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在国外发展现状
中医药在国外发展现状 中医药是中国的“国粹”与“瑰宝”,是开发新药的“金矿”。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 目前在全世界有 40 亿人使用中草药治病,占世界总人口的 80%。据该组织估计,中草药 的开发利用在未来的 10 年内将在世界上全面兴起。2003 年,中国中药出口克服困难,8 年之后再次突破 7 亿美元大关,出口总值达 7.12 亿美元,同比增长 6.11%。 亚洲、北美和欧洲是中药出口的主要市场。尤其是亚洲市场约占中药出口总值的 2 /3。这几个市场的中药出口近几年都稳步增长。去年中药对亚洲出口 4.86 亿美元,占出 口总额的 68.19%,同比增长 5.71%;对北美出口 1.05 亿美元,同比增长 3.64%; 对欧洲出口 9270 万美元, 同比增长 12. 58%; 对非洲出口 1049 万美元, 同比增长 8. 16%; 对大洋洲出口 889 万美元,同比增长 2.19%;对南美洲的出口 975 万美元,同比下降了 1.72%。目前,全球四个主要中药市场为东南亚及华裔市场、日韩市场、西方市场、非洲 及阿拉伯市场。是一个发展中的庞大市场,也是我国中草药、中成药、保健品的主要出口市 场,值得研究和开拓。 一、东南亚及华裔市场 该市场主要包括东南亚诸国及港、澳、台地区,占世界草药市场的 26%。 新加坡的中医药有悠久历史和良好的群众基础。有中医医疗机构 30 余家,中药店 开设的中医诊室有 1000 余家。该国卫生部成立了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了“新加坡中医团体 协调委员会”,进步加强中医药管理。开设中医学院、中医师注册工作也在进行之中。政府 对含汞、铅、砷等重金属的中药或成药则明令严格控制,禁止销售黄连、黄柏、川乌等有毒 药品。进口的中药材多数是补药。 马来西亚经营中药的店铺约 3000 余家,有中医师工会会员 800 余人,多数开店 兼诊病,以祖传药店为多。马来西亚卫生部向来对中医十分关注和支持,但仍未接受中医师 的注册,在那里甚至不注册也可行医。政府对药物重金属含量有控制标准,对有毒品及濒危 野生动物药品一律禁售。 泰国政府承认了中医药的合法地位, 只给考试及格的中医师发临时执照。 早在 1987 年政府正式通过和批准了中草药议案。有中药店 800 余家,多有坐常中医师诊病,也有许 多私立中医院广泛应用中草药和针灸进行治病。较大的中药批发商约为 10 家,中小型约为 40 家。 越南早提出东医与西医相结合,规模较大的中药店有近 200 家,中小药店更是遍 布城乡。现从我国出口到越南的中成药就有 180 种。中药材种类繁多,品种齐全,无论植 物类、动物类、矿物类药应有尽有。目前,我国共有 16 家药品生产企业获得在越南的经营 许可证。 此外,在菲律宾、印尼、缅甸、柬埔寨等由于受亚裔、华裔文化的影响,中医药都 有浓厚的民众信仰的基础。 二、日韩市场 是我中草药出口稳步发展的市场。 也成为与我竞争国际草药市场的主要对手, 采用 “兼蓄并用,自成体系”的策略,约占世界草药市场的 21%。 日本中草药市场的汉方制剂纳入医疗保险,近几年来汉方制剂生产每年以 50%~ 60%的速度递增,处方用汉方药每年以 15%的速度增长,年销售额已达 15 亿美元。人均 中药消费额为 7.3 美元,与日本人均医疗费 412 美元相比,仅占 1.77%。目前日本有 60 多家汉方制剂生产企业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日本从中国进口的中药材以甘草、野山参 和圆参为主。进口较多的中成药有蜂王精、银翘片、银翘丸、六神丸等。日本厚生省批准生 产的汉方药仅限于张仲景的 210 种经方,其中 147 种批准为“医疗用医药品”,可以在医 院中使用,其余 63 种为“一般用医药品”,只能在药店柜台销售。目前用药开发重点,主 要在难治病、心脏病、癌症和老年病方面。 韩国对我国中医中药可算是情有独钟, 中医药与当地医药相互结合, 形成了当地的 传统医药学,古代称之为“东医”。1980 年韩国政府颁布法令,统称为“韩医”。韩国政 府保健卫生部允许东、 西方两种医药均可享受到医疗保险。 1969 年韩国保健卫生部规定 11 种古典医籍上的处方可由药厂生产而无须做临床等各种试验,其中有 4 种即是我国古典文 献:《景岳全书》、《医学入门》、《寿世保元》、《本草纲目》。韩国目前共有 56 个成 方制剂、68 个单方制剂作为药品进入健康保险。上世纪 80 年代末,共建成中药厂 80 个, 占全部中西药厂总数的 22.2%。自 1992 年以来,已逐步实施了中药制剂生产的 GMP 标 准,目前估计韩国中药市场已达 10 亿美元以上。我国对韩出口的中药材种类逐年增加,目 前接近 300 种,其中甘草、桂皮、半夏、茯苓、黄芩、红花、远志等出口金额较大,如甘 草的年对韩出口额高达 400 万美元左右。 三、西方草药市场 主要包括西欧和北美各国的草药市场。 为了进一步加强在欧洲范围内的植物药标准 化,以及加强对植物药的研究,德国、法国、比利时、瑞士、英国的植物疗法协会现已联合 成立了欧洲植物疗法联合会,并以德国药典内的药用植物专题资料,作为欧洲药典的依据。 北美的草药市场是大部分的植物药在保健品商店、药房、超市和邮购商店中出现,但只能作 为食品或营养补充剂出售。 美国早在 20 世纪初期,植物药就与化学合成药物同被列入美国药典。不少美国医 药人员和民众开始认识并信服中医药的疗效,美国是我中药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目前,美 国将植物药列为饮食补充剂进行管理。 与欧盟各国的管制相比较, 美国对植物药的控制在西 方是较为宽松的。 美国 FDA 不再要求中草药是所谓纯而又纯的“单体纯品”, 而可以是“安 全、有效、可控”的“混合物”。1998 年白宫成立了补充与替代医学中心,白宫补充与替 代医学政策委员会 2002 年向布什总统、参众两院递了最终报告,将中医列为替代医学保健 系统之一。FDA 在网上公布美国《植物药研究指导原则》,并在世界范围征求意见。美国 一部分保险公司正在计划对中草药的开发和研究投入庞大资金。 目前, 分布在全美的中医院 校已达 46 所。 德国早在 1961 年在第一部药品法令中正式列入植物药。1976 年第二部药品法令 包括植物药都要通过特定专委会评审。 1978 年卫生部内设专门负责审查植物药的 E 委员会, 审查修订近 400 条草药及复方制剂的标准条款。德国是在西欧国家中使用中草药最多的国 家,占了德国和欧盟 70%的市场,服用中草药的德国人超过 58%。在德国的任何一家药店 里都可以买到中草药。德国的银杏制剂年销售额已超过 1 亿美元。用甘草、穿山甲、知母、 茯苓等中药制成的止喘药和用大蒜、 山楂、 芦丁制成的青春活力片等在欧盟国家中的年销售 额已达 22 亿美元。目前,德国有 7 万家药店,20%无处方亦可出售。医疗保险在魁茨汀示 范医院植物药已纳人体系之中。 法国是欧共体第二大草药市场。1952 年法国医学科学院承认针灸疗法是一种医疗 行为。1985 年法国卫生部成立“针刺治疗诸问题研究委员会”。已决定将中医学教育纳入 高等医学院校课程中去。法国最大的草药制造商是阿科菲阿麦公司。市场上有 23000 家药 店,其中有一万多家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