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扬尘污染方案
一、编制根据 根据《梅州市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主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暂行工作方案》等强制规定和有关文明施工规范,我企业特制定扬尘污染控制方案,以保证我司各项目部均能到达施工扬尘原则,以及施工现场良好工地面貌。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嘉应学院文科实训大楼及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梅州城区嘉应学院 施工单位:广东建工对外建设有限企业 设计单位:广东宏图建筑设计有限企业 监理单位:梅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企业 工程规模:1)新建文科实训大楼,建筑面积约24224.05㎡,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水电设备安装等;(2)配套项目(场地设施),总面积约29337.3㎡,包括场地平衡土方工程、升旗台、自然池塘、无障碍通道、道路人行道铺设、雕塑、挡土墙、花池、围墙、树池、排水沟、金水桥等园建项目;(3)新建东校门门楼工程,门楼建筑高度为13.5m,建筑面积约200㎡现浇框架混凝土构造,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水电设备安装工程等。 三、详细管理目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导致上级惩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职工扬尘控制达标详细指标有:堆土用密目网覆盖;木工房封闭;建筑垃圾入库,统一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生活垃圾袋装化;脚手架外侧密目网全封闭;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打扫。 四、组织机构建立 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管理体系,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筹划,组织、贯彻,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行布置,使本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贯穿整个施工管理中。详细组织机构如下: 姓名 单位 职务 分工 肖庐山 工程项目部 项目经理 协调小组 李军辉 工程项目部 技术员 技术负责人 王财文 工程项目部 质量员 督促检查 曾德森 工程项目部 安全员 监督小组 五、责任制考核 实行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基础上,贯彻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络在一起,使之一直贯穿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原因一种重要补充要素,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控制第一负责人,须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须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范围,对照各自职责,加强管理; 3、班组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积极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上级企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宜与项目经理签订责任书,将完毕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目与项目经理责任考核挂钩,以深入推进本项目扬尘控制工作有序开展和推进; 5、项目经理宜与各有关管理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6、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贯彻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进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六、扬尘污染控制点 1、土石方施工扬尘控制; 2、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3、混凝土、砂浆使用; 4、建筑垃圾处理; 5、生活垃圾处理; 6、脚手架施工扬尘控制; 7、构造楼层施工扬尘控制; 8、木工房管理; 9、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污染控制。 七、管理控制措施 7.1、进行平常管理 7.1.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打扫班2-3人,每日进行定期打扫整顿,及时洒水保证路面清洁;平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平常保洁打扫工作。 (1)每天进行1至2次打扫,打扫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2)在打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打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围环境; (3)车辆进出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洗车,如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上报项目部领导; (4)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扬尘污染源严禁带入施工场地; (5)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6)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分类装置垃圾袋内,及时清理; 7.1.2、沉淀池管理 施工现场沉淀池由打扫班清理,并形成记录。 (1)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2)平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状况下(如浇捣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4)专池专用,不得替代其他排水池; (5)不准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沉淀排污状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7.1.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由材料员负责管理,及时告知环卫部门清运。 (1)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送机械进行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 (2)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3)严禁超量堆放; (4)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5)保持周围清洁,不得散落; (6)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7.14、木工房管理 木工房由木工机械操作工负责平常管理,保证木工房产生粉尘、废料、挥发气体不污染环境。 (1)木工房专人操作和管理; (2)木工房必须保持全封闭,操作时必须关门,保留合适通风口; (3)保持木工房整洁、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及废料,木屑及刨花等必须在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4)专房专用,严禁将木工房作他用。 7.1.5、垃圾及材料运送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运送,也许导致在运送途中撒、漏、扬等不良现象,导致扬尘污染和其他环境影响,必须实行有效控制。 (1)垃圾清运和砂石材料进场必须是车厢自动翻盖车辆实行封闭运送,无此设备车辆严禁进场运送; (2)严禁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严禁猛加油门而导致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7.1.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锈粉飞扬、砂石尘土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强管理。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时间,钢筋到场后立即整顿归类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洁、洁净,并将周围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