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情绪障碍学生鉴定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嚴重情緒障礙學生鑑定、安置與輔導—教師研習兼談我的特教觀 屏東師範學院特别教育學系 張英鵬 (假设引用資料,請徵詢同意) 壹、嚴重情緒障礙的定義 94-142公法 係指會長期且明顯地表現下述一種或多種特質,而對教育上的表現產生不利 影響的一種狀況: 1.無法學習,而又不能以智能、感覺、或健康因素加以解釋。 2.無法和同儕及教師建立或維持滿意的人際關係。 3.在正常的狀況下,有不當的行為或情緒型態。 4.普遍充滿不快樂或鬱悶的情緒。 5.有衍發出與個人或學校問題有關的生理徵候或恐懼的傾向。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 指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嚴重影響生活適應者,其障礙並非因智 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情緒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 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 行為問題者。鑑定基準如下: 1.行為或情緒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2.除學校外至少在其他一個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者 3.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其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輔導無顯著成效者 貳、嚴重情緒障礙的出現率 國外:2% 實際:0.69%(1993) 我國:0.19%(民81) 0.003%(民86) 0.05%(Kauffman, 1977) 2%(Froomkin, 1972) 8%(Ullmann, 1952) 10.5%(Bower, 1960) 24%(Kelly; et al, 1974) 30%(Wood & Zabel, 1978) 1.2%至2%(94-142公法) 6%至10%(Kauffman, 1985) 參、由教師來認定情緒障礙發現(Rubin & Balow,1978) (一)超過60%的兒童從幼稚園到六年級至少有一次被歸類為行為異常。 (二)男生被指認遠超女生(3:1)。 (三)7%的學生在三年內被不同的教師認為需要特别的協助。 肆、偏差行為的類型及特徵 (一)類型 1.人際關係問題 2.行為規範問題 3.憂鬱情緒問題 4.焦慮情緒問題 5.偏畸習癖 (二)特徵 1.與他人的感情沟通少,不與周圍狀況發生互動。 2.獨來獨往,不参加兒童們的遊戲。 3.在家裡喋喋不休說個不停,在學校緊閉著嘴。 4.只對特定的人開口說話。 5.不想上學。 6.經常說身體不適:訴頭痛、肚痛、情緒不好等身體的不適。 7.對細小事極操心,並擔心。 8.自卑感大,膽小,神經質。 9.偏食、拒食、挑食。 10.多動、衝動。 11.任性,表現得幼稚、易怒。 12.有能力,但是學校成績差。 13.撒謊、騙人。 伍、中學生常見的偏差行為 (一)性格及行為異常 常見的分類: 1.自閉症 2.緘默 3.拒絕上學(逃學) 4.焦慮情緒問題:通稱精神官能症 5.腦的器質障礙 6.其他 (二)神經性習癖 如吸吮拇指、咬指甲、口吃、夜驚、夢遊、拒食、過食、不能安眠等問題行為。 (三)心因性情緒障礙 有夜尿症、神經性頻尿、神經性厭食、神經性頭痛、神經性肚子痛、自家中毒等。 陸、嚴重情緒障礙的原因 (一)心理原因 (二)生理原因 1.染色體異常 指染色體數量的異常及構造異常。 2.內分泌異常 (1)松果腺 (2)腦下垂體 (3)甲狀腺 (4)副甲狀腺 (5)胞腺 (6)腎上腺皮質 (7)胰島腺 (8)生殖腺 3.中樞神經功能失調 中樞神經功能或因早產、難產及其他不明原因而導致中樞神經功能失調,容易造成「學習障礙」。疾病或損傷所致之組織變異或功能失調,均能引起偏差行為,而頭部創傷為偏差行為常見之原因。 4.生化功能失調 可能引起情緒不穩或坐立不安。 (三)環境原因 1.機遇的因素 2.學習的因素 3.氣質的因素 4.環境的因素 柒、鑑別行為異常的方法 (一)投射測驗 1.羅夏克墨漬測驗 2.主題統覺測驗 3.語句完成測驗 (二)客觀測驗 1.Coopersmith 自我評量表 2.Piers-Harris 兒童自我觀念量表 (三)行為檢核表 1.Quay-Peterson 行為異常檢核表 2.Walker 問題行為鑑別檢核表 (四)行為觀察 McKinney SCAN (五)晤談 文蘭社會成熟量表 捌、嚴重情緒障礙學童輔導 (一)原則 1.物理環境的精心安排 2.個別教學和分組教學的相互配合 3.學習成果和行為表現的確實紀錄 4.規範由師生共同制定和遵守 5.人際關係的確立 6.成就感的培養 7.興趣的提升 (二)方法 1.遊戲治療 2.音樂治療 3.沐浴治療 4.無言治療 5.坐禪治療 6.作業療法 7.暗室治療 8.電視、視聽 9.個別指導教室 10.根本的學習輔導教室 (三)態度 1.家長 2.教師 3.兒童 玖、注意力缺乏與過動症候群(ADHD) 鑑定標準(DSM-IV) A.(1)或(2)有一成立: (1)以下注意力不良的症狀有六項(或六項以上)已持續至少六個月,已達適應不良並與其發展水準不相稱的程度: 注意力不良(Inattention) (a)經常無法密切注意細節,或在學校作業、工作、或其他活動上經常粗心犯錯。 (b)在工作或遊戲活動時經常有困難維持注意力。 (c)經常看來不專心聽別人正對他(她)說的話。 (d)經常不能照指示把事情做完,並且不能完成學校作業、家事零工、或工作場所的職責(並非由於對立行為或不了解指示)。 (e)經常有困難規畫工作及活動。 (f)經常躲避、不喜歡、或排斥參與需全神貫注的任務(如學校作業或家庭作業)。 (g)經常遺失工作或活動必備之物(如:玩具、學校指定作業、鉛筆、書本、或文具)。 (h)經常容易受外界刺淭影響而分心。 (i)在日常活動經常遺忘事物。 (2)以下過動—易衝動的症狀有六項(或六項以上)已持續至少六個月,已達適應不良並與其發展水準不相稱的程度: 過動(hyperactiv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