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会计应按何种方法确认收入
电商会计应按何种方法确认收入? 04 月 092016 年 【胡杨树的回答(112 票)】: 各位都是从理论上来回答这个问题, 那我就以现在公司的实际角度来回答吧。 本人现在是一 日化行业电商的财务一枚, 从传统线下会计转到线上会计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慢慢在梳理, 现 在也还在学习中。 1.收入确认。 电商日化有个特点是,单量多,客单价低,所以我看到有些答案说用Excel 核对支付宝到账 和发货,针对单少价高的行业可以,针对日化行业绝对要会计死在岗位上。 现在确认收入的方式猫叔和其他答案都已经说了, 按发货确认收入, 这也是我们现在在用的 方式(之前走过很多弯路,一把血泪)。 具体操作是:在系统上建立一个虚拟客户,就叫“旗舰店”,然后把每月发货的订单按品项 汇总,月底时做成一张发货单来确认收入(运费也是要确认在收入里的), 成本就是这张发 货单上的品项的成本,对应结转就好了。当月收到的退货就冲减当月的收入。 另外插一句,我们公司是纳税光荣户啊, 这些天猫上买东西的人很少要开发票的, 但我们公 司在报税时都作不开票收入上报了。 在系统上确认收入后,就形成了 “旗舰店”这个客户的应收账款, 然后每月导出支付宝月度 对账单,汇总整理后,实际的收款额就做收回应收款。 各位担心审计的问题,我 15 年时已经被审计调教过了,最终确认下来的方案是:每月按发 货确认收入的原则不变,只有到12 月时,提前一周截单, 15 年是 12 月 25 日的发货确认为 15 年的收入,26 号后的发货确认为 16 年的收入。因为我们的发货到确认的周期大部分在7 天内,所以用这种方法,即在整年来看,基本满足以客户收到货为基准确认收入(当然会有 一至两天的误差,但相对一年来说太小了,可以忽略),又简化了每月确认收入的工作量。 2.费用问题。 我把天猫运营主要分为两大块费用: 商场费用和推广费用。 商场费用指的是天猫佣金, 积分, 信用卡服务费等, 在天猫运营中平台收取的固定点数或金额的费用。 推广费用指天猫运营过 程中,产生的营运或推广的广告费,如钻展、直通车、淘宝客、聚划算服务费等。另外还有 买一些店铺工具的费用,太小了就不说了。 针对这些费用,做账最大的差别就在于,这些费用能否取得正规发票。 可以取得正规发票的,就在发生时或每月汇总支付宝账单时, 挂到其他应付款,同时预提费 用,等到发票到时再冲销其他应付款。 不能取得正规发票的费用, 这个比较难界定,现在税局对这块没出一个清晰的规范。 我们公 司的做法是把无发票的费用,如淘宝客佣金、红包支付等,这些实质是就是给客户的返利, 在做发货单时, 以折扣的形式减少收入。 (另一种做法是我师姐的公司, 去买发票入账费用, 我觉得是把真的业务做成了假业务)。 总的来说,电商财务跟传统财务感觉没有很大区别, 最重要是确认数据的来源和走向, 如一 个订单从下单到收货完成的各个状态,钱怎么进到公司来(财),货怎么发出去(物),财 务财务,就是把财和物的走向在系统上体现出来,并转换成会计语言表达出来。 【风吹屁屁凉的回答(116 票)】: 谢腰 这是个好问题,我仔细看了题主的补充和”一个电商会计的困惑!“这篇文章,我发现文章 的主题和题主的问题不完全相符。题主的问题是电商(具体一点好像是B2C 里的 B 方)收 入确认时点的依据是什么?而一个电商会计提到的困惑更多是指电商收入成本确认的原则, 收入成本如何匹配。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对于前者,个人意见是不要过多的在定义上纠结, 互联网是新兴产业,我们财务人的思维也 要跟上,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能创新的就要创新,准则上不是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么! 我的意见是按发货时间确认收入更符合实际, 更有操作性。 因为支付宝到账的钱和货物很难 匹配,而发货时间和发货数量是匹配的、可计量的,更有可操作性。收入确认原则中提到”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这一条件,这里的很可能是指 50%-95%的可能性,我相信 大多数电商发货后收到现金的可能性都会超过这比率 (否则这家电商的可持续经营就成问题 了),所以按发货时间并没有违反原则(这里仅指 B2C 的模式)。有人可能会问:退货了 怎么办?很简单呀!各算各的,退货的把收入冲回来就是。 其实我更感兴趣的是后者——电商收入成本确认的原则, 收入成本如何匹配。 上面说的只是 这个问题的一小部分而已。 答之前先吐个嘈,现在有些会计做账喜欢走极端: 要么太保守,不开票不确认收入,没收到 票坚决不入账;要么太奔放,合同刚签就敢先把收入确认了, 成本也不讲配比原则了,货没 发,估个毛利率就敢结转。这还有没有组织纪律性了? 文中举了两个案例: 案例一:张三的天猫服装店,11 月份销售发出商品共 100 万件,商品成本是2000 万元,但 这个 100 万件 2000 万元的衣服,到底卖了多少钱,我不知道,我能知道只是 11 月支付收 到了多少款,但这些收到的款, 决不是 11 月发出的 100 万元衣服卖出的, 其中有 10 月卖出 的款,也有 11 月预售的款、退换货等。那么,电商会计如何确认这100 万件衣服的销售金 额呢?所有的天猫官方软件,如数据魔方、量子恒道、江湖策、赤兔等,提供的销售金额都 是不准确的,而且往往没有扣掉退货金额!(人家在说明里明确告诉你仅供参考嘛) 案例二:与上面一个案例正好相反,我 12 月份支付宝收到 2500 万元,但我不知道这 2500 万元,到底是哪些货卖出的,也就是我无法确认这2500 万元的商品销售成本。我来当前这 家公司时,这里会计每天收到款时,用支付宝里的“商户号”,去一一查找对应的天猫订单 号,然后再去找相应的销售商品, 最后得出商品销售成本, 我当时就感觉好像在沙滩上数沙 子,理论上是可以数出来的,但事实那是疯子才做的事!我也问了她的工作结果,她回答: “累死了,但总感觉不对,里面情况太复杂,什么拆分订单之类的呀,就对应不上了!”我 想,到了双十一时几千万的销售,最先过劳死的,一定是会计! 那么, 如果确认电商业务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呢?我咨询过很多同行, 他们大多数的做法 是:收到支付宝货款时确认收入,仓库销售发出商品,确认销售成本,显然,这里的销售收 入与销售成本并不匹配,权责发生制在这里,只是徒有虚名! 文章的作者有个误区,他认为收到钱才是收入,由于销售信息掌握在天猫等电商平台手里, 他无法及时取得相关信息, 也就无法把收到钱和销售的商品相匹配, 导致了确认的收入和发 生的成本错位的现象。 关于收入确认的时点前面已经说过了, 商品发出先确认了再说, 因为风险已经转移,退货的 可能性较低。 现在的问题是成本, 收入确认了, 成本就要匹配结转, 这是原则! 收入是多少? 售价呀!成本是多少?进价呀!符合权责发生制么?我认为是符合的。 可能还有人问:收款怎么办?更简单了,货发出去,先挂天猫等平台的应收账款, 同时确认 收入。钱收回来,就是应收款收回呀,银行存款增加,应收款减少呀!这和销售情况有什么 关系? 下面财务要做的就是是及时掌握退货信息,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不然会影响库存的管理。 补充说明: 1、 上面说的仅限 B2CB 商的会计处理, 也就是说淘宝等电商平台在其中只