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用 5 篇) 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1 1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 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 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 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 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 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 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 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 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 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 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 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 “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 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 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 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 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 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 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 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 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 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 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 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 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 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 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 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 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 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 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 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 月 29 日-30 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 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 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 月 1 日-15 日)。 1、排查隐患阶段(7 月 1 日-10 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 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 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 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 月 11 日-15 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 7 月 15 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 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 月 25 日-31 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 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2 2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 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 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 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 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 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 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 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 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 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 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年 2 月日至 2 月 17 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 2 月 24 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