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耐材考核
炼钢厂耐材考核 耐材考核制度 铁包考核: 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铁水包寿命大于500 次,因粘冷铁处理损坏砖 原因除外,一个包役维修次数不高于 2 次,达不到此寿命按相应比例 进行罚款。如乙方不能及时修砌铁包影响甲方使用, 甲方有权把所承 包铁包转交他方修砌。 2.铁包下线到具备烘烤条件应达到以下几个要求: 小修铁包:48 小时(换包口等),中修铁包:96 小时(不换永 久层)。因乙方原因造成铁包供应不及时或超时的,1000 元/h 进行 考核。 3.因耐材质量或砌筑质量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炼钢厂铁水包粘铁、冻包等事故,由乙方负责清除甲方配合,乙方 并进行修砌。 5.铁包修砌完后,乙方负责烘烤至能使用时交付甲方, 甲方在使用时 如出现翻包,每发现一次罚乙方款 1 万元,如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由乙方按甲方和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一切费用,并停止承包资格。 6.正常使用情况下铁包耐材需维护和修理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得 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在正常条件下,维护和维修工作应根据双方 制定的技术规程来实行(乙方提出方案,甲方认可)。 7. 若因甲方原因,若因甲方原因,铁包耐材可以继续使用而被迫下线,按正常铁包 包龄结算。 8.安全:乙方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损失由乙方按甲方和国家有关规 定承担一切费用,因乙方人员所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解决。 1 / 6 炼钢厂耐材考核 钢包考核: 1.乙方承包的包衬使用结束后, 单个包龄大于等于 100 次,按商务合 同进行结帐,达不到 100 次,每降低一次,扣除乙方 2000 元,每增 加一次奖励 800 元。 2.凡超出下线修理时间规定的考核 100 元/h, 严重影响生产或不听从 安排的,甲方除按规定考核外有权停止其钢包修彻资格, 同时杜绝下 线钢包待料现象发生,每发生一次考核责任单位10000 元。 3.钢包修砌完后,乙方负责将合格的钢包交付甲方, 甲方在使用时如 出现第一炉翻包,乙方罚款 10000 元。 4.下线钢包修理时,如发现有冷钢(砖缝钻钢)考核500 元/包。 5.钢包使用时如发现有外壳发红造成倒包的, 经查实系钻钢引起的考 核乙方 3000 元/次,正常拉完钢的考核 1000 元/次。 6.因乙方原因造成钢水回炉、冷钢等的按 500 元/吨考核乙方。 7.因乙方原因导致漏钢停产等严重事故由生产、设备部门核算价格 后,落实考核乙方。 8.若因甲方原因,钢包耐材可以继续使用而被迫下线,按正常钢包包 龄结算。 9.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人身伤害及损失由乙方按甲方和国 家有关规定承担一切费用, 因乙方人员所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自 行解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解决。 2 / 6 炼钢厂耐材考核 混铁炉考核: 1. 保证混铁炉炉衬综合寿命两年,期间允许中修一次。 2. 保证混铁炉炉衬炉衬综合寿命不足 16 个月,不能停炉中修,影响 一天考核 1000 元。 3. 在寿命保证期内,混铁炉炉衬的维修费用由厂家承担。若炉衬寿 命满两年未中修,在炉子运行到需要中修时,由乙方负责一次的中修 费用和材料. 4. 安全:乙方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损失由乙方按甲方和国家有关规 定承担一切费用,因乙方人员所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解决。 3 / 6 炼钢厂耐材考核 转炉炉衬考核: 1、首个炉役炉衬寿命≥8000, 2、炉役期间出现漏炉一次处罚 5000 元/次,造成设备损毁的要赔偿 损失。同时停产每小时处罚 2000 元。(炉衬严重吃偏或吃炉底造成 的承包方不承担责任) 3、轻烧镁球中 MgO 不得低于 65%(每批次均检验),批次检验低于 65%,大于 62%业主可以使用,每低 0.1%承包吨钢费用口 0.05 元/吨 钢(该批次料使用期间产量)。低于62%业主拒绝使用,并按断料处 理。 4、出钢口寿命小于 150 炉,每少一炉处罚 200 元 5、 每天可安排一次补炉时间, 时间不超过1小时。 超时扣罚10元/min。 6、炉衬维护用料:喷补料、大面补炉料、轻烧镁球及出钢口砖不得 出现断料,每断料一个品种扣 2000 元/天,影响生产时间扣 2000 元/ 时。 7、炉衬可否继续使用与否由承包方在保证设备、人身安全条件下提 出,并征得业主同意。但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8、炉衬严重吃偏造成的单面推补承包方不承担责任,并由业主承担 补炉砖费用。 9.若因甲方原因,转炉炉衬可以继续使用而被迫停炉超过 7 天,少于 45 天,额外一次性补偿承包方10000 元。超过45 天业主按约定价付 清承包方所供耐材全部货款。同时合同终止。 4 / 6 炼钢厂耐材考核 10.安全责任:乙方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损失由乙方按甲方和国家有 关规定承担一切费用, 因乙方人员所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自行解 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解决。 5 / 6 炼钢厂耐材考核 中间包考核: 1.如因中包耐材工作层使用寿命达不到规定时间要求,未造成其它 损失的按每减少 1 小时考核 1000 元,连续两次出现问题的加倍考核 并停止其承包资格。 2.使用时虽达到使用时间,但中包出现包壳发红的每次考核500 元/ 次。 3.甲方中包准备工作人员负责对乙方修砌质量监督, 技术科不定期检 查乙方修砌质量,凡查到未按规定进行修砌的考核500 元/次。 4.如因中包耐材质量或砌筑原因造成塌包不能用的, 甲方按实际损失 对乙方提出赔偿要求,造成影响生产的按2000 元/次考核。 5.因乙方耐材质量、修砌质量原因造成中包穿漏,所有经济损失由乙 方承担,具体数据以甲方统计为准。 6.因中包修砌不及时,影响甲方生产的按 2000 元/h 考核。 7. 若因甲方原因,若因甲方原因,中间罐耐材可以继续使用而被迫停浇,按正常中 间包包龄结算。 8.安全责任: 乙方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损失由乙方按甲方和国家有关 规定承担一切费用,因乙方人员所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自行解 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解决。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