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质量体系010中药材养护管理规程
标题: 中药材养护规程 总页-分页 2-1 版号 A/0 文件编号 TG-C76-010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颁发单位 仓储部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新订 修订□ 分发单位 质保部 生设部 总工 仓储部 营销部 办公室 固体制剂车间 前处理提取车间 存档 分发数量 1 - 1 1 - - - - 1 目的: 建立中药材养护制度,确保在库中药材的质量。 范围:在库贮存的所有中药材。 职责:由仓库负责制订; 质保部负责审核; 主管生产的副总批准; 仓储部、质保部执行。 内容: 1.保管员应严格执行《物资贮存管理规程》中的有关中药材贮存规定,对中药材在库贮存期内,应对每一个品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向仓库负责人汇报,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处理,并填写记录。 1.1如发现库存药材有潮湿或吸潮现象,保管员应在采取排风降低库内温、湿度的同时,将石灰块放置潮湿药材的周围,供其吸潮,达到库内干燥的效果。在放置石灰时,应用塑料盆或塑料桶盛装石灰块,使石灰吸潮后粉尘不能污染药材或散落地面。对有些中药材用石灰块吸潮达不到效果时,应及时采取室外晾晒和风干,对泛油类中药材不得置于阳光下暴晒,以免影响药材的质量。 1.2对库存的中药材应采取每年5月中旬和8月中旬两次用低毒性无残留的化学药品(磷 化铝等)进行熏蒸。方法是:将中药材集中移至闲置厂房的一个空屋,进行全封闭式熏蒸。每次熏蒸时间为6~7昼夜。熏蒸时应用胶带将门窗封闭好,在质保部检查员的监督下,操作人员应带口罩和乳胶手套将磷化铝适量放入塑料盆内(用量按每立方米2-3 标题: 中药材养护规程 总页-分页 2-2 版号 A/0 文件编号 TG-C76-010 粒,大约每粒重3.3g),放置在库内各个部位(间距 均匀),然后封闭大门。操作人员在用磷化铝时一定要严禁手上和塑料盆内有水,以免碰到水引起火灾,熏蒸结束后应打开门窗,把毒气排净,排气时间为24小时。熏蒸后的药材也应及时检查,发现还有虫丝和虫粉时采取单独熏蒸,使期完全达到要求效果。 1.3对库存中药超出《物资贮存管理规程》规定的贮存期限,保管员应依据《物料复检规程》及时向质保部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应及时汇报时行处理。 1.4在连雨天气或高温天气,保管员应及时打开排风设施,控制库内温度和相对湿度,使其温、湿度符合《物资贮存管理规程》中对库内温度及相对湿度的要求。 2.保管员应认真学习中药材养护知识,了解药材的性状和特性,将库存药材进行细分类、细管理、分类分区存放,对垛与垛、品种与品种之间的间距应严格执行《物资贮存规程》的规定,以免不同品种中药材之间混淆。 3.对细贵药材在专柜管理的同时,应及时经常性检查,发现吸潮、霉变或虫蛀,应依据以上办法进行处理。 4.附件: 中药材养护记录 TG-C76-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