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管理制度
保山学院大学生地理学 会 2005-10-17 学 度度 122012 年月 会会 管管 理理 制制 保山学院大学生地理学会 保山学院大学生地理学会保山学院大学生地理学会 学会管理制度学会管理制度 地理学会秘书地理学会秘书 编制: ) ( 董志伟核:会长 审 理事会 准: 批 2012 年 12 月 21日批准2012 年12 月 22 日实 施 保山学院大学生地理学会发布 修改记录 修改 次数 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日期 审批人意见:加盖公章 审批人:审批人: 地理学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保山学院大学会地理学会各项活动正常、有序、高 效开展,严明纪律,规范管理,促进保山学院大学会地理学会内部管 理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是全体保山学院大学会地理学会活动人员及会员的准 则,对全体成员适用。 第二章 活动制度 第三条 在活动开展前,须先认真制定至少一套计划或者方案,然后 协商修改为较为合理、详细的计划或者方案,重大活动还须制定突发 事件预防和处理的方案,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第四条 在活动开展前,须适时召开活动部署会议,明确责任,细致 分工,讲清注意事项。 第五条 在活动开展期间,各部门、部长、部员之间须保持沟通,协 调开展活动,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 第六条 在活动开展期间,须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能履行情 况,及时发现、反馈和处理问题,在出现岗位空缺时,要及时重新调 度。 第七条 在活动开展期间,要做好活动后勤、安全秩序保障活动。 第八条 在活动开展结束后,要及时、全面地做好活动总结,组织部 须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归档。 第九条 活动计划制定的程序 (一)调查研究,确定目标; (二)集思广益,提出草案; (三)充分斟酌,确定计划。 第三章第三章 会议制度会议制度 第十条 会议召开前须做好充分的准备,精简会议时间,确保会议效 率和会议质量。 第十一条 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部长会议、部门会议,秘书部须 做好非常规会议的通知。 第十二条 议事规则 (一)开会前须确定会议主题和议程,围绕主题和议程开会; (二)按照“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要求,提高会议效率,保 证会议质量; (三)会议内容应包括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 (四)与会人员发言须简明扼要,表意准确。 第十三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期间,与会者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保持安静,注意力集 中; (二)会议期间, 与会者不得随意插话,有问题应得到会议允许后方 能发言; (三)会议期间,与会者不得随意走动、离场。 第十四条 秘书部做好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部长会议由秘书部部长 负责会议记录,部门会议由秘书处派遣相关人员负责记录。 第十五条 秘书部须及时收集、整理会议材料,并归档。 第四章第四章 请假制度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 凡病假、 事假, 除特殊情况外, 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电 话短信通知重大活动时需假条) ,并提前通知秘书部。 第二十四条 请假实行层级管理制, 部长会长请假, 部员向部长请假。 第二十五条 重大活动事前口头请假的,经同意的,须在事后一周内 补办请假条,并交至纪检部。 第二十六条 纪检部部长在每月最后一次执委例会上公布月度考勤结 果,考勤情况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七条 实行“奖励为主、惩罚为辅、奖惩结合”的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 奖励方式 (一)对于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记一、二、三等奖励; (二)对于表现突出的部门,授予“优秀部门”称号,并颁发荣誉证 书; (三) 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 授予 “优秀学生社团执委” 、“优秀执委” 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对于在各项重要活动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授 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 第二十九条 奖励条件 (一)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酌情予以记功: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且取得良好效果的; (2)维护学会形象,为学会争得荣誉; (3)活动积极、主动,有创造性,表现突出。 (二)对于表现突出的执委,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授予“优秀学生社 团执委”称号: (1)热爱本职活动,积极完成各项活动,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无会议(活动)缺席、迟到情况; (3)积极组织、策划各类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4)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对于表现突出的会员,符合以下条件的,授予“优秀会员”称 号: (1)热爱本职活动,积极完成各项活动,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无会议(活动)缺席、迟到情况; (3)积极参加由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履行职责; (4)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三十条 惩罚方式 (一)批评; (二)警告; (三)劝退; (四)开除。 第三十一条 惩罚规定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批评: (1)会议、活动迟到、早退,扰乱会场、活动秩序; (2)活动态度和积极性较差,不服从管理; (3)不按时完成指定活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4)因缺乏合理计划和分工,造成活动混乱; (5)其他应予以批评的情形。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 (1)一学期内会议迟到、早退累计 2 次; (2)一学期内会议请假累计 3 次; (3)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会议 1 次; (4)其他应予以警告的情形。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劝退: (1)一学期内会议请假累计 4 次; (2)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会议累计 2 次; (3)一学期内因请假而缺席(含会议)累计 3 次; (4)一学期内受到批评累计 5 次或者受到警告累计 3 次; (5)其他应予以劝退的情形。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一学期内无故缺席(含会议)累计 3 次; (2)一学期内受到劝退累计 2 次;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 (4)其他应予以开除的情形。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二 0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实施。 保山学院大学会地理学会 二 0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 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