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机关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篇一】机关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进展观,深化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动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法律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素养,形成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当好社会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的表率,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的文明、和谐进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全局上下积极做好迎接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力争我局负责的有关工作内容达到《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的要求,确保我区顺利通过评估。 (二)进一步加强推广普通话。各级领导以及广阔干部职工在下列场合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执行公务时;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各类会议的发言;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 (三)继续搞好汉字法律规范化。本局内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印章,各类宣传橱窗、宣传栏、张贴物、布告以及各种会议和活动的会标等用字法律规范率达到100%。本局公文、政务信息、网页、宣传资料以及各种奖状、证书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名片等用字法律规范率达到100%。 (四)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工作网络以及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得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本达到语言文字工作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是设立我局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监督员,加强对我局用语用字的监督检查;三是从我局下属有关单位中选出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较好的人员作为联络员,仔细落实和完成上级语委及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印发我局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并召开迎评工作动员会议,对迎接评估工作作出统一部署与要求。 (四)根据《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的有关内容以及区语委的工作安排,将有关迎评工作任务、指标与工作责任分解到有关单位,并严格抓好落实。 (五)举办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培训班,指导各单位仔细做好迎接评估的相关工作,提高我局各单位联络员的语言文字工作能力与水平。 (六)在我局机关、下属有关单位中组织开展用语用字法律规范化工作自检自查。并在此基础上,由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督查指导。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档案。 (八)深化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根据区语委的统一部署,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宣传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九)根据市语委的工作安排,仔细组织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做好本工作计划的落实与完成,局机关各科室、下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积极实行有效措施,制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近期各单位要仔细组织对本单位的用语用字开展自检自查,找出自身不足,制定本单位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要求上报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二】机关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我局在20 xx年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根据上级语委及有关部门的要求,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特点,积极探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我局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局职工语言文字的法律规范意识和法律规范化能力,更好地迎接红安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现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有序地推动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大力推广普通话,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在会议、宣传、沟通和其他集体活动中普通话的使用率,营造法律规范化语言文字工作环境。 (二)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法律规范机关公务、公文用语、交谈用语、网络宣传媒体用语等,提高全局干部法律规范运用语言文字的素养。 (三)进一步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对尚未进行培训和测试的部分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和测试。 (四)努力做好迎接黄冈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推普宣传,营造全局语言文字工作良好氛围。结合推普宣传周,号召和引导全局干部”说普通话,用法律规范字”。 1.通过红安人才网、宣传栏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并结合推普宣传周仔细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学习氛围。 2.悬挂大型推普宣传标语以及其他与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有关的标语牌。 3.做好对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宣传。 4.发挥各股室、中心联络员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 (二)法律规范公务公文用语 1.做好各股室日常法律规范用语用字。 2.开展局机关日常行文、用语法律规范化检查等专项检查。 (三)继续法律规范我局各类宣传媒体用语,红安人才网是我局宣传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的主阵地,对此进行加强监督和指导。 加强对我局横幅悬挂、张贴物、各类标牌、指示牌、标语(牌)等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法律规范全局运用语言文字的法律规范化。 (四)继续加强监督,进一步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局办公室办负责协调、监督本局行文、宣传管理等法律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各股室应加强对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的互相监督。 (五)做好我局日常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的文字及图片方面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类建档工作,为迎接达标评估工作做好准备。 四、加强检查、评比工作。局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 各股室进行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表彰,以提高全局干部的积极性,并以迎接省市评估为契机,进一步促进我局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 【篇三】机关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我们将围绕“大力推行和法律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第xx届推普周的宣传主题,在全校营造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的宣传氛围。将推普宣传活动与语言文字依法管理等日常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全校师生语言文字应用的法制意识,促进学校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水平的持续提高,对老师、学生进行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教育,开展各种宣传、实践、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激发师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 二、方针政策 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抓好日常具体工作。大力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由教导处负责布置推普周各项活动及任务,并抓好日常工作。 三、活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