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M总承包合同
篇一:epc 总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样 本 _______工程 epc 总承包工合同(甲种本) (隶书体部分为填写内容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监印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略) 具体参见 fidic 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银皮书中文版)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 如下协议。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承包方式: 概算下浮(包含调整概算) 1.2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1.3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亿元 第 2 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 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 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 条约定的 方法解决。 第 3 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汉语。 3.2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 4 条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4.2 图纸提供套数:8 套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第5 条甲方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 × ×职务:× × ×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 第 6 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 ×职务:× × × 第 7 条甲方工作 7.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 并具备施工条件 7.2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 约定填写) 7.4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7.5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接到施工图纸七日内。 7.6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根据提供的设施内容填写。 第 8 条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 间和份数:每月 25 日向甲方提供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 及下月计划报表各一份(小型工程双方商定) 8.3 施工保护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 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 的费用。 8.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 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 罚款除外。 8.5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 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造成 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8.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由乙方保护 8.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由乙方保护 第 9 条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 15 日提供 9.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收到后 15 日 第 10 条 延期开工篇二:epc 总承包合同范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 _____项目工 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 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 1 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 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 条至第 20 条组成。 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 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 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 采购、施 工(含竣工试验) 、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 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 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 许可的受让人。 1.1.5承包人, 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 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分包人, 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 并具有相应资格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 (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 成部分。 1.1.13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 临时建筑物、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