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应不应该施舍乞丐反
不施舍乞丐,并不是让大家都收回爱心,缺少人文关怀,而是因为施舍乞丐,其实是 会带来许多的社会诟病的。我们知道,乞丐分三类人,一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乞丐;二是 本身存在惰性,依靠乞丐的职业发家致富型的;三是犯罪诈骗团伙,他们常用的手段就 是绑架儿童并使其致残,令孩童出外乞讨。先看第二、三两类乞丐。施舍他们的危害是 显而易见的。对于第二类,给他们以施舍,就是助长他们惰性的直接原因。应该使他们 回归社会,重新找回自立自强的尊严。我们不给他们以施舍,帮助他们重新找回自我重 新站起,才是帮助的正途。第三类不多说,施舍就是滋生并加剧犯罪的根源。如果大家 都不施舍乞丐,犯罪分子无利可图,又怎会再选择这种方式牟利呢?而施舍给这样的孩 童不仅不能改善他们的生活,反而会使犯罪分子将他们弄得更可怜来换取更多的利润。 再来看第一类,即真正需要帮助的乞丐。我们提倡帮助乞丐而非施舍。帮助是指利用社 会、政府及第三方机构来对那些乞丐进行救助。其实,不施舍并不代表不献爱心,我们 倡导的是以更为恰当的方式,从更长远的角度来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虽然社会现实似乎 表明我们目前无法通过政策来彻底根除乞丐问题,但是难道做不到就不去做了吗?还 有,对方肯定会批判说只建设制度而不施舍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的,我承认看到濒临死亡 的乞丐们我们会伸手去施舍一点钱,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应该这样做。我们今天是在倡 导不应该施舍乞丐的一个价值导向,它是我们的一个终极奋斗目标。打个比方,我们倡 导实现更好的教育制度,这是我们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可现实却迫使我们不得不实行当 前的体制,而追逐的脚步从未停下。施舍乞丐的问题也是一样,我们不能立马杜绝施舍 乞丐,但却要坚决提倡不应该施舍乞丐并为之不懈奋斗,因为施舍行为实在是存在着很 大的弊端。还有一个关于施舍和建设制度并行不悖的问题他们一定会提到。其实可以清 楚的看到施舍乞丐是对个人、社会、国家有害的,一条扭曲的道路怎么能和一条正道并 行不悖呢?我们 通过公共管理的学习可知, 任何政府都有其惰性, 施舍乞丐正是蒙住政府眼睛的叶子, 让这个问题的迫切性降低,从社会的发展来看,这显然是不利的。 ,北京市海淀区救助站发出一封《致全体市民公开信》 ,称:“市民的善举无可厚非,如 果要行善,应通过政府开办的捐赠机构进行捐助,只要不直接向街头职业流浪乞讨者施 舍,街头流浪乞讨现象会迅速减少。”记者为了探究这封公开信的作用,来到往日乞丐 群集的街道的角落、 地下通道及天桥上, 但一无所获。 看来这封公开信的确起到了作用。 这说明当今社会为了赚钱而行乞的人的数量是惊人的。对方辩友如何解释? 1 立论 正方一辩: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对城市乞讨人员应该施舍。施舍是对城市乞讨人员的帮助行为, 对城市乞讨人员应该施舍是一种行为价值和社会道德取向的倡导, 接下来我将从三个方 面论证我方观点。 一、对城市乞讨人员进行施舍,有助于解决及时所需,弥补社会救助体系之不完备及 其滞后性,我们深圳现在的救助中心有700 个床位,可是仍不能够解决城市乞讨人员的 问题。这个时候,我们的一杯水、一盒饭、一件衣服、一元钱就显得很重要,它能够帮 助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乞讨人员渡过难关。面对着饥寒交迫的乞讨人员,难道对方辩 友您要说我不应该对你施舍,你应该等着社会救助站来帮助你。 二、对城市乞讨人员进行施舍有助于营造团结互助、乐善好施的人际氛围。对乞讨者 施舍对少年儿童也有着极强的示范作用, 让乐善好施的种子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心中生根 发芽。 同时我们对于乞讨人员的施舍, 这名乞讨人员很有可能成为救助他人的对象, 2006 年 11 月深圳华强北乞讨人员陈升伟将乞讨所得的钱捐给了血管疾病患者,当他把钱投 入捐款箱的那一刻,他被自己感动的哭了。让爱的火炬在人们心中传递,这不正体现了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吗? 三、对城市乞讨人员进行施舍,有助于弘扬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构建和谐友善的社 会,对城市乞讨人员的施舍,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帮助,更体现了一座城市对于其弱势群 体的包容,体现了社会对于生命的尊重,对于价值的维护。赋予关怀、互助、尊严,勇 于宽容、和谐、友爱、仁义,不正是对施舍意图的最好解读吗?深圳的人文精神建设推 行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正是其真正的核心,当然对方辩友也许会说,城市乞讨人员给 这个社会带来了种种的负面影响,拨开现象看到本质,负面影响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 社会管理的手段有所无缺, 怎么可以让我们一个富于爱心的施舍行为买此恶一单呢?在 应否施舍的问题上,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施舍是一种美德,施舍是一种 善良,施舍更是一种道义。反方一辩: 随着社会的发展, 城市乞讨现象越趋复杂了, 恶行恶乞的现象会被对方辩友视而不见, 与城市文明、 人文和谐背道而驰的声音为什么对方辩友充耳不闻呢?对方辩友刻意缩小 了解释乞讨人员的内涵,是否有理解概念之嫌呢?我方认为对城市乞讨人员不应该施 舍,理由有三。 第一、国家有保障体系的构架和发展方针,个人应配合国家做好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工 作,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深圳市政府依 照国务院令的精神,也明确的告诉了大家,广大市民应积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指引、 告知流浪乞讨人员通过正当途径寻求社会救助。 所以当我们面对乞讨者时, 没有保障性、 没有组织性、没有延续性的施舍根本不能起作用。只有我们协助各部门各司其职,公安 机关揭开真伪乞丐的面纱,医疗单位为救助乞丐治病疗伤,救助机构给流浪乞丐安置照 顾。只有这样才能使需要救助的人享受福利,让浑水摸鱼者绝境社会。 第二、施舍有很多负面效应。其一,它会助长好逸恶劳的不良社会风气,从以前少量 的无助流浪人员的乞讨到如今的职业乞丐,不劳而获的思想在社会上迅速的蔓延和滋 生,个人随意的施舍让好逸恶劳者前赴后继的争相乞讨,让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价值 理念被现实所怀疑,难道我们还要用施舍来助长社会的不良导向吗?其二,它不利于社 2 会救助保障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乞讨队伍日渐庞大,但全国 1300 多的社会救助机构却 无人问津,一方面民众遇到乞讨人员时给予施舍,不愿引导其求助于政府,另一方面, 乞讨人员对施舍产生了依赖心理,只顾眼前利益,根本不寻求长远解决自己生存问题的 方法,正是施舍让社会的救助机构陷入了尴尬的局面,让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举 步维艰。 第三、价值倡导,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应不应该的问题。面对乞讨人员不施舍不代表冷 酷无情,更不是漠视生命,我们只是用更理性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国家已经建立了 长远的保障体系,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应该且必须做的是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推动 体系的发展,只有从根源上解决了乞讨问题,才是真正的关注民生,才是真正的珍视生 命,才是真正的保障生存。 攻辩 反方二辩问 正方二辩盘答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好。我想请问第一个问题,你认为我们大街上的行人当中,究 竟会有多少人,一百人之中有几个人会去施舍? 正方二辩:所以说我方今天的立场是我们应该倡导,应该就是一种行为价值和社会 道德取向下的倡导, 并不是说没有人去施舍。 没有人施舍我们更要倡导了吧, 对方辩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