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乡村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乡村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宽阔农民朋友: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学精准做好农区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xx 省 2024 年春节期间农区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现对全村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下: 1.疫情期间村民外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各宣传点热心提醒群众不外出,不接触疫区返乡及外来不明人员,村民确需外出的,需向所在村委会报备,报告出行路线和所接触人员详细信息,村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台账。 2.省外来区到村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无症状的按要求居家自我隔离;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对于未报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3.省外来区到村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于隐瞒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鼓舞村民积极监督并举报隐瞒省外来区人员情况。 4.村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不聚会、不聚集、不走亲访友;保持室内、庭院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严控聚集性活动,实行三个不举办。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 10 人以内、红事新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 6、外地返乡人员主动注册申领“xx 健康通”,持有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返乡之日起 7 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柔健康状况。 对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或不配合村委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抗拒、阻挠、破坏管理秩序、损坏防控设施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属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组织部门依法依纪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政法机关处理。 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以及身边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积极配合。村委会疫情防控电话: 。 特此通告 xxxx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4 年 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