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人员的工作内容
附件: 陪护人员的工作内容、服务要求及管理要求 (一)陪护人员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1.以患者为中心,提供安全、优质的生活助理服务。 2.严禁操作任何治疗性、技术性的医疗护理工作,如鼻 饲等。 3.按合同内容提供生活助理服务,严格按照协议书收费 标准收取费用并签订协议书,未经甲方许可,严禁私自提高 生活助理的服务费用。 4.生活助理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不得擅自提价、 私自收费或索取小费。如发生上述违规现象,所引起的责任 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且不得再安排违规人员在院方工作。 5.不得强行向患者推荐及提供生活助理服务。 6.由乙方派专人直接向患者 /家属按照协议书收费标准 收费,生活助理员不能直接收费。 7.各病区根据患者需求配置固定生活助理员,提供一对 一或一对多的服务,一对多生活助理员与患者的配置比例为 1:2-1:4,原则上不得跨房服务。 8.生活助理原则上在病人所在的科室范围、病房范围内 服务,不能跨越超过 2 间病房,尤其是一对多生活助理员,不 得擅离职守;一对一生活助理员须带病人检查。 9.日常护理工作要求 9.1 衣 (1)做好患者的皮肤清洁工作,包括帮助卧床轻症患 者床上擦浴、协助患者沐浴更衣、洗头,协助护士完成危、 重症患者床上擦浴工作等。 (2)清洁时要控制室内温度适宜,注意关好门窗,拉 好床帘或屏风。 (3) 协助调节好水温,淋浴盆须先放凉水再放热水(禁 止戴手套试水温,避免烫伤病人) 。 (4)一侧肢体瘫痪或受伤、手术后患者的穿脱衣顺序: 先穿患侧后穿健侧,先脱健侧后脱患侧。 (5)淋浴或擦浴过程中从头到脚的顺序擦洗,动作轻 柔,注意观察患者病情(询问患者有无不适),关注皮肤情 况,看有无水泡、破损及皮疹等异常情况。 9.2 食 (1)照顾患者饮食,如不能自行进食的需协助患者进 食、喝水,鼻饲的除外。 (2)注意患者有无吞咽困难、呛咳、误吸等情况,如 有,必须立即停止喂食,并告知医生护士,严禁自作主张, 盲目喂食。 (3)对老年患者及部分可自理患者,可备好餐台、食 具等用品,让其自行进食。对双手自主活动受限,但清醒、 进食无障碍的患者协助喂食。 9.3 住 (1)协助患者床上自主活动,定时变换体位,协助护 士给予卧床患者翻身叩背,防止皮肤压伤。 (2)帮助病情较轻但长期卧床不能自行翻身的患者翻 身,如卧位—坐位、坐位—站立、站立—行走等体位变换。 注意动作要轻柔,切忌推、拉、扯等粗暴动作。 (3)协助护士完成留置尿管患者的夹管工作。 9.4 行 (1)陪伴患者下床活动,关心患者。 (2)带患者外出活动时,注意患者活动能力、身体平 衡状况,保证周围环境安全,熟练应用辅助工具(如轮椅、 车床、拐杖、助行器等) 。 (3)协助落实防坠床、防跌倒措施。 10.协助患者大小便及正确留取大、小便标本。 11.告知患者或家属保管好贵重物品。 12.凡病房内有吸氧的患者注意做好四防工作 (防火、防 油、防热、防震)。 13.协助支持运输人员运送患者完成各项检查。 14.及时将患者的有关情况告知护士或医生,如: 使用仪 器的患者(心电监护仪、微量输液泵、输液泵等)出现报警 时。 (二)乙方的员工条件与要求 1.主管 乙方必须从总公司指派一位主管,协助项目经理管理。 年龄 50 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形象好,并与甲方保持密 切联系。主管须具备三年以上医院后勤服务管理负责人的经 历。其他管理人员按照实际运作配备必要的班长、领班等岗 位。 2.员工条件 (1)乙方对所录用的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 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 (3)用工年龄符合国家规定。 (4)初中或以上学历。 (5)文字书写清楚,语言清晰,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3.职业道德要求 (1)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在甲 方的指导下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2)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医院信誉,严禁有损医院形 象、声誉、挑拨医患关系的言行。 (3)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医院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4)文明礼貌、细致周到、态度和蔼、尊重患者,用 心对待每一位患者及家属。 (5)严禁向患者暗示或索要红包、小费及推荐药品、 保健品等。 (6)有保密意识,不探听、不泄露、不传播患者病情 及隐私,不准翻阅病历资料及相关医疗文件,不私自给患者 解释病情。 4.员工的行为要求 (1)着装统一、衣帽整齐,仪表端庄,佩戴工卡,不 留长指甲,上班时间不披头散发,不穿短裤、背心、拖鞋、 响底鞋。 (2)语言清淅,文明用语,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服务 技术。 (3)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不得随意离开服务范围。 (4)工作时间不扎堆聊天、大声说话、吃东西和干私 活,从事非特殊操作时不得戴手套。 (5)团结协作,严禁院内吵闹、打架、拉帮结派、聚 结赌博。 (6)绝对保证不擅自拿取、窃用、倒卖医院废物(要 求提供有关承诺及处罚细则) 。 (7)严禁向患者介绍及推荐非正规生活助理员(俗称 黑护工) ,杜绝黑市生活助理服务。 (8)严禁向甲方漏报、瞒报、谎报生活助理服务人数。 (9)发生差错、患者物品丢失、争议或其它异常问题 时,5 分钟之内报告现场护士或护士长、乙方管理人员,并 配合调查。如隐瞒不报、知情不报、包庇违规或帮助当事人 隐瞒真相,不如实和及时报告上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 当事人进行处罚。 (10)员工身体不适不能正常工作时应请假病休,如强 行坚持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11) 做好病房环境管理, 个人物品除必需生活用品外, 其他物品不能放在病房内,陪人床按科室规定放指定位置, 协助患者及家属做好物品的放置。 (12)病床床栏及床尾把手要及时复位。 (13)病房内不能私自使用电器(电饭煲、电热杯、电 压力煲、电炖盅等) 。 (14)生活助理非特殊情况(如带病人检查等)离开病 房时不能超过半小时;离开期间,应做好交接由其他生活助 理协助相关工作;如无故私自离开病房,造成患者出现意外 的,所有责任由竞得方承担。 (15)生活助理员应服从安排,无权挑选病人。 (16)发现基本设施(如排气扇、水龙头、地面、墙、 门、窗等)的维修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检查冷暖气开放 时开窗房间,劝阻病人、家属、医务人员等的开窗行为并负 责关窗。将屡劝无效的科室报告至甲方。 (17) 协助甲方创建节约型能源公共机构等节能相关工 作的申报,配合做好节能工作,及时制止浪费水电、浪费材 料、跑冒滴漏等浪费资源的现象。限制人为浪费,及时关闭 无人室间电器。乙方的环保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合同期 的服务质量考核。 (三)乙方具体服务要求 1.巡视病房,及时为患者解决生活照顾问题。 2.协助护士整理床铺,保持床单整洁干燥、无异味。 3.在护士的指导下,协助患者做好标本的采集(如:常 规大、小便等) 。 4.协助患者进食及服药,清洁餐具。 5.为患者递送大、小便器,清理大小便,便后及时倾倒 和清洗。 6.协助护士为患者洗漱、更衣洗头、喂饭、洗澡、擦澡、 洗脚、剪指(趾)甲等。 7.协助患者过床、上下床、翻身等,发现患者身体情况 异常,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 8.在医务人员的指导或协助下,为患者更换体位、活动 肢体、户外活动等,促进患者的功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