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主管部门: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___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毕业时间和学校、专业:_________ 职称或技术等级:_________取得时间:_________ 个人住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 本合同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内选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根据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实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酬劳 (一)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酬劳。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别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根据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根据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根据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进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6个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甲方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