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GTES 6-2024 防辐射婴儿服
T/GTES 6—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新世纪内衣实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纺织科技专家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新世纪内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恩平市纺织服 装协会、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纺织协会、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五邑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宏杰、吴炳勋、刘干民、陆少波、谢伟聪、王颖滢、陈晓莹、韦 桂红、冯富添、熊克强、亓梅、刘宇翔、冯金帆、谭雄辉、文珊、郑国伟、司徒英、黄强、 张健康。 本文件可登录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网站( )下载。 I T/GTES 6—2024 防辐射婴儿服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防辐射婴儿服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防电磁辐射功能的婴儿服装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 GB/T 8629-2017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383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T 23326-2009 不锈钢纤维与棉涤混纺电磁波屏蔽本色布 GB 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FZ/T 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SJ 20524-1995 材料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防辐射婴儿服 Radiation-resistant infant’s garment 由高导电率原材料制成的具有防电磁辐射功能的婴幼儿用产品。 3.2 屏蔽效能 Shielding effectiveness 在同一激励电平下,有屏蔽材料和无屏蔽材料时所接收到的功率或电压之比。并以对数 2 T/GTES 6—2024 或百分数方式表示。 SEdB = 20lg . SEdB = 10lg . SE % =(1 - 10 - SEdB /10 ) × 100 % (3) 式中: SEdB ——屏蔽效能的对数表示方式,单位为分贝(dB); SE% ——屏蔽效能的线性表示方式,%;; V0 ——无屏蔽材料时的接收电压; V1 ——有屏蔽材料时的接收电压; P0 ——无屏蔽材料时的接收功率; P1 ——有屏蔽材料时的接收功率。 4 技术要求 4.1 安全性能要求 产品的安全性能应同时符合 GB 18401 中的A类和GB 31701 中的A类规定。 4.2 面料与填充物要求 4.2.1 婴幼儿贴身穿用的纺织产品宜采用柔软的浅色织物。 4.2.2 婴幼儿服装的防辐射部位的防辐射层不宜直接与皮肤接触。 4.2.3 婴幼儿服装不宜使用经起毛处理的面料。 4.2.4 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应使用经涂层、涂料印染和功能整理如抗菌、阻燃等处理的面料。 4.2.5 需要使用填充物的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应使用羽绒类填充物, 填充物絮片应符合 GB31701 中的A类以及GB 18383的要求。 4.3 内在质量要求 4.3.1 产品的防辐射指标要求见表1。 3 T/GTES 6—2024 表1 产品的防辐射指标要求 项目 水洗次数 指标 屏蔽效能/% 0 ≽ 95 20 ≽ 90 注1:水洗次数0时的指标是指产品洗前状态时应达到的要求。 注 2:水洗 20 次时的指标是指产品按 GB/T 8629-2017 ,4N 程序洗涤 20 次后,悬挂晾干,仍 然应达到的要求。 4.3.2 其他内在质量要求按婴幼儿产品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常用婴幼儿产 品执行标准见附录A。 4.4 外观质量要求和号型规格 外观质量要求和号型规格按婴幼儿产品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常用婴幼 儿产品执行标准见附录A。 5 试验方法 5.1 防辐射指标 按 SJ 20524 规定执行,屏蔽效能考察的电磁波频率范围参照GB/T 23326-2009 表1 中的 电磁波频率为0.01 MHz~3 000 MHz,屏蔽效能按式(1)-(3)计算。 5.2 其他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 按相关的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取样 6.1.1 防辐射指标取样时,应选取产品的使用了防辐射材料的部位进行试验,取样的数量应 满足试验所需要的数量,当单件产品的防辐射材料的部位不足以满足试验所需要的数量时, 允许在与产品使用了防辐射材料的部位同批次的防辐射面料或辅料中抽取足够的数量进行试 验。 6.1.2 防辐射指标试验时,试验材料层数应与产品实际使用的防辐射材料的层数相同。 6.1.3 其他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指标的取样规定按相关的产品执行标准执行。 6.2 判定规则 4 T/GTES 6—2024 防辐射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防辐射指标全部合格,则结合相关 的产品执行标准进行判定。 6.3 复验 6.3.1 任何一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均可要求复验。 6.3.2 复验结果按6.2规定执行,判定以复验结果为准。 7 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产品使用说明按GB/T 5296.4 规定执行,其中,执行的产品标准应标明本标准编号,还 应标明对应的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7.2 当产品只有部分部位具有防辐射功能时,产品说明中应注明产品具有防辐射功能的部 位。 7.3 具有防辐射功能的产品,宜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标明“防辐射 ”字样或经功能性纺织品 评价的标识。 7.4 宜在产品标签中说明洗涤方式和要求。 7.5 成品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按FZ/T 80002规定执行。 5 T/GTES 6—2024 附录 A (资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