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项目管理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16 年版)检查记录表 执行执行 条款条款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情况情况 (√或(√或 ×)×) 检查说明检查说明 监理机构监理机构 水利工程水利工程 建设标准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强制性条 文管理办文管理办 法法 (试行)(试行) 水利工程水利工程 建设标准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强制性条 文管理办文管理办 法法 (试行)(试行)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水利工程水利工程 建设标准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强制性条 文管理办文管理办 法法 (试行)(试行) 水利工程水利工程 建设标准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强制性条 文管理办文管理办 法法 (试行)(试行) 水利工程水利工程 建设标准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强制性条 文管理办文管理办 法法 (试行)(试行) (一)土石方工程(一)土石方工程 水工建筑物水工建筑物 岩石基础开岩石基础开 挖工程施工挖工程施工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 SL47-94SL47-94 水工建筑物水工建筑物 地下开挖工地下开挖工 程施工规范程施工规范 SL378-200SL378-2007 11.2.8对存在有害气体,高温等作业区,必须做专项通风 设计,并设置监测装置。 1.0.8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 药壶爆破法施工。 2.1.2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 上的开挖方式。 第二十条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应由拟采用单位提请,项目法人组织相关专家对其是否符合强制 性条文进行专题技术论证,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强制性条文、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 工,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 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单位,应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设置 执行、 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和要求。 认证认可等中介服务机构, 应把执行强制性条文作为管理体系的重要认证内容。工程项目采 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工程项目的质量、 安全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 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理,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相 关责任。 (技术方案审批、监理控制方面对强制性条文的检查)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 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单位,应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设置 执行、 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和要求。 认证认可等中介服务机构, 应把执行强制性条文作为管理体系的重要认证内容。 12.4.5洞内电、气焊作业区,应设有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 13.2.6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小于 30m 或 5 倍洞径 距离爆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 15m 时,应停 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13.2.7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 距贯通面 5m 时, 应 自上而下贯通。 13.2.10采用电力起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 30m 以内应 断开电源,可在 30m 以外用投光灯或矿灯照明。 水工预应力水工预应力 锚固施工规锚固施工规 范范 SL46-94SL46-94 8.3.2张拉操作人员未经考核不得上岗, 张拉时必须按规定 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水利水电工水利水电工 程锚喷支护程锚喷支护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 SL377-2007SL377-2007 9.1.17竖井或斜井中的锚喷支护作业应遵守下列安全规 定: 1 井口应设置防止杂物落入井中的措施。 2 采用溜筒运送喷射混凝土混合料时,井口溜筒喇叭口周 围应封闭严密。 5.7.6 对施工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置必要的安全护 栏和警示标志。 疏浚与吹填疏浚与吹填 工程工程 施工技施工技 术规范术规范 SL17-2014SL17-2014 5.7.9 施工船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施工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 效证书。 2、施工船舶应按海事部门确定安全要求,设置必要 的安全作业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以及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 3、施工船舶严禁超载航行。 4、施工船舶在汛期施工时,应制定汛期施工和安全 度汛措施; 在严寒封冻地区施工时, 应制定船体及排 泥管线防冰冻、 防冰凌及防滑等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 挖泥船的安全工作条件应根据船舶使用说明书和设 备状况确定,在缺乏资料时应按表5.7.9 的规定执 行。当实际工作条件大于表5.7.9 中所列数值之一 时,应停止施工。 5.7.13 严禁将各类垃圾和油水混合物直接排入江、河、湖、 库中。 (二)混凝土工程(二)混凝土工程 水工建筑水工建筑 物滑动模物滑动模 5.2.3 人员出入滑模的通道应安全可靠。 板施工技板施工技 术规范术规范 SL32-201SL32-201 4 4 6.3.3 千斤顶和支承杆的最少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提升力时取 6.2.2 条中的 1 款、2 款、3 款之和或 1 款、2 款、3 款之和的大值。 2 千斤顶和支承杆的允许承载力及其最少数量计算方法应 6.2.3 条规定。 6.4.2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滑动模板应具备有制动保险装置;采用 装 7.1.4 所有滑动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模板安装高度达到 或超过 2.0m 时,对安装人员必须采取高空作业保护措施。 7.4.9 陡坡上的滑模施工,应有保证安全的措施。牵引机具为卷 扬机钢丝绳时,地锚要安全可靠。 8.0.5 每滑升 1-3m,应对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形状、位置及标 高进行测量检查,并做好记录。 9.1.3 在滑模施工中应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情况,遇到雷雨及六级 以上大风时,露天滑模应停止施工,采取停滑措施。全部人撤离 后,应立即切断通向操作平台的供电电源。 9.2.2 在施工的建筑物周围应划出施工危险区,警戒线至建筑物 外边的距离应不小于施工对象高度的 1/10,且不小于 10m. 9.2.3 危险警戒区内的建筑物出入口、地面通道及机械操作场 所,应搭设高度不小于 2.5 m 的安全防护棚。 9.2.4 当滑模施工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工作面之间应搭 设安全隔离棚。 9.4.2 施工升降机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运输人员的提升设 备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2,同时,应设置两套互相独立 的防坠落保护装置,形成并联保险。极限开关也应设置两套。 9.5.2 滑模施工现场的场地和操作平台上应分别设置配电装置。 附着在操作平台上的垂直运输设备应有上下两套紧急断电装置。 总开关和集中控制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9.7.1 露天施工,滑模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应单 独设置,不应与保护接地混合。 1.0.3施工前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验证碾压混凝土配合比的适 应性,并确定其施工工艺参数。 4.5.5每层碾压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按网格布点检测 混凝土的 水工碾压水工碾压 混凝土施混凝土施 工规范工规范 SL53-94SL53-94 压实容重。所测容重低于规定指标时,应立即重复检测,并查找 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4.5.6连续上升铺筑的碾压混凝土,层间允许间隔时间(系指 下层混凝土拌和物拌和加水时起到上层混凝土碾压完毕为止) , 应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