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压燃气管道吹扫试压方案(精品文档)
(此文档为 Word 格式,下载后可以任意编辑修改! ) (文件备案编号:) 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 编制单位: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简述 本工程为 XX 工程。 输气管线规格:PE100 SDR11,De90、De110、De315; 管道设计压力:0.4Mpa; 天然气运行压力:0.2~0.35 Mpa; 设计温度:常温 输送介质:天然气 2、初步方案 XX 拟吹扫试压的管为 XX。 规格为:XX,起点为 XX,终点为 XX。期间穿越 XX 等非开挖管段都已预先单独进 行强度试验与严密性试验,试验结果合格。管线长度超过 500m,按照规范要求,拟分段 进行吹扫试压工作。 二、编制依据 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3、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4、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5、 《广东省供气管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6、施工图 7、现场实际情况 三、施工流程 施工程序:前期准备→管线吹扫→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后期收尾。 1、前期准备 (1)施工准备 ①管线及管线附件安装完毕。 ②所有的设备,资料齐全,质量证明书符合要求。 ③用作吹扫气源的设备已完成准备工作。 ④吹扫试压的进气和排气系统已安装完毕。 ⑤吹扫试压用临时放散阀安装就位完毕。 (2)其他准备 ①施工前,应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使所有人员明确任务及施工注意事项。 ②沿线进行检查确保所有焊口应全部组焊补口完毕,不存在漏焊、漏补。 ③试压段的管沟应全部回填完毕,不存在露管现象。 ④沿线的工农关系已协调,放空点应安排妥当。 2、管线吹扫 (1)吹扫要求 ①吹扫范围内的管道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 ②施工前,应将用于施工的设备如空压机进行全面检查、保养、清除机械故障,进行试 运转,使之处于运转良好状态。 ③试验用压力表已经校验合格,精度不低于 1.5 级、表盘满刻度值为最大被测压力的 1.5-2倍,压力表不少于2 块; ④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加固,吹扫时应设安全区域,吹扫出口严禁站人。 ⑤吹扫口与地面的夹角30°~45°之间, 吹扫口管段与吹扫管道必须采用平缓过渡对焊。 吹扫口直径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 1 吹扫口直径(mm) 末端管道公称直径 DN DN < 150 150 ≤ DN ≤ 300 DN ≥ 350 吹扫口公称直径 与管道同径 150 250 ⑥吹扫介质:吹扫介质宜采用压缩空气,严禁采用氧气和可燃性气体。 ⑦吹扫顺序:吹扫时先吹主干管、主管合格后,再吹各支管。吹洗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 吹洗合格的管道。 ⑧吹扫长度:每次吹扫管道的长度不宜超过 500 m ;当管道长度超过 500 m 时, 宜分 段吹扫。 ⑨吹扫合格设备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它作业。 (2)吹扫程序 ①首先将压力源接到被吹扫的管道上,接入点应尽可能选取本系统的较高位置,这样可 以自上而下地吹扫,以获得较好的效果。 ②吹扫开始时,需缓慢向管道送气,当检查排出口有空气排出时,方可逐渐加大气量至 要求量进行吹扫,以防因阀门等不正确原因造成系统超压。 ③空气吹扫流速≥20m/s,吹扫压力不得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且不应大于 0.3 MPa 。 ④空气吹扫时应尽可能连续吹扫,当管径较大,气源不能保证足够的吹扫流速时可以采 取间断吹扫的方法进行系统吹扫,即向系统充入空气时先关闭排出口的阀门,待系统达 到预定的压力时,快速打开排出阀门,使系统内的气体流速达到吹扫的要求。如此反复 进行,直至吹扫合格。 ⑤沿线应安排人员进行巡线。吹扫时应观察压力表,做好压力记录。吹扫口设 2 人值班, 并有专人记录压力表的变化,以便判断管道内压力变化。吹扫管线尾端设警戒线和警 示牌并有专人值班。 ⑥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 应在排气口处用白布或用涂白漆的木板检验, 5 分钟内白布上无 明显可见的尘土、水分及其它杂物为合格。 ⑦吹扫空气排出口的周围,要采取防护措施,挂上明显的标志牌。排气口处的管道必须 采取有效措施固定牢固。 3、管道试压 管道吹扫完成后,方可进行试压工作。 强度试验 (1)强度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试验用的压力计及温度记录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 ②试验方案已经批准,有可靠的通讯系统和安全保障措施,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③管道焊接检验、清扫合格。 ④埋地管道回填土宜回填至管上方 0.5 m 以上,并留出焊接口。 (2)管道应分段进行压力试验,试验管道分段最大长度宜按表2 执行。 表 2 管道试压分段最大长度 设计压力 PN (MPa ) 试验管段最大长度( m ) PN ≤ 0.4 1000 0.4 < PN ≤ 1.6 5000 1.6 < PN ≤ 4.0 10000 (3)管道试验用压力计及温度记录仪表均不应少于两块,并应分别安装在试验管道的两 端。试验用压力计的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 1.5 ~ 2 倍,其精度不应低于 1.5 级。 (4)强度试验压力为:0.6MPa。 (5)试验介质:压缩空气。 (6)进行强度试验时,压力应逐步缓升,首先升至试验压力的 50% ,应进行初检,如 无泄露、 异常, 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 然后宜稳压 1 h 后, 观察压力计不应小于 30 min , 无压力降为合格。 气密性试验 (1)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管线全线回填后进行。 (2)气密性试验压力为: 0.46MPa。 (3)严密性试验介质宜采用压缩空气。 (4)试验用的压力计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2 倍。 (5)试压时的升压速度不宜过快。压力缓慢上升至 30%和 60%试验压力时,应分别停止 升压,稳压 30min,并检查系统有无异常情况,如无异常情况继续升压。管内压力升至严 密性试验压力后,待温度、压力稳定后开始记录。 (6)严密性试验稳压的持续时间应为 24h, 每小时记录不应小于 1 次,当修正压力降小 于 133pa 为合格。修正压力降应按下式确定: ⊿P’=(H1+B1)-(H2+B2)(273+ t1)/(273+ t2) 式中: ⊿P —— 修正压力降(Pa) ; H1、H2 —— 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压力计读数( Pa ) ; B1、B2 —— 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气压计读数( Pa ) ; t1、t2 —— 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管内介质温度( ℃ ) 。 (7)所有未参加严密性试验的设备、仪表、管件,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复位,然 后按设计压力对系统升压,应采用发泡剂检查设备、仪表、管件及其与管道的连接处, 不漏为合格。 ①试验时所发现的缺陷应在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时进行修补,修补后再进行复试。 ②试压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③试压中有泄露时,不得带压处理,泄露点处理好以后应重新进行试压,直至合格。 4、后期收尾 (1)设备撤场 在所有作业完成后,系统撤除连接,设备撤场。 (2)地貌恢复 清除地上的杂物,用单斗车或人工回填开挖的沟渠等,分层压实。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