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引
附件一: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 2012 年 8 月 前前言言 本指南介绍了电镀行业主要生产工艺、 产污节点和治污工 艺,分析了现场环境监察的要点, 给出了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 方法,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各环 境监察机构在定期全面检查的基础上, 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指 南部分或全部监察要点,自行制定 《检查方案》和 《检查清单》 , 实施现场执法检查。 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 代表行 业一般技术水平,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 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略有出入。 “现场监察程序”、 “现 场监察方法” 、 “环境应急管理”、 “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 “环 境监察报告”参见已颁布的味精、焦化、铅蓄电池等行业现场 环境监察指南,本指南中不再赘述。指南中 “3.监察工作依据 ” 所列政策、标准更新后,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对电镀行业实施的 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起草单位为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中国环境科 学学会。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制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录目录 1.适用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2.1 电镀 1 2.2 镀前处理和镀后处理. 2 2.3 退镀 3 3.监察工作依据3 3.1 政策 3 3.2 标准 4 3.3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5 4.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要点6 4.1 产业政策 6 4.2 选址 6 4.3 环评制度执行 6 4.4 “三同时”制度执行 7 4.5 试生产管理 8 5.电镀企业监察要点8 5.1 产业政策 8 5.2 生产现场 9 5.3 污染防治设施.18 附件 1:电镀企业现场环境监察单30 附件 2:排放标准36 附件 3:电镀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简介39 一、镀前处理 .39 二、电镀42 (一)镀锌43 (二)镀铜45 (三)镀镍47 (四)镀铬49 三、镀后处理 .51 四、退镀51 五、污染防治措施.52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 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电镀企业、 含有电镀车间的企 业、电镀工业园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项政策 及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的活动。 (对化学 镀、阳极氧化、磷化等表面处理具有参照作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2.1 电镀电镀 应用电解作用在制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 或合金沉积层的过程。 2.1.1 单层电镀 在基体仅沉积一层金属层的电镀。 2.1.2 多层电镀 在同一基体上先后沉积几层性质或材料不同的金属层的电 镀。 2.1.3 合金电镀 在电流作用下, 使两种或两种以上金属 (也包括非金属元素) 1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共沉积的过程。 2.22.2 镀前处理和镀后处理镀前处理和镀后处理 2.2.1 镀前处理 为使制件材质暴露出真实表面, 消除内应力及其它特殊目的 所需,除去油污、氧化物及内应力等前置技术处理。 (1)化学除油 借皂化和乳化作用在碱性溶液中清除制件表面油污的过程。 (2)电解除油 将金属制件放入有一定组成的碱性溶液中作为阳极或阴极, 利用通过的电流达到除油目的的过程。 (3)乳化除油 用含有有机溶剂、 水和乳化剂的液体除去制件表面油污的过 程。 (4)弱浸蚀 溶解金属零件上的氧化物薄膜, 保证镀层与基本金属牢固结 合的过程。 (5)强浸蚀 溶去金属零件上的厚层氧化皮或不良的表面组织, 以及粗化 2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零件表面的过程。 2.2.2 镀后处理 为使镀件增强防护性能, 提高装饰性能及其它特殊目的而进 行的(如钝化、热熔、封闭和除氢等)电镀后置技术处理。 (1)化学钝化 用含有氧化剂的溶液处理金属制件, 使其表面形成很薄的钝 态保护膜的过程。 (2)除氢 金属制件在一定温度下加热处理或采用其它方法, 以驱除金 属内部吸收氢的过程。 (3)出光 在溶液中短时间浸泡,使金属形成光亮表面的过程。 2.32.3 退镀退镀 退除制件表面镀层的过程。 3.监察工作依据 3.13.1 政策政策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 ; 3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 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法[1996]734 号)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重点行业 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 》 (2003 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 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3.23.2 标准标准 目前电镀行业执行以下标准,标准修订后,以其最新版本为 准: ➢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HJ2002-2010《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314-2006《清洁生产标准 电镀行业》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4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 ➢HJ609-2011《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 ➢HJ/T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 准》 ➢HJ/T355《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HJ 2000-201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3.33.3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44 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环境保护部令 第 2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环境保护部 5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令第 5 号) 4. 4.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要点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要点 4.14.1 产业政策产业政策 禁止新建含氰电镀工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 本)》淘汰类) 4.24.2 选址选址 4.2.1 环境敏感区判断 (1)禁止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新建、 改建、扩建电镀项目;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电镀项目, 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 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