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培养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唐钢字〔2024〕151号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下发《实习生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加强公司实习生管理,提高实习生专业技能和水平,提升公司储备人才质量,特制定公司《实习生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下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28日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习生培育管理办法(试行) 实习生制度是创新公司遴选人才模式,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提升员工素养的新途径。为加强实习生管理,提高实习生专业技能和水平,提升公司储备人才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按公司人才需求,经选拔进入公司进行毕业实习,但未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院校学生.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培育原则 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实习生制定培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尽快提升实习生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二)量化评价原则 公司以量化的评价手段,对实习生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为公司选拔优秀实习生成为正式员工提供依据。 第三条 相关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职责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才引进计划,选拔优秀大学生进入公司实习,并督导各单位根据本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二)实习单位职责 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生的具体实习安排、培育、考评及管理。与实习生沟通沟通,定期评价实习生表现。 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是本管理办法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对实习生管理和培育负责。 第二章 培育目标 第四条 提升职业素养 通过岗位实习,提升实习生职业素养和敬业意识,强化团队精神,为其由学生向员工转变奠定基础。 第五条 提升专业技能 使实习生尽快熟悉设备、工艺流程,提高实践操作能力,满足公司专业技能要求. 第三章 培育与管理 第六条 入职培训 实习单位为实习生安排入职培训,帮助实习生尽快了解公司情况,融入公司文化,适应工作环境。 第七条 导师制度 公司对实习生培育实行导师制度,为每名实习生配备1~2名导师。具体内容如下: (一)导师资格 实习生导师必须是相关实习岗位的优秀员工,原则上为工作3年以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在业务精通、技术精湛的同时,应具备热情、主动、自信的个人特质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实习单位将实习生导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导师职责 指导实习生的具体实习工作,帮助实习生解决实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实习生职业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对实习生表现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主动与实习生进行思想沟通,帮助实习生完成角色转换。 每名导师指导实习生的数量不得超过3名. (三)导师待遇 担任实习生导师是受公司鼓舞和肯定的员工行为。各单位可参照《关于调整职工培训兼课老师酬金标准的通知》(唐钢教字〔1995〕80号)关于兼课酬金规定,以课时折算每天2学时、每学时3元的标准,对实习导师进行适当补贴。 公司将定期组织优秀实习生导师评选,给予表现突出的实习生导师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导师管理 实习单位应加强对实习生导师的管理,对不仔细履行导师职责的实习生导师,应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者给予减免待遇,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第八条 实习日志制度 实习单位督促实习生每天撰写实习日志.实习日志应记录实习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议等内容,是帮助实习生固化行为习惯、提升职业素养的具体载体. 实习日志要求每天撰写,次日提交给实习生导师,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定期汇总实习日志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实习导师应仔细批阅实习生工作日志,并每周作出指导性评价. 第九条 定期座谈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实习生集体座谈,了解实习生工作、生活、思想动态. 第十条 撰写实习报告 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督促每名实习生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实习报告由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收集,汇总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一条 月度考评 考评的目的是确认实习生是否有学习能力和培育潜力,能否适应公司环境和文化,是否适合在公司继续进展。通过对实习生全方位的考评,为公司选拔优秀实习生提供依据。 (一)考评主体 考评者:实习生导师和实习生直接领导.被考评者:实习生. (二)考评周期 每月进行一次实习生考评。由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评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考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4) (四)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分为月度考评结果和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 月度考评结果是实习生的月度跟踪评价。月度考评结果得分=(实习生导师评价+实习生直接领导评价)/2。 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由月度考评结果核算得出: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月度考评结果之和/实习月数。 月度与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应予以公示,接受实习生监督。若实习生对实习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申诉,由单位人力资源科给予解释,有必要时对评价结果作出调整。 第十二条 实习期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结果由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实习报告、实习日志综合评价得出(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权重0.5,实习报告权重0。2,实习日志权重0。3)。实习生综合评价=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0.5+实习报告*0。2+实习日志*0.3。 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结果应用 公司结合进展需要,根据实习生综合评价结果,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与符合公司录用标准的实习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五章 实习法律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 考勤制度 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生考勤管理,按所在岗位的作息时间要求实习生出勤。 第十五条 请销假制度 实习单位应建立请销假制度,法律规范实习生请销假. (一)实习生请假,应出具书面申请,导师和实习单位审批后允许请假。 (二)因突发事件未能先行请假,应在8小时内以电话、邮件或其他方式报告导师和实习单位直属领导,到岗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三)实习生应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行为法律规范 其他行为法律规范,实习单位参照公司厂规厂纪相关规定,法律规范实习生行为,提升其规则意识。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 取消实习资格 对于表现较差或严重违反公司厂规厂纪的实习生,实习单位有权取消其实习资格,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十八条 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1.实习生培育管理流程 2。实习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3。实习生培育方案 4.实习日志 5。实习生考评表 6.实习生集体座谈记录 7.实习期综合评价结果 8。实习期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 附件1 实习生培育管理流程1、选拔 3、填写实习生登记表 2、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书 5、实习单位组织入职培训 4、分配实习单位 6、分配实习生导师 7、实习单位与实习生共同制定实习生培育方案 8、实习期间: (1)实习生每天撰写实习日志 (2)实习导师每周评价实习日志 (3)实习单位每月评价实习生表现 (4)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座谈 9、实习结束:撰写实习报告 11、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10、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