二十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3 一、煎炸过程用油.34 二、小麦粉制品(自制).34 三、熟肉制品. 35 四、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 (自制).36 五、腌腊肉制品(餐饮).36 六、辣椒调料(餐饮).37 一、 粮食加工品 1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1—201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29921—2013) 、《卫生部等 7 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 氧化苯甲酰、 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4 号) 、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 小组关于印发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 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 号)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 二批)通知》 (食品整治办〔2009〕5 号)、经备案现行有效的 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挂面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 。 2.谷物加工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 B1、 赭曲霉毒素Α、 铅 (以 Pb 计) 、 镉 (以 Cd 计) 、 总砷 (以Αs 计) (糙米不检测) 、 无机砷(以Αs 计) (限糙米检测) 、总汞(以Hg 计) (限糙米检 测) 、苯醚甲环唑(限糙米检测) 。 3. 谷物碾磨加工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 、镉(以 2 Cd 计)[限玉米粉(片、渣)检测]、总汞(以 Hg 计)[限玉米 粉(片、 渣)检测]、黄曲霉毒素B1[限玉米粉(片、 渣)检测]、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限玉米粉(片、渣)检测]、二氧化硫残留 量(限米粉检测) 、玉米赤霉烯酮[限玉米粉(片、渣)检测 ]、 赭曲霉毒素Α(米粉不检测) 。 4. 谷物粉类制成品的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限米 粉制品检测) 、脱氢乙酸、苯甲酸、山梨酸、黄曲霉毒素B1(限 玉米制品检测) 、铅(以 Pb 计) 、菌落总数(限熟制食品检测) 、 大肠菌群(限熟制食品检测) 、沙门氏菌(限熟制预包装食品检 测) 、金黄色葡萄球菌(限熟制预包装食品检测) 。 二、 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1-201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29921—2013) 、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农 业部公告第 235 号) 、 《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10 号)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 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 》的通知(整顿办函 3 〔2010〕50 号)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 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灭菌乳的检验项目包括脂肪 (适用于全脂产品) 、 蛋白质、 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 计) 、总砷(以As 计) 、总汞(以 Hg 计) 、 铬 (以 Cr 计) 、 黄曲霉毒素 M1、 商业无菌、 三聚氰胺、 地塞米松(限牛乳产品) 。 2. 巴氏杀菌乳的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 酸度、 铅 (以 Pb 计) 、 总砷(以 As 计) 、总汞(以 Hg 计) 、铬(以 Cr 计) 、黄曲霉毒 素 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 聚氰胺、地塞米松(限牛乳产品) 。 3. 调制乳的检验项目包括脂肪(适用于全脂产品)、蛋白 质、铅(以 Pb计)、总砷(以 As计)、总汞(以 Hg计)、铬(以 Cr计)、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限非灭菌工艺生产的其他 调制乳)、大肠菌群(限非灭菌工艺生产的其他调制乳)、金黄 色葡萄球菌(限非灭菌工艺生产的其他调制乳)、沙门氏菌(限 非灭菌工艺生产的其他调制乳)、 商业无菌(限采用灭菌工艺生 产的调制乳)、三聚氰胺。 4. 发酵乳的检验项目包括脂肪 (适用于全脂产品) 、 蛋白质、 非脂乳固体(不适用于风味发酵乳) 、酸度、铅(以Pb计)、总 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 4 M1、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酵母、霉菌、乳 酸菌数(不适用于发酵后经热处理的发酵乳) 、三聚氰胺、山梨 酸。 三、 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1-201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29921—2013) 、 《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 (卫 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10 号)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检验项目包括界限指标(界限指标为锂、 锶、锌、碘化物、偏硅酸、硒、游离二氧化碳、溶解性总固体, 具体检测项目为标签明示的、 且在标准要求范围内的界限指标) 、 总砷(以Αs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 计)、硒、锑、镍、铬、溴酸盐、硝酸盐、氟化物、耗氧量、氰 化物、亚硝酸盐、大肠菌群、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 膜梭菌。 2. 饮用纯净水的检验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铅(以Pb 5 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余氯、三 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3. 其他饮用水的检验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铅(以Pb 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余氯、三 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挥发性 酚。 4. 果、蔬汁饮料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