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融资租赁合作协议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甲方: XXXXXXXXXXXXXXXXXX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厂商)乙方(厂商) ::(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一 致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融资租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 。 第一条第一条 合作宗旨合作宗旨 甲方以融资租赁方式为客户购买乙方设备提供融资,减轻客户购买设备的资金压力,促进乙方 扩大销售、加快回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乙方利用自身的销售网络,积极为甲方推荐优质 客户,拓宽了甲方的客户渠道。通过合作,甲方、乙方及客户三方实现优势互补、多方共赢、共同 发展的目的。 第二条第二条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 合作主要内容合作主要内容 2.1合作标的 合作标的物为 乙方所生产的各类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 本协议所指客户,系指采用融资租赁的业务方式通过甲方购买乙方所生产的各类建筑工程 机械设备,并承租使用的人。 2.2融资额度及额度期限 甲方提供给乙方客户(即承租人,以下简称为“客户” )的融资额(敞口)总计为(大写) X000 万(以下简称为“融资额度) ,融资额(敞口)是指客户未偿还的融资租赁债务本金减去 客户缴存的租赁保证金(如有)后的余额。 融资额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X 年内 有效(以下简称“额度期限” ) 。融资额度可以在 额度期限内循环使用,客户融资租赁业务的起租之日不得超过额度期限。额度期限到期前两个 月,甲乙双方可视合作情况进行再一个额度期限的合作续签。 2.3合作区域 甲方可为乙方全国范围内的客户(承租人)配套融资租赁服务。 2.4项目推荐及信用评审 为简化操作和控制风险,乙方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向甲方推荐客户,由甲方接洽客户对接 项目调查工作。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融资租赁项目均由甲方负责信用评审,如通过甲方的审核, 则进入融资租赁操作。 第三条第三条 业务操作业务操作 3.1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客户需符合下列: (一)客户为公司法人企业; (二)客户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征信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所推荐项目金额加上客户整体真实负债及对外担保后,客户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如提供具备实力的有效第三方担保可适当放宽) ; (四)客户日常经营现金流足以支付日常支出及租赁项目费用。 3.2甲方对乙方所推荐的客户,在合作额度内按照如下操作流程开展: (一)乙方筛选客户后,向甲方推荐; (二)甲方接触并了解客户项目融资需求,客户填写《融资租赁项目申请表》并按照甲方 要求提供资料; (三)甲方收齐基本资料后,7 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操作方案,并与客户最终确定; (四)客户同意甲方最终方案后,5 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协议签订; (五)协议签订后且租赁方案确定的措施均以落实的前提下,3 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款支 付。 3.3甲方对乙方所推荐的项目,除另行约定外,均采用如下业务合同结构开展: (一)在本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甲方与乙方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在本协议合作期内乙方 均对本协议确定范围内的客户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就具体项目甲方与乙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购进设备; (三)就具体项目甲方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确立融资租赁业务关系; (四)就具体项目甲方与客户或乙方签订具体项目的保障性协议。 第四条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1配置专人负责乙方客户租赁业务,配合乙方为客户提供快捷融资租赁服务。 4.2向乙方提供融资销售和融资租赁销售的业务培训、咨询及其他必要服务。 4.3当客户违约,乙方先代客户履行租金支付义务的,甲方需赋予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向客户追 讨租金,并无偿及时配合乙方采取追讨行动。 4.4当客户违约,乙方收购甲方对客户的租赁债权的,甲方需办好债权转让手续,确认乙方受 让债权的地位并有权行使租赁债权的相关权利。 4.5当乙方履行回购责任后,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由乙方全权处置,甲方需将租赁标 的物转移登记到乙方名下。其次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出面到标的物所在地协助取乙方取回标 的物,乙方负责搬运、运输、清理、修理等所有具体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甲方差旅费) 。 中间涉及的法律问题,甲方必须无偿及时配合乙方解决。 4.6当乙方(或相关方)履行担保责任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或相关方)执行相关法律程 序,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差旅费) 。 4.7如客户出现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变故情形、或者未按期支付租金的情形, 但尚未触发乙方履行回购或担保责任,甲方仍需积极配合乙方执行法律程序,但所有费用由乙 方承担(包括甲方差旅费) 。 第五条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5.1配置专人对口负责融资租赁销售业务,配合甲方按要求收集信用评审资料,对客户信用能 力严格把关。 5.2根据客户在租赁期间的违约情况,乙方按照如下顺序承担相关责任: 5.2.1 垫付租金:客户出现逾期支付租金时,甲方即通知乙方, 乙方需代客户垫付已欠租金或选 择如下责任承担方式; 5.2.2 受让租赁债权: 当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转让条件满足时, 乙方需按照第六条所约定方式 受让对应《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甲方租赁应收款债权或选择如下责任承担方式; 5.2.3 回购设备:当本协议第七条所约定的回购条件满足时, 乙方需按第七条的约定支付回购款 及收回所售设备或选择如下责任方式; 5.2.4 履行保证责任:当《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客户逾期履行债务的情形发生时,乙方需 按《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责任。 5.3甲方因调查具体项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5.4在本协议合作期间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每年的年中及年终财务报表,并且同时提交公司财 务报表及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的最新征信报告。 第六条第六条 受让租赁项目应收款受让租赁项目应收款 6.1 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客户开展融资租赁项目过程中,当客户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 履行融资租赁债务,乙方可选择本部分条款约定受让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甲方对客户的租 金应收债权。 6.2 转让标的:具体融资租赁项目中, 《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甲方对客户债权相关的权利,包 括租金收取权、违约金支付请求权等,为转让的标的物。 6.3 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为客户未支付的租金及剩余租期下融资租赁债权本金之和。 6.4 转让条件:当客户逾期履行债务金额达到或超过二期租金金额时,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转让 通知,告知乙方客户名称、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编号、客户未履行债务情况、标的物、转 让价格。 6.5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转让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清转让价款。 6.6 当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租金转让确认书》 ,并同时向客户发出《租金转 让通知书》 ,告知租金转让的相关情况。 第七条第七条 设备回购设备回购 7.1 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客户开展融资租赁项目过程中,当客户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 履行融资租赁债务,乙方可选择本部分条款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