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及通风消防工程细则
中庆·润泽大院 给排水及通风消防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浙江明康工程征询有限公司 中庆·润泽大院项目监理部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目 录 一、 专业工程特点 二、 监理工作流程 三、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的值 四、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五、 收集整理相应技术资料 一、 专业工程特点 1、本工程建筑面积 70000㎡,由11#楼地上22层,12#﹑19#、20#、21#楼地上18层及连体地下车库组成。分为室内给排水、雨水分流系统、消防给水、喷淋系统、排风排烟系统等。 2、给水系统采用分区给水,地下车库,一层,二层物业用房及商铺1-6层为低区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7-18层由中区变频泵加压供水;19层以上由高区变频泵加压供水;变频泵集中设在地下车库生活水泵房内 。 3、排水系统分为室内污水、雨水分流。卫生间内污水管设专用通气立管以改善水流条件。 4、消防给水系统:水源为二路进水,室外消火栓由市政管网和区域环网供水;室内消火栓给水接自社区集中加压系统,布置成环状管网;提成两个区,上区为1—26层,下区为-1层。自动喷水设备采用变流量恒压消防专用泵,管网接自社区集中报警阀后(B区地下室)用水量为30L/S;消火栓泵集中设于B区地下室水泵房内,消火栓泵受各层消火栓箱内按钮启动或受消防控制室控制;社区5#楼屋顶设18m3消防水箱,以满足消防初期用水量,7#楼地下室设396m3消防水池。 6、排风排烟系统:由排风兼排烟系统及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组成。此系统由专用管道送自地下车库、机房、高低压配电室、计量间,送自各楼层。 二、监理工作流程(见图) 熟悉施工图、审查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 材料、设备进场检查 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否 材料、设备 退场,另行采购 检查结果 施 工 分项工程或工序竣工,承包商自检 承包商填报《质量验收告知书》 《预埋件隐蔽工程验收告知》 由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承包方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监理人员检查质量 否 质量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完毕,承包商自检 处 理 承包商提交《质量验收告知单》 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方项目负责人组织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监理工程师检查 否 合格? 验收、确认、签署《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三、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的值 1、控制要点: (一)给水排水系统: 1)、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用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规定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本工程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刚性防水套管。 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实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实验。对高层建筑要分区、分段实验,合格后再按系统整体实验,实验人员应持证上岗。 3)、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产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成饮用水的卫生标准。本工程进场的给水系统管材、管件应按设计规定选用品有公司标准和产品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的。不合格不能使用,若有疑义可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查,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5)、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实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沿或底层地面高度。 6)、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的卫生规定。 7)、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无坡或倒坡。在施工中施工放线人员放线后,现场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应对标高、坐标进行复测。 (二)通风工程系统 1)、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2)、在风管穿过需要封堵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3)、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用其他安全设施。 4)、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系统调试应涉及下列项目:①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②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5)、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营与调试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负荷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三)消防工程系统: 1)、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清除其内部的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2)、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3)、消防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重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检测合格。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4)、报警阀组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实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措施。 5)、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实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实验,达成设计规定为合格。 6)、消防自动喷水喷头布置必须满足以下规定:喷头之间距离,中危险Ⅰ级不大于3.6m ,不小于2.4m;中危险Ⅱ级不大于3.4m,不小于2.4m;喷头与墙间距,中危险Ⅰ级不大于3.6m,不小于2.4m;中危险Ⅱ级不大于3.4m,不小于2.4m ;喷头与灯和风口间距不小于0.4m;风管、桥架灯障碍物宽度大于1.2m时,下方应增设垂型喷头;直立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为150mm;地下车库每车位上方均布置喷头。 7)、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边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8)、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应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1~0.2m。 9)、消防管道系统必须进行水压实验,实验压力不得小于1.4Mpa。给水管道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消防管道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 10)、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火栓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位置应方便操作,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墙壁式时,如设计未规定,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应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2、控制目的值: (1)、给水管和阀门安装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