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编制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 2019年6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 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批准文号为:内市监标准字[2019]170号,内蒙古大数据发展管 理局启动了《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的制定工作。起草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 据发展管理局、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与云计算标准化委员会、内蒙 古自治区发改委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信息中心、浪潮集团、内蒙 古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等。归口单位为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起草人为:崔连伟、张建军、刘实、常亮、 郭新灵、张文辉、李敏、崔波、孟晖、李向前、万磊。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国务院2015年8月31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 通知(国发〔2015) 5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3日印发《政务信息系 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明确要求建设相关标准体系,加快 建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数据标准和统计标准体系,推进数据采集、 政府数据开放、指标口径、分类目录、交换接口、访问接口、数据质量、数据交 易、技术产品、安全保密等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同时加快建立大数据市场 交易标准体系。开展标准验证和应用试点示范,建立标准符合性评估体系,充分 发挥标准在培育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能力、支撑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参 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今年,党的十九大中再次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 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我国大数据领域的建设给出了指导意 见。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推进政务大数据开发和共 享利用。进一步加快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统计、金融、信用 体系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指南和清单、 整合形成自治区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开放平台,促进政务在线协同和数据创新 应用。围绕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信用、综合治税、社会保障、食药监管、 环境保护、电子监察、应急管理和法律监督等需求迫切、效益明显的业务需求, 积极推进扩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4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工作有关事宜》([2017]12号)明确 要求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自治区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研究“十三五” 时期大数据发展的战略重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抓紧形成政务数据目录清单, 推进各行业数据归集整合,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建立政府数 据标准体系。 为推进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创新应用,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促进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产业发展,通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制定及标准体系建设 咨询服务,编制大数据标准体系,编制数据采集、存储、流通、分析、可视化以 及政府数据开放、分类目录、交换接口、访问接口、数据质量、数据交易、技术 产品、数据安全、数据开放共享标准规范已迫在眉睫。 三、主要起草过程; 2019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标准计划任务后,内蒙古大 数据发展管理局讨论确定成立标准编制组,由内蒙古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中 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编制。 2019年7月,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产业标准化需求调研,针对内蒙古 自治区大数据相关业务、应用和系统及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服务产业标准的现 状、趋势和需求进行调研,为了正确把握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应用方、技术提供 方、工具提供方对标准的需求,以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2019年8月,形成《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草案,并面向专家征求意见。 2019年9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以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跨部门、跨地区的各行业数据的安全、有序、 共享和开放为目标,在整合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产业相关的需求、供给、集成、 分析等各方资源的基础上自主制定。 该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无冲突情 况。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 本标准分为8个章节: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概述、 数据质量评价维度、质量保证、数据质量评分方法。 第6章“数据质量评价维度”从八个维度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分别是:完 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准确性、唯一性、关联性、时效性、可访问性。每个评 价维度包含对该维度的概述信息以及评价标准,通过此八个维度保证数据质量。 第7章“质量保证”通过四个阶段对数据进行治理,保证数据质量,五个阶 段分别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数据采集阶段治理、数据存储阶段治理、数据使 用阶段治理、数据全流程治理。 第8章数据质量评分方法主要介绍评分规格及评分公式,通过对规则进行评 分、任务评分、绩效评分直接反应数据质量优劣。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无重大分歧。 七、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 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本标准未采用国际、国外标准。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建议推荐性标准。 《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编写组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