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动物福利与伦理
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 上世纪 80 年代初,黑熊活体取胆术从朝鲜引入中国。当时,《野生动物保护法》尚未出台,许多黑熊被送 到养熊场,成为“胆熊”,它们活着就是为了生产胆汁。 2010 年 6 月 8 日,本报第 379 期刊载《救救胆熊》一文,披露了黑熊遭囚禁并被活取胆汁的悲惨境遇, 黑熊的命运与活熊取胆这一产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也引发了专家学者对动物立法的新一轮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在历经重重艰难险阻后的出台,也让人们依稀看到未 来的美好图景。 今年 3 月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提交了《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活熊取胆业》的 提案。黄信阳提到:活熊取胆的做法,严重违背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与我国千年文化传统以及当 代文明发展的趋势格格不入。在提案中,他建议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以及从事黑熊保护工 作的社会团体共同研究、讨论停止活熊取胆业的计划,并尽快制定、颁布停止活熊取胆业的法律法规。 谈到中国动物福利立法问题,《动物保护法》起草者之一、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 江教授深感忧虑,他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在中国,动物福利的概念还是非常新鲜和陌生的,在法学界 关注动物福利和动物福利立法的学者专家也是少之又少。 “在针对虐杀普通动物的处罚上,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只有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才追 究刑事责任。而且我们的法律主要是原则性的指导条款,几乎没有一个具体参照的标准。这些都是我国动 物福利立法方面的缺陷,与西方相差甚远。” 孙江感慨地说。 “让法律温暖动物”,这是孙江所编著的书的书名,也是他的理想。 法学专家期待动物福利立法 近年来,动物福利成了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新词。目前,全世界已有 100 多个国家制定了动物福 利法。 据悉,英国最早的反虐待动物法律《马丁法令》于1822 年通过,它使虐待动物本身成为一种犯罪,并 在此后专门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法律,拉开了近现代动物保护立法的序幕。德国于 2002 年将动物权利写入宪 法,明确提出“动物不是物”,成为“人与动物关系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美国的《动物福利法》于1966 年 制定, 至 1990 年已进行了五次修订。 澳大利亚、 加拿大等国家也颁布了自己的动物福利法。 亚洲的新加坡、 菲律宾、日本、韩国等国以及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也纷纷仿效西方国家制定了各自的动物福利法规。 在西方保障动物福利这一过程中,动物福利法的权利主体由早期的一部分动物逐渐扩大到所有受人类 影响的动物,内容由单纯防止虐待向着改善动物的生存环境和减少痛苦等基本福利甚至动物的精神福利方 面发展;立法范围也由英国扩展至整个欧洲、北美甚至亚非拉美地区——动物福利法正朝着世界性立法的 趋势发展。 所谓动物福利,是指为了使动物能够康乐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和给动物提供相应的外部条件。动物福 利被普遍理解为五大自由: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威胁的自由;生活无 恐惧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 总结起来就是动物的康乐。即:首先是动物的健康,然后是动物的安乐,这是动物福利基本的内容。 由于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相关法规规定,允许合理开发利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活熊被 抽取的胆汁,经加工后成为眼药水、痔疮药、保健酒、保健茶和熊胆胶囊中的成分,进入消费通道,成为 一些不法养熊业主牟利的工具。 借此,孙江教授认为,对于野生动物的合理利用,是在不威胁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上,人道妥当地利 用。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 必须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些用途的考察和审批起着决定性 的作用,同时,对于开发利用的具体实施,也应该细化其方式和程度。 为防止虐待胆熊,孙江教授表示,除了立法上的努力,还需从根本上杜绝残忍的 “活熊取胆”现象,要 让它失去市场。目前至少有 54 种草药具有与熊胆相似的功效,价格也更便宜。既然已经有了好的替代品, 我们就应让民众认识到很多中药中的必须以牺牲动物生命、福利为代价的珍贵药材都是可以替代并且放心 使用的,相信大众普遍接受之后,类似于“活熊取胆”这样的残忍行业自然会消失。 黑熊胆汁所制药物黑熊胆汁所制药物 安全性令人担忧安全性令人担忧 据了解,在崇尚传统中医的亚洲各国,我国是唯一可以合法从事活熊取胆行业的国家。 自古以来,熊胆因其难以获得而显得名贵,但是它从来就不是极其重要或救命必须的药材。 黄信阳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含有熊胆的药品只有11 个品种 239 项。同时,国家 药监局也批准了许多含有猪去氧胆酸、鹅去氧胆酸,以及人工合成的熊去氧胆酸( UDCA)等原料的国药 准字号药品,其说明书中所表述的药效,与含熊胆的药品大致相似。 由此可见,熊胆作为药物成分不仅适用范围有限,并非必需,而且已经有了可以替代的药材。 另外,记者调查得知,取胆黑熊是黑熊养殖场的重要资产。 黑熊因手术、抽胆等致病死亡无疑是养熊场的巨大损失。为了控制黑熊身体的疾病,它们常常会被施 以很大剂量的抗生素。以活熊取胆方式从黑熊身体中抽取的胆汁面临着多种被污染的可能:黑熊生存环境 中污物的污染、病变组织分泌物的污染以及可能存在的抗生素残留的污染。 以这种胆汁制备的药物,其质量及安全性令人担心。 自 2006 年以来,全国养熊数量在不断增加。随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活熊取胆业投资者的利润将会越 来越薄。为了降低成本,必将导致取胆黑熊遭受更为苛酷的折磨,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感。 据了解,2009 年 12 月,北京、天津、重庆、湖北、湖南等 18 个省(市、自治区)的野生动物保护部 门都表示将不再发展活熊取胆养殖场。 对于成都新都龙桥黑熊救助中心这种公益性的黑熊救助基地所作出的贡献,孙江教授给予了极高的评 价和肯定,他说,从中可以看到,整个社会对于伤害动物的行为还是持反对态度的,这就是我国开展动物 保护立法的很好的民众基础。但是这些努力与争取毕竟是属于民众自发的,并且力量确实有限。 救熊的实质是人类的自我救赎救熊的实质是人类的自我救赎 来源:湖南电视台来源:湖南电视台-etv-etv《法制周报》《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特约评论员《法制周报》特约评论员 林岚林岚 最近,亚洲基金会等团体的拯救取胆熊行动,引发全社会对这些取胆熊的关注与怜悯。目睹一张张血 肉模糊的照片,阅读记者们一则则充满愤怒与悲伤的报道,矛头都指向了养熊场——被大家认为的“始作俑 者”。 说实话,成天与熊狮虎豹之类猛兽打交道,对于取胆人来说也不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儿,可没办法,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有动力。归根结底,市场需求才是真正插进黑熊身体的那根管,人 们的需要才是箍住取胆熊的铁马甲,虽未直接取胆,可熊却因此而被禁锢被虐杀。一致声讨养熊场与取胆 人的行为,似乎使得参与讨伐者获得某种道德优越感,不过但凡动物制品都免不了沾染血腥,今天是熊, 明天是狼,后天可能是狐狸兔子什么的,试问参与讨伐者有几个没有吃肉穿皮鞋皮衣又背皮包?包括亚洲 动物基金会的外籍医生们,面对着熊流眼泪,愤怒为什么中国人可以残忍如斯,甚至给每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