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
精品文档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 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的通知 鄂公消〔2011〕69 号 各支队,总队教导大队: 现将《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 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子预案,做好人员、思 想、装备、协调和训练准备,确保一旦出事,迅速响应作战。 支队子预案请于 2011 年 6 月 25 日前报总队战训处。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 精品文档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 为切实做好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科学高 效地指挥公安消防部队完成跨区域救援行动,积极主动地履行 法定应急救援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公安消防部队重特大地震灾害跨 区域救援预案》等规定,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即全国 或协作区域调集 3 万、2 万、1 万、5 千兵力等 4 种情况,湖北 总队响应方案: (一)人口密集地区发生 8.0 级以上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 区发生 8.5 级以上地震时, 全国紧急调派 3 万兵力, 其中湖北总 队调派 1167 名官兵; (二) 人口密集地区发生 7.0 级至 8.0 级地震或人口较密集 地区发生 7.5 级至 8.5 级地震时,全国紧急调派2 万兵力,其中 湖北总队调派 747 名官兵; (三) 人口密集地区发生 6.0 至 7.0 级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 区发生 6.5 级至 7.5 级地震时,全国紧急调派1 万兵力,其中湖 北总队调派 747 名官兵; (四)人口密集地区发生 5 级至 6 级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 . 精品文档 区发生 5.5 级至 6.5 级地震时,从中南应急救援协作地区,即江 西、河南、湖北、湖南等 4 省紧急调派 5 千兵力,其中湖北总 队调派 477 名官兵。 二、应急响应 (一)发生灾情。全国或协作区域发生特别重大地震后, 事发地总队提出增援请求,公安部消防局启动预案,下令调集 全国或协作区域增援力量。 (二)启动预案。总队指挥中心接令后,按照《重要信息 报告及处理规定(试行)》 ,启动应急预案,将情况报告总队领导、 省公安厅领导、 省政府领导, 命令相关支队做好 2 小时、 4 小时、 8 小时出动准备。 (三)综合调度。总队司令部参谋长带领战训处、警务处、 通信处等人员在指挥中心值守,协调民航、动车、高铁等运送 方式,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按照预案分工,做好思想动员、 物资保障、信息宣传、社会协调等工作。 (四)动员开进。总队军政主官到达集结点(天河机场、 武昌、汉口或武汉火车站等) ,对部队进行战前动员,同时成立 前线指挥部,按照部消防局要求赶赴灾区增援,不间断汇报开 进情况和救援动态。 三、力量投送 (一)投送原则。增援力量投送按照“快捷、安全、高效” . 精品文档 的原则,主要以空运方式投送到灾区机场或临近城市机场。距 离灾害现场近且道路状况较好,优先考虑高铁、动车组、高速 公路等形式行进。 (二)部消防局协调。公安部消防局报请公安部协调国家 民航总局、空军对各总队跨区域增援力量进行空中投送。并协 调灾害发生地总队做好各增援总队到达机场后的机动运输保障 工作。 (三)总队协调。总队启动与武汉天河机场、空十五军、 武昌铁路局等单位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开辟救援队投送绿色通 道,第一时间快速、安全投送力量。 四、组织指挥 总 指 挥:蔡安东、马先宏 副总指挥:李汉旗、许功 成员:蒋德友、刘文军、陈东成、冯王碧,办公室设 在总队战训处和指挥中心,下设调度指挥、战勤保障、通信保 障、宣传报道、政工保障等 5 个工作组。 主要任务:统筹安排全省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工作,下达 跨区增援命令,协调运送方式,组织队伍赶赴灾区,完成部消 防局指定区域人员搜救工作,收集报道总队和现场指挥部信息, 提供各类战勤保障,组织增援力量安全返回。 (一)调度指挥组(一)调度指挥组 . 精品文档 责任人员:由蒋德友、万少波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李功 全、陶其刚、王丁、王谋刚、陈先斌、陆厚波、李全峰、柴晓 磊等,教导大队负责人,各支队军政主官、参谋长。 主要任务:在满足省内防灭火工作前提下,以武汉市为中 心,以 2 小时、4 小时、8 小时为时间节点,按照“一键响应、 先近后远、整编出动、梯次集结”的调度原则,分 4 个等级、3 个批次集结队伍,遂行出动任务,指挥部队作战。 (一)第Ⅰ级 全国 3 万兵力集结时,湖北总队调派 1167 人,总队指挥部 22 人遂行出动。 (1)第一批次 2 小时内:集结武汉、黄石、黄冈、孝感4 个支队各 105 人、30 人、30 人、30 人,共计 195 人; (2)第二批次 4 小时内:集结鄂州、咸宁 2 个支队 30 人、 30 人,共计 60 人; (3)第三批次 8 小时内:集结武汉、黄石、十堰、宜昌、 襄阳、荆门、孝感、荆州、黄冈、咸宁、恩施、随州、汉江 14 个单位各 80 人、75 人、60 人、130 人、130 人、50 人、40 人、 90 人、30 人、30 人、60 人、30 人、30 人,共计 835 人。 (二)第Ⅱ和Ⅲ级 全国 2 万、1 万兵力集结时,湖北总队调派 747 人,总队 指挥部 21 人遂行出动。 . 精品文档 (1)第一批次 2 小时内:集结武汉、黄石、黄冈、孝感4 个支队各 105 人、30 人、30 人、30 人,共计 195 人; (2)第二批次 4 小时内:集结鄂州、咸宁 2 个支队各 30 人、30 人,共计 60 人; (3)第三批次 8 小时内:集结黄石、十堰、宜昌、襄阳、 荆门、荆州、黄冈、恩施、随州、汉江 10 个单位各 45 人、30 人、75 人、75 人、30 人、60 人、30 人、30 人、30 人、30 人, 共计 435 人。 (三)第Ⅳ级 中南协作区 5 千兵力集结时,湖北总队调派 477 人,总队 指挥部 20 人遂行出动。 (1)第一批次 2 小时内:集结武汉支队 105 人,共 105 人; (2)第二批次 4 小时内:集结黄石、鄂州、孝感、黄冈、 咸宁 5 个支队各 45 人、30 人、30 人、30 人、30 人,共 165 人; (3)第三批次 8 小时内:集结宜昌、襄阳、荆门、荆州、 随州、5 个单位各 30 人、45 人、30 人、30 人、30 人,共计 165 人。 (二)战勤保障组(二)战勤保障组 责任人员:由陈东成、田卫东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廖顺 义、候新建、袁慎辉、郭光英等,属地支队后勤处处长,相关 . 精品文档 战勤保障人员。 主要任务:协调救援装备物资的运输及调配,落实救援人 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负责救援装备器材技术保障。 (一)装备保障:各支队按照轻、重型搜救队装备配备标 准,配齐配强器材装备。按照湖北省常用客运机型的载货量、 货舱门尺寸和可用货舱体积等标准要求,实行模块化箱体式储 存。 (二)物资保障:各支队搜救队按照“72 小时自我保障”要 求,为每名人员配备包括防护装具、高能量食品、医疗急救、 照明、通信、睡袋、防潮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