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分析合同最终山师
《技术服务协议》 (GF-2023-0306) 工程名称: 山师北街地块项目日照分析及日照测量工程 甲 方: 济南新铭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国 家 测 绘 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委托方):济南新铭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方):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和谐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日照分析、日照测量工程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测绘范围及内容。 山师8号院 项目日照分析、日照测量。 二、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等级 1 《城市测量规范》 CJJ-8-99 部标 2 《地形图图式》 GB/T7929-1995 国标 3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GB50180-93) 国标 三、测绘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1、取费依据:《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2、取费项目及价格: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元) 工作量 小计(元) 1 日照分析 0.25(元)/m2 20230m2 5000 元 2 日照测量 1000(元)/栋 27栋 27000 元 合计 32023.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四、为满足测量工作需要,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日照分析条件图的电子数据,即规划总平面设计成果图以及影响日照的建(构)筑物、地形图。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提供本协议书规定的所有材料,对提供材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对由此涉及到的一切法律后果负责。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进行日照分析计算,对所提供的日照分析成果的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提交的报告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 六、乙方按下面的规定向甲方提交报告。 序号 成果名称 规格 数量 提交时间 1 日照测量分析报告 套 4 甲方提供资料7日内 2 日照测量报告 套 4 甲方提供资料7日内 3 电子版光盘 张 2 甲方提供资料7日内 七、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规划局对技术成果资料批复后,甲方按照协议约定价格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即32023.00元。 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账号:73770104 八、如甲方因规划方案修改需乙方重新提供日照分析报告时,乙方应在3日内完毕。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告,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协议总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达成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符合付款条件的情况下,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 十、甲方的授权代表人是 ,乙方的授权代表人是李益壮,负责本协议的签订及督促履行。授权代表发生变动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 十一、有关本协议的一切资料,乙方有责任对其他任何第三方保密,未经甲方批准,该项目的设计资料及文献,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专案。 十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济南新铭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3号 邮编: 邮编:250101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