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减贫摘帽自查报告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乡镇减贫摘帽自查报告 第1篇:正安县“减贫摘帽”自查报告正安县2024年度“减贫摘帽”工作 自查评估报告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2024年度首批“减贫摘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乡(镇)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黔扶领办[2024]1号)要求,我县对2024年度“减贫摘帽”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和评估,现将自查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正安县位于遵义东北部,县城北距重庆220公里 ,南距遵义140公里 ,贵阳295公里 ,是贵州襟联重庆的前沿,素有“黔北门户”之称。全县辖19乡镇,152个村(社区、居委会),61万人,国土面积 2595平方公里,是典型的“两欠”(欠开发、欠发达)山区农业县,属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19个乡镇中有17个乡镇属新阶段扶贫开发的贫困乡镇,有贫困村304个(原自然村),2024年末,人均纯收入在1274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还有15.36万人。2024年以来,根据省、市关于扶贫攻坚减贫摘帽工作的总体部署,正安县围绕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战略和县委高速进展、加快脱贫、推动跨越的总体要求,把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将”减贫摘帽”作为最紧迫的任务,及时成立了减贫摘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操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了全县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加,向绝对贫困发起全面总攻的深厚氛围,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全县扶贫攻坚减贫摘帽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目标完成情况 1、全县扶贫攻坚自查评估情况 据县统计局和调查队测算,2024 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达到 亿元,比 2024 年增加 亿元增长 %,人均地方财预算内收入达到 万元,比上年增长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701元,比 2024 年3021元增加680元,增长幅度达18%;农村贫困人口由 2024 年的15.36万人下降到13.26万人,减少2.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6%下降到22.3%。 2、贫困乡镇“摘帽”目标自查评估情况 通过自查评估,2024年拟摘帽的和溪、瑞溪、庙塘三个乡镇顺利完成了减贫摘帽各项指标,达到了“摘帽”标准。 和溪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701元,比上年增加620元;农村贫困人口从上年的10329人下降到8944人,净减少1385人,贫困发生率从25.4%下降到22%,下降3.4个百分点。 瑞溪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3783元,比上年增加526元;农村贫困人口从上年的8269人下降到7037人,净减少1232人,贫困发生率从23.5%下降到20%,下降3.5个百分点。 庙塘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13元,比上年增加348元;农村贫困人口从上年的5563人下降到4768人,净减少795人,贫困发生率从24.1%下降到20.7%,下降个3.4百分点。三、>主要措施 2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坚持将“减贫摘帽”工作与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推动,重点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成,县四家班子全体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涉及39个单位和部门的“减贫摘帽”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确保协调到位。建立了“减贫摘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联席会议牵头议事作用,定期讨论扶贫攻坚有关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减贫摘帽”工作。三是确保责任到位。县委、县政府讨论出台了《中共正安委、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实现减贫摘帽目标的意见》、《正安县扶贫攻坚“减贫摘帽”工作方案》《正安县扶贫攻坚减贫摘帽挂工作方案》有关文件,将减贫摘帽工作纳入县政府部门目标考核,逐年进行细化、分解,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党政领导、乡镇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加共同指导扶贫攻坚工作格局。 2、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坚持创新方法,实行多种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扶贫攻坚减贫摘帽工作的氛围。一是开展专题会议宣传。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动员誓师大会,扶贫部门召开了有关业务会议,贯彻政策和上级有关精神到位;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县内信息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全面宣传实施“减贫摘帽”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了全社会关怀、共同参加扶贫攻坚工作的良好氛围。 3、加大扶贫投入,加强攻坚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扶贫支持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减贫摘帽”任务安排,突出特色产业开发、培训转移和民生改善等重点,为减贫摘帽目标乡镇编制上报了核桃、茶叶、生态养羊和产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一大批对具有较大支撑作用的大项目和好项目,为实现摘帽目标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大县级扶贫投入力度。为确保减贫摘帽目标实现,自减贫摘帽工作启动以来,县财政统筹安排了760万元用于支持三个乡镇 改善基础设施、进展社会事业和产业建设,当年预算100万元作为“减贫摘帽”奖励及工作经费,预算100万元作为专项扶贫贴息资金,并以实施集团帮扶、草地生态畜牧、核桃产业化扶贫等项目为契机,积极推动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参加减贫摘帽工作。三是加大部门资金整合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根据“渠道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要求,安排的项目资金必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到“减贫摘帽”目标乡镇。一年来,庙塘、瑞溪、和溪三个乡镇累计整合各类资金共2.32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生态建等方面的建设。 4、深化挂帮工作,强化帮扶效果。为推动“减贫摘帽”进程,进一步深化“县级领导挂帮乡(镇)、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文件,对挂帮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工作作了明确的规定,对计划减贫摘帽的乡镇及行政村的挂帮要坚持“不脱贫、不脱钩”,要求县委、县政府领导要分别联系一个贫困乡镇,并在所联系的乡镇中确定4 一个帮扶村和2户贫困户,同时要为帮扶的乡镇组织不少于20万元的资金;县直部门定点挂包1-2个村,本部门干部要在挂包的村,实行“一帮一”等形式,帮扶1-2户贫困户。保证了当年减贫摘帽的乡镇都有领导联系,贫困村都有部门帮扶,每个特别困难的贫困户都有干部帮助。 5、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为顺利推动全县“减贫摘帽”工作,对全县“减贫摘帽”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把贫困乡镇的扶贫开发工作“减贫摘帽”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将工作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的重要评价依据,对扶贫开发工作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经济进展缓慢、贫困发生率上升、群众收入差距拉大或未按规划完成“减贫摘帽”任务的贫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并取消考核年度目标绩效奖。除重大自然灾害外,对巩固脱贫成果不力、“摘帽”后出现反弹、贫困发生率不降反升的,除取消省定的奖励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如期完成“摘帽”目标的贫困乡镇,摘帽当年县内奖励资金5万元,对挂帮“摘帽”乡镇的部门根据业绩进行表彰奖励。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对策 虽然我县的“减贫摘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比到2024年全县“减贫摘帽”目标以及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