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博物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浅谈博物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浅谈博物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内容提要:内容提要: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博物馆,在非物质文 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中,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和有利条 件,拓宽工作领域。博物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 的作用不可替代。 关键词:关键词:博物馆博物馆非遗非遗保护保护传承传承 我国地大物博,是个多民族的国家,从古至今,在漫长 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积淀了风格独特、种类繁多的历史 文化遗存。这些遗存体现了先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 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 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文化热潮的背景下吸引了更多关注的 目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源远流长的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它 不仅是中国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载体,也是中华民族与世 界上其他文化相互了解和对话的桥梁,是人类共同创造新文 化,走向未来的重要动力源泉。20 世纪后期以来,在经济全 球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大潮的强烈冲击下,人类各民族在漫 长的历史长河中所创造的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 遇着日益严重的危机,保护和抢救这些具有文化多样性特征 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必须面对的 课题。博物馆作为一个对人类和人类环境见证物进行研究、 采集、保存、传播的重要机构,担负着保护、展示国家或本 地区、 本民族优秀文化和文明成果, 提高国民文化科学素质, 增强民族凝聚力、创造力等方面的重要使命,具有特殊的优 越条件,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特殊使命,博物馆在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作用不可替代。 一、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被称为无形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曾定义为:“被群体和个人视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各种实践和表现形式(包括必要的知识、技能、工具、实物、 工艺品和场地) ,而且须与普遍接受的人权、平等、可持续 性及文化群体之间相互尊重等原则相一致。各群体为适应其 — 1 — 生存环境和历史条件不断使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 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历史感和认同感,从而促进了文化 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1.各种 形式的口头表述;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陈 燮君在《博物馆与无形文化遗产保护》一文中对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定义是“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 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 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 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 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 筑术及其他艺术”。 国际博协中国国家委员会主席、中国博物馆学会理事长 张文彬先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概括为“不脱离 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不脱离具体的民族历史和社会环 境,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活’的显现。因此,对一个民 族来说,无形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乃是本民族基本 的识别标志,是维系民族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全球 3000 多个民族,因为自然环境、社会发展、经历、生活等的 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语言,创造了不同的艺术、宗教、风俗 习惯、礼仪、节庆、传统工艺等等。这便是人类自己在不同 环境下各自的创造,形成的文化多样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 产,正如《公约》所指出的,它们既是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 又是对可持续性发展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精神产品, 有很强的个人性、群体性、民族性和区域性。无形文化遗产 概念的产生“显示了人类对文化遗产的一种全面尊重,标志 着人类认识自己的一个新的阶段”,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 产,是对这些文化遗产的创造和继承者的尊重,也建起了一 个平等与其他个人、团体、地区对话的平台;使人类文化更 丰富、更多彩、更繁荣。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博物馆的关系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博物馆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博物馆的关系受到国际博物馆学界 的高度关注。 2000 年在德国慕尼黑召开的国际博协博物馆学 委员会年会就将“博物馆与无形遗产”作为讨论主题,2002 年在中国上海召开的国际博协亚太地区大会也将“博物馆 与无形遗产”作为主题, 并在大会结束时通过了以 《博物馆、 非物质遗产与全球化》为主题的上海宪章,2004 年在韩国汉 城召开的国际博协代表大会更是将大会主题确定为“博物 —— 2 馆与无形遗产”,并将当年 5•18 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也定 为“博物馆与无形遗产”。在国际博协为代表的国际博物馆 学界大力倡导下,国内外众多的博物馆和文化、艺术方面的 学者曾针对“博物馆与无形遗产”这一主题发表了大量的 论述。 1974 年国际博物馆协会第十一届大会通过的 《国际博物 馆协会会章》第三条中关于博物馆的定义,即“博物馆是一 个不追求营利,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公开的永久性机 构,对人类和人类环境见证物进行研究、采集、保存、传播, 特别是为研究教育和游览的目的提供展览”。我国的《博物 馆馆理办法》(文化部部务会议 2005 年 12 月 22 日审议通 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 35 号发布)将博物馆定义为: 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 过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相关行政部门批准许可取得法人资 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关于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定义学界仍有较大的争议,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 遗产公约》将其定义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 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 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化遗产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 号)中指出:“非物质 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 以上论述可知,博物馆的职能是研究、采集、保存、传 播人类和人类环境见证物,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与人类 (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不论是博 物馆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与人类和人类活动有着密切的 联系。传统的博物馆学认为物是博物馆的基础,但在这样的 理论基础上,我们往往会忽视了对于人的关注。国际博协博 物馆学委员会前主席鹤田总一郎就曾说过:“博物馆必须把 对人的研究提到与物平等的水平”。也就是说博物馆应当关 注人,关注人的生活,关注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非物质文 化遗产,这是博物馆固有职能,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博物 馆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 三、博物馆在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作用三、博物馆在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作用 一是发挥博物馆的收藏功能。一是发挥博物馆的收藏功能。收藏文物藏品是博物馆的 首要职能。早在 20 世纪中叶苏联学者就曾经提出“博物馆 的物是博物馆一切工作的物质基础”, 2005 年我国著名的博 — 3 — 物馆学者苏东海先生又更加具体的指出“博物馆物是博物 馆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博物馆功能发生的根据,是博物馆价 值的源泉,有什么样的物就有什么样的博物馆。”这一切都 说明了物对于博物馆的重要性,博物馆的藏品都是具有物质 形态,而非物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