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WJSDWJSDⅡⅡCX-08CX-08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1.1. 目的目的 及时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于总队管理体系所需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 求,并对总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确保总队履行对合规 性的承诺。 2.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队获取、识别、确认、传递、使用、更新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 他要求,以及对总队履行合规承诺执行情况的评价。 3.3. 术语与定义术语与定义 引用总队《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4. 引用引用/ /支持性文件支持性文件 (1) 《文件控制程序》 (2) 《记录控制程序》 (3) 《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5.5. 职责职责 5.15.1 最高管理者最高管理者 对总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作出承诺,并提供所需的资源。 5.25.2 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 督促检查总队遵合规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批准发布总队适用的《法律法规目录 清单》 。 5.35.3 工程技术科工程技术科 (1)负责组织总队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所需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其 他要求的收集和识别,负责汇总、编制、发布并及时更新总队的《法律法规目录清 单》 。 (2)摘录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条文,并汇总、编制及下发总队《相关法律法规 (摘录)汇编》 。 (3)负责收集、识别与施工工艺、技术方面有关的标准、规程、规范、图集等, 在对其适用性进行识别后,建立并发布总队《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目录清单》 。 1 5.45.4 质量安全科质量安全科 (1)负责施工生产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 取、识别、更新、监督检查。 (2) 摘录适用的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文, 交工程技术科组织编制 《相 关法律法规(摘录)汇编》 。 5.55.5 警务装备科警务装备科 负责部队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 并监督检查。 5.65.6 保卫科保卫科 负责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将目录清单及 具体适用内容摘录出来交工程技术科统一汇编发布。 5.75.7 运输物资科运输物资科 负责收集、识别材料、机械设备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其他要求,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目录清单》和《相关法律法规(摘录)汇编》 。 5.85.8 卫生科卫生科 负责收集、识别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将目 录清单及具体适用内容摘录出来交工程技术科统一汇编发布。 5.95.9 各支队、项目部各支队、项目部 负责收集、 识别与更新所在区域内的地方法规和相关方要求, 编制本单位的 《相 关法律法规(摘录)汇编》和《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在本单位内传递、培训及执行, 并报上一级工程技术部门。 6.6.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6.16.1 工作流程工作流程 见工作流程图。 6.26.2 获取范围获取范围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部委规章; (2)国家行业标准; (3)地方性法规、标准要求等; (4)上级机构、总队(支队、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要求; (5)其他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相关方要求等。 2 工作流程图工作流程图 获取、识别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确认、选择 更新 建立 《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 并收集、变更通知 汇编及下发相关文件 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 情况进行评价 符合要求不符合 纠正与预防措施 整改验证 6.36.3 获取渠道和方式获取渠道和方式 (1)获取渠道 ①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 ② 行业协会或团体; ③ 专业性服务机构; ④ 其他信息渠道:如法律法规书籍、杂志、报纸、网站等媒体。 3 (2)获取方式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随时通过上述渠道,采取走访、传真、电话、购买、网 上下载等方式获取,各单位获取的信息应及时传递到相关主管部门。 6.46.4 确认、发布确认、发布 (1)质量安全科负责汇总、识别、确认适用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建立并移交工程技术科相应的《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 《相关法律法规 (摘录)汇编》 。 (2)工程技术科负责汇总、识别、确认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 汇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 《相关法律法规(摘 录)汇编》 ,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发布。 6.56.5 使用使用 (1)最高管理者提供所需资源,确保其在总队范围内的有效实施。 (2)各部门、各单位收到《相关法律法规(摘录)汇编》和《法律法规目录清 单》后,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通过文件、 会议及岗位培训等方式使相关人员及时了解并遵守,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明确 此方面的要求。 (3) 项目部负责人应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及时收集所在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负责在项目部内实施。 (4)在制定目标、 指标和管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有关 规定。 6.66.6 管理与更新管理与更新 (1)相关部门对过期或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文件要及时收回, 并按《文 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销毁、保留或标识等管理。 (2)工程技术科收集各相关单位提供的法律、 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更新信息,及 时更新《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 《相关法律法规(摘录)汇编》 ,并将更新情况通知有 关执行部门。 6.76.7 合规性评价合规性评价 (1) 工程技术科/股对总队/支队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合规性评价。 (2)质量安全科/股对总队/支队适用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4 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 (3)总队内审时必须对合规性进行评价,并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4)合规性评价一般评价所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有效性以及实 施的程度和效果,可采取查阅记录、面谈、会议、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 (5)合规性评价包括所属劳务人员的检查评价。 (6)在下列情况下增加对合规性的评价频次: ① 出现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时; ②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出现重大变化后; ③ 出现相关方的严重抱怨和投诉时。 (7)对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予以保存。 7.7. 记录记录 《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法律法规目录清单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序号名称发文单位编号执行时间主管部门 5 编制人:批准人:日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