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开停工过程控制程序
开停工过程限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在开、停工过程中平安、稳定,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开停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和非支配停工的管理。 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开停工过程的限制。 3 定义 本程序中的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预先支配、支配的开工和停工。非支配停工是指没有列入年度检修支配和月临时停工支配中的生产装置停工(不包括停工待料)。 4 职责 4.1 规划支配处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停、开工支配。 4.2生产运行处 4.2.1负责公司装置停开工的指挥、调度和生产作业支配的支配,负责编制公司停、开工统筹图并组织实施。 4.2.2负责指挥协调装置紧急事故处理工作。 4.3 机动设备处 负责组织编制停工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支配开停工过程的设备保镖人员,并组织处理开停工过程的设备问题。 4.4 人事劳动处负责组织各单位对岗位人员的开停工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 4.5 质量平安环保处 负责组织各单位对装置开停工过程的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对消减措施进行审核。 4.5.2负责开停工过程中员工劳动爱护用品的发放。 4.5.3负责装置停、开工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4.6 消防气防管理部负责开停工过程中气、消防设施配置和管理工作。 4.7 中心化验室负责开停工过程的置换和平安动火分析。 4.8 各生产单位负责编制装置停、开工方案,上报公司主管单位,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有各生产单位详细实施。 5 工作程序 5.1 支配与统筹 5.1.1 规划支配处依据资源配置、产销平衡及各生产单位的生产状况编制公司停、开工年度支配,在每年一季度下达。 5.1.2 生产运行处依据公司年度支配,编制公司停、开工统筹并组织实施。 5.1.3 各生产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停、开工方案,并由生产运行处等相关部门会签,经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下发各车间执行。 5.2 在装置停、开工期间,生产运行处督促停、开工方案的执行,并组织平安环保、机动部门现场协调解决停、开工过程中出现的平安警示、要求、污染物排放、机电仪等问题,确保停、开工的顺当进行。 装置停、开工前,各生产单位对停、开工方案要组织岗位人员对开停工操作和风险削减措施进行培训学习。 5.2.2 在装置停、开工过程中出现影响停、开工统筹图正常进度问题时,生产单位要汇报生产运行处,由生产运行处会同专业管理部门,依据生产实际对停、开工统筹进行适当调整,依据调整的统筹组织实施停、开工工作。 5.3装置开工前,由质量平安环保处组织对存在的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依据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风险限制和削减措施。 5.4开停工方案 5.4.1装置必需提前制订出开停工方案,开停工操作和工艺交出方案由生产运行处组织各生产单位编制,经生产运行处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 5.4.2开工方案内容由各单位依操作规程和相关方案参照以下内容确定 a)开工打算要求; b)单机试运状况; c)吹扫、试压、气密、置换方法和指标; d)各岗位开工程序及各阶段的操作指标; e)开工统筹图; f)升(降)温(速)曲线图(必要时); g)平安、环保措施、应急支配; h)盲板表。 5.4.3 停工方案内容由各生产单位依操作规程和相关方案参照以下内容确定 a)停工打算要求; b)各岗位停工操作程序及指标; c)吹扫方法,流程和吹扫时间; d)停工统筹图; e)平安、环保措施、应急支配; f)盲板表。 生产运行处依据公司年度停、开工支配及生产实际,编制、下达公司停开工统筹图。 5.4.5 新装置首次开工前,应进行风险评价,依据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风险限制和削减措施,编制紧急状况下的应急支配,并保证环保设施完好投用方可投料开工。 5.5 开工限制 装置开工必需进行条件确认。 质量平安环保处负责组织各单位对装置隐患及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做好防护预案。 5.5.3 生产装置开工前,首先由装置所在单位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后, 向生产运行处提出开工条件确认申请。生产运行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开工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5.5.4 确认合格后,装置所在单位依据生产运行处的开工支配组织开工。 正常开工条件确认项目: a)开工领带小组已成立,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达到任职上岗条件,并按要求对开车条件进行确认,符合开工条件。 b)工艺技术方案、开工操作卡、平安环保预案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齐全,并下发岗位。 c)装置开工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化学药品、标准样品、备品配件、润滑油(脂)等种类、数量满意,并依据要求装填到位;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设备就位。 d)平安、工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援、通讯、劳动爱护等器材、设施配备到位,完好备用;岗位工器具已配齐;保运工作已落实;巡检路途及标牌已设置。 e)检修理后的设备复原完毕;容器、管线等设备检验合格,并有相关记录。 f)设备、管线吹扫试压试漏合格,转动设备完好备用;装置盲板管理责任落实。 g)平安设施(平安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投用;装置下水系统完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存放及防护状况良好;开工中可能出现的退油、不合格品、“三废”等处置手段完备。 h)仪表系统、各类联锁自保系统调试完毕,具备投用条件;能源计量表启用;设备标记、管道流向标记齐全、精确。 i)电气设备调试合格,具备送电条件。 j)取样设施完好,化验分析打算就绪。 k)施工现场清理干净,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设备、管线保温基本结束。 l)公用工程、油品储运、火炬系统等外部保障条件确认完好。 m)机动设备处支配开工过程的设备保镖人员,并组织设备问题的处理。 n)装置通过由公司组织的平安风险评估。 新建、改扩建装置首次开工必需执行《中国石油自然气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投料试车条件》,[参见股份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油化字(2006)185号]。 新建、改扩建装置开工前必需进行风险评价,确定相应的风险限制和削减措施。 5.5.8质量平安环保处负责组织各单位对装置隐性担心全及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做好防护预案,并在现场做好标识。 5.6支配停工限制 5.6.1各生产单位执行生产运行处指令,依据停工方案和岗位操作规程的要求切断进料,将各种物料平安退守到稳定状态。 5.6.2 装置停工必需进行状态确认。确认程序为: a)生产装置正常停工后,首先由装置所在单位组织内部状态确认,合格后向公司平安主管部门提出停工状态确认申请。 b)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停工装置进行进一步状态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正常停工状态确认项目: a)按停工规程将工艺管道、塔、容器、加热炉、机泵、换热器等设备内部介质全部退净,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